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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查處“套路貸”案 17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捕

  重慶查處“套路貸”案,17人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批捕借錢是假 套錢是真(新聞看法)

  人民日報 本報記者 李 堅

  “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這樣的“汽車抵押貸款”看起來很誘人,重慶市民李某動心了,讓他始料未及的是,他遭遇到了“套路貸”,損失達20餘萬元。重慶市渝北區人民檢察院近日以涉嫌敲詐勒索罪依法批捕該市首例“套路貸”案件17名犯罪嫌疑人。

  去年4月,李某急需用錢,以其名下的一輛奧迪汽車向某汽車抵押貸款公司辦理貸款。雙方簽訂一系列借款合約,約定借款60萬元。該公司以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放款手續費、資料管理費、利息的名義在李某應得貸款金額中扣除17.5萬餘元,在簽訂貸款合約前,又以“對貸款資質進行考察”為由收取李某好處費近1萬元。約定的60萬元貸款,李某實際隻拿到了42.5萬元。李某按照約定在前兩期還款35萬元給公司後,該公司違反“不扣車”約定,以安裝GPS為由控制了李某的汽車,並在李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汽車開走。該公司以拒不還車為要挾,要求李某償還貸款及支付手續費。李某被迫償還剩餘25萬元貸款,並支付近2萬元手續費贖回汽車。整個過程中,李某損失20餘萬元。

  2017年起,重慶警察機構不斷接到群眾舉報,稱該家汽車抵押貸款公司存在違法行為。經過偵查,一個利用車輛抵押貸款進行“套路貸”的犯罪團夥浮出水面。據辦案檢察官介紹,犯罪團夥以汽車服務公司的名義對外發放所謂“汽車抵押貸款”,宣稱“低利息、無抵押、不扣車”,刻意尋找征信差、急需用錢,在其它金融機構難以貸到款的被害人。通過騙取被害人簽訂一系列“陷阱”合約,以收取風險擔保金、後期管理費、GPS安裝費、放款手續費等費用的形式從應發貸款中扣除相應金額,被害人實際只能領取到約定貸款金額的70%。簽訂合約後,犯罪嫌疑人以“給被害人汽車安裝GPS方便公司定位”的名義,私自配備汽車鑰匙,為後期控制被害人汽車並以車相要挾要錢提供方便。短短數月,該案受害人達百餘人。

  在民間借貸糾紛中,有不少“套路貸”的影子。在看似合法的借貸關係之中,深埋著重重套路。

  重慶市渝北區檢察院檢察官總結了“套路貸”的5個特徵:一是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不法分子通過購買公民個人資訊或通過中介,尋找急需用錢或征信存在問題的被害人,以無需抵押即可提供貸款為名,降低貸款門檻。二是誘騙被害人簽訂借款合約,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之後再以“考察紅包”“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與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約”“陰陽合約”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約。三是製造銀行流水痕跡,向被害人發放一部分貸款,以分期支付借款的形式,要求被害人反覆簽訂合約,而並不告知被害人還款方式、時間等,故意製造被害人違約。四是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再通過層層“平账”“再借款”等方式使債務“滾雪球”。五是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以實現侵佔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套路貸”是一種新型犯罪手法,該如何提防?辦案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一定要通過合法平台進行借貸,仔細閱讀相應合約條款,遇到“霸王條款”,比如借款合約中附帶的利率過高、到手現金“打折”、高額罰息、利滾利等條款,要堅決拒絕。在與貸款公司打交道時要收集相關證據資訊,比如對方身份資訊、借款合約、銀行交易明細、還款憑證等。一旦受到言語及人身威脅時,及時報警求助。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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