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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福建公交案已致8死 社會如何應對惡性事件?

原標題:福建公交案已致8死,社會如何應對惡性事件?

12月25日,福建龍岩市發生一起公車被持刀歹徒劫持事件。目前已造成8人死亡、25人受傷,犯罪嫌疑人已被警察機構控制。據了解,犯罪嫌疑人是龍岩市本地人,系無業人員。事發之前,當地居委會幹部到其家中為嫌疑人父親拍照辦理優撫證,產生了矛盾。犯罪嫌疑人先是持刀殺人,其後又劫持公車撞人。目前,當地警察機構還在對案件具體情況進行進一步偵查。

事情發生後,人們強烈譴責犯罪嫌疑人,也為逝去的生命感到痛惜。悲痛之後,社會還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嚴防悲劇再次發生?

首先要理性看待這些惡性事件,從嚴打擊犯罪行為。正義既要實現,也要以最快速度實現。不論是不久前的遼寧葫蘆島轎車衝撞兒童事件,還是陝西米脂惡性傷害事件,罪名涉及故意殺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中米脂惡性傷害事件案發後五個月,被告人趙澤偉被執行死刑。福建龍岩劫持公車事件必須盡快偵破,明確犯罪嫌疑人的罪行,給公眾一個滿意的交代。

對於公眾而言,面對這樣的案件,也不必過分惶恐。報復社會型案件固然與社會轉型期中的問題有關,但如此踐踏人性的極端惡性案件的決定性因素依然是個人人格障礙與缺陷,是對“挫折”的過激反應。因此,人們應認識到,這類事件的出現只是個例,並不具備普遍性,無需上升為群體性恐慌與焦慮。

其次要提升公共場所安全防控,強化社會、家庭和個人的三元預防結構。惡性事件發生後,警察機構在一定時間內必須加強類似場所安全警戒力量部署。但這不是“三分鐘熱度”式執法,而是為了防止模仿作案的需要。從長效機制上,防範重點依然在於社會、家庭、個人三方的協力,加強對公共交通、學校、醫院等報復社會型犯罪易發的公共場所防範工作。硬體上注意安全島、避險場所設立,實現緊急事件及時疏散;軟體上科學配置警力等社會保障力量,進行必要的反暴力安全演習,提升民眾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降低類似犯罪的社會危害性。

最後還要加強司法救助與心理乾預。惡性事件的發生往往牽連許多無辜的人,其中既有遭遇不幸的家庭,也有事發時目睹悲劇發生的人們。他們的內心經受著常人難以想象的考驗。這就需要對他們進行一定的救助與心理乾預。儘管金錢不能挽回生命,但能表達社會的撫慰。依照司法救助的相關細則,對遭受犯罪侵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國家司法救助可以進行輔助性救濟。同時,各相關部門有責任也有能力為目睹悲劇發生的人們提供持續心理疏導,防止“反芻”帶來的二次傷害。

惡性事件的發生,不僅要做好事後處置,還要未雨綢繆,從根源上截斷事件發生的可能性。為有效防止同類案件發生,有必要建立全社區覆蓋的心理診所、講座、社會宣傳等方式,引導重點人群對挫折、困難等負面情緒進行自我調節,以消弭極端情緒誘發的犯罪。

(薑楠,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刑二庭審判員,海外網特約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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