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申報的範圍有哪些?
普通高等學校(含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下同)新設定本科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專業,調整專業學位授予門類或修業年限,撤銷專業等,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集中進行備案或審批,逾期不再受理。
申報程式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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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審議和公示
高校申報專業,應由校內專業設定評議專家組織對擬申報專業進行審議,並形成審議意見。申報學校應在學校主頁的顯要位置對專業申報材料進行公示,時間不少於一周,並開通監督舉報電話和郵箱。公示無異議方可進入下一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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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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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公示
8月1日-31日,高校的專業申報材料在平台公示,高校可根據公示期間的意見,決定撤銷申報或繼續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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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報送材料
9月30日前,高校主管部門通過平台,以正式檔案形式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定(備案專業)申請匯總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設定(審批專業)申請匯總表》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高校申報醫學類、警察類專業征求的相關部門意見,由高校報送主管部門代為上傳。
專業申報工作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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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動服務國家和區域發展
各地各高校要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能力這個核心點,主動服務國家戰略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增設鄉村振興、健康中國、人工智能、網絡安全、外語非通用語種等領域相關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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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標準設定專業
《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品質國家標準》已經發布。高校要依據標準設定專業,高校主管部門要做好審核工作,確保新專業品質達到設定要求。對於達不到《標準》基本要求的專業,原則上不予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