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浦東新區法院消息,12日,華東政法大學學生起訴上海迪斯尼禁帶飲食一案,原被告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食品損失46.30元,迪斯尼補償50元。
2019年1月30日,華東政法大學大三學生小王前往上海迪斯尼樂園,並攜帶部分食品遊玩時食用,在樂園翻包安檢時,被告知根據《上海迪斯尼樂園遊客須知》遊客不得攜帶食品進入樂園,經交涉未果,原告自行處置食品後入園。
小王認為,上海迪斯尼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便將其告上法庭。浦東法院於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該案,多次組織雙方調解。
9月6日,被告對入園規則進行了修改:除需再行加工、保溫存儲及帶刺激性氣味的食品外,遊客可攜帶符合規定、供自己食用的食品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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