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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房遇見這八大隱形問題,一定要謹慎!

現在的房價居高不下,買二手房也是很多人的選擇,但是在買房過程中,如果沒有事先了解二手房的隱形問題,會很容易產生房產糾紛。

01二手房產權不明確的

根據《物權法》第六條、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依照法律規定登記,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唯一合法憑證,因此查明賣方提交證書的真實性要放在首位。

02二手房土地權屬不清的

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報批。準予轉讓的,應辦理出讓手續,受讓方應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同時,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如果不是本村組人員,購買農村集體土地或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能取得所有權的。

03無共有人聲明轉讓二手房的

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分擔、承擔義務,按份共有的每個共有人有權要求將自己的份額分出或轉讓。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約無效。

04承租人未放棄優先權買二手房的

《合約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售房屋時應通知承租人,同等條件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因此,需要承租人放棄優先購房權,否則很容易引起房屋糾紛。

05被保全、查封的二手房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乾問題的規定(試行)》第四十四條規定,被執行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已被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法院有權責令責任人限期追回財產或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司法機構已保全、查封的房屋是不能買的,我們要擦亮眼睛不能被騙。

06設定了抵押權的二手房

根據《物權法》、《擔保法》規定,抵押人處理抵押房屋,應獲抵押權人同意,否則不得轉讓。所以,設定了抵押房產的房屋,需要征得抵押權人同意,才能出售該房屋。

07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二手房

國宅屬政策性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確需轉讓的,由政府進行回購。滿5年轉讓應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價款後,才可以取得完全產權。因此,對不符合轉讓條件的二手房一定要當心。

08不宜出售的二手房

有些房屋是不宜出售的,如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房屋徵收範圍確定後,被徵收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房屋,或實施轉讓、出租、析產、抵押、典當、改變用途等違法及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違反規定實施的,對違法及不當增值部分不予補償。由此可知,出售待拆遷房屋也是被禁止的。

購買二手房時,不妨到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也可向房產局谘詢相關情況,要避免購買已被凍結的房屋而辦理不了過戶手續。如果您還有關於房產糾紛的法律問題,請及時谘詢我們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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