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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性保代機構注冊資本最低5000萬!行業監管持續趨嚴

時代財經APP記者 唐汪凱

保險渠道監管迎來新進展。據第一財經等多家媒體報導,近日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已向各保險中介公司下發了《保險中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的公布意味著保險中介準入管理辦法即將確定。

《征求意見稿》是對過去中介機構管理辦法的匯總與整合,有利於促進保險中介市場規範發展,推動保險中介市場準入進入正常軌道。

渠道監管迎來整合

《征求意見稿》對保險代理、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三類保險中介機構以及保險中介集團的相關行政準入、行政許可以及備案事項的條件、程序、期限、申請材料等進行了明確。同時也對保險中介機構的股東資質、股東條件、擬任高管等準入門檻做出了具體規定。

在注冊資本金方面,根據《征求意見稿》的要求,全國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區域性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全國性保險經紀機構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5000萬元,區域性保險經紀機構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000萬元;全國性保險公估機構營運資金為200萬元以上,區域性機構營運資金為100萬元以上。

而在股東要求上,存在最近5年內受到刑罰或重大行政處罰,因涉嫌重大違法犯罪正接受有關部門調查,因嚴重失信行為被國家有關部門確定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且應當在保險領域受到相應懲戒,或者最近5年內具有其他嚴重失信不良記錄等情形的,不能申請保險代理業務、保險經紀業務、保險公估業務。

此外,《征求意見稿》也對針對兼業代理做出了相關規定,其中包括保險公司申請相互代理保險業務的,參照本辦法商業銀行經營保險兼業代理業務管理,除同一保險集團內各保險子公司之間開展保險代理業務外,一家財產保險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只能代理一家人身保險公司業務,一家人身保險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只能代理一家財產保險公司業務。保險集團內各保險子公司間開展保險代理業務的,代理保險公司家數可以多於一家。

事實上,作為《保險中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落地前的鋪墊,今年以來,銀保監會已先後下發《加強保險公司中介渠道業務管理的通知》、《關於開展保險專業中介機構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關於開展保險公司銷售從業人員執業登記數據清核工作的通知》等針對保險中介的規定和文件。

“《征求意見稿》很大程度上是對過去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公估機構管理規定內容的匯總以及一些綜合性的考量。”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管理辦法正式發布以後,將促進保險中介市場規範發展,推動保險中介準入進入正常軌道。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保險市場越成熟,專業分工越明確,產銷分離的特徵也會更明顯,特別是一些中小主體,它們會更願意去同專業機構合作,拓展業務,這種趨勢將來也會在中國慢慢顯現出來。”朱俊生說。

監管趨緊態勢不變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末,全國共有保險中介集團公司5家,全國性保險代理公司240家,區域性保險代理公司1550家,保險經紀公司499家,已備案保險公估公司353家,保險兼業代理機構3.2萬家,代理網點22萬餘家。

從業人數上,保險公司個人代理人超過800萬,專業代理機構銷售從業人員達334萬,經紀機構執業人員23萬,公估機構執業人員2萬。

2018年,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收入3.4兆元,佔全國總保費收入的87.4%。近5年來,保險中介渠道實現保費佔比始終在80%以上。

面對如此龐大的保險中介隊伍,實施有效監管成為了難題,而現實情況也的確如此。

據不完全統計,今年一季度各地銀保監局開出的近200張罰單中,其中有近一半涉及保險中介,相關違規問題包括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合約約定以外利益和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和資料等。

2019年6月3日,上海銀保監局對二十一世紀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上海諾亞榮耀保險經紀有限公司、衛士互聯保險代理有限公司3家專業保險中介機構連發7張罰單,累計罰款16.2萬元。處罰原因涉及編制或者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或者資料;臨時負責人任職超過規定期限;未為從業人員辦理執業登記、未按規定投留職業責任保險等。

針對保險中介行業的亂象,2019年4月,銀保監會發布《2019年保險中介市場亂象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對保險中介市場存在的風險防範意識弱、管控責任落實不到位、與第三方網絡平台非法合作等亂象進行重點整治,嚴肅查處相關違法違規行為。

銀保監會中介監管部主任薑波曾撰文指出,本質上保險中介只是提供服務並收取傭金,業務本身不會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但千萬量級的銷售從業人員直接面對消費者,銷售不同周期的保險產品,與其他金融乃至非金融行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因此,保險中介監管必須采取嚴監管措施,防止金融風險跨領域傳遞,損害消費者利益,危害金融安全。

朱俊生表示,中介市場的問題與保險市場的問題其實是“一體兩面”的問題。保險機構與中介機構是上下遊產業鏈的關係,保險行業存在的非理性競爭、不當競爭等問題往往也會影響到與之合作的中介機構的合規性。

“《保險中介行政許可及備案實施辦法》解決的是保險中介行業的市場準入問題,對於市場亂象只能說會起到一定程度的幫助,至於解決亂象問題,還需要通過完善市場規則和提高市場主體的規範意識才能取得實際效果。”朱俊生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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