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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樓夢》中“黛玉談詩”的格律問題

第一節緣起

近日,重讀俞平伯先生論《紅樓夢》諸文,深感老一輩學人宏博渾厚,如入寶山,所獲甚豐。唯其“林黛玉談詩講錯了”一節,雖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發前人之所未發,不可妄加雌黃,然而終覺意猶未愜,不能已於言。聊將俞先生所論視為一種解讀,我們不妨以之為參照,再作一種解讀,以就教於方家先達與海內同好。

俞先生說:“《紅樓夢》中文字有各本皆同,實系錯誤,又不曾被發現的。如第四十八回,香菱跟黛玉學詩,黛玉告訴她說:‘平聲的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好像不錯,實則大錯而特錯。當真做律詩,把虛字對實字,實字對虛字,豈不要搞得一塌糊塗?難道林黛玉這樣教香菱而《紅樓夢》作者又這樣教我們嗎?這是承上文‘平聲對仄聲’,句法順下,因而致誤。恕我不客氣說,恐非抄者手底之誤,實為作者的筆誤……作者偶爾筆誤,忘記校正,事或有之,而文理未嘗訛謬,亦無冗贅,故無傷其日月之明。其原本當作:‘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可謂毫無疑問的了。……這樣性質的錯誤,若再不改正,未免會對不起讀者了。”

略有律詩常識的人都知道,律詩的主要格律之一就是中間兩聯詩必須對仗。所謂對仗,就是一聯詩的上下兩句之間相應位置上的字詞要平仄相反,詞性相同。如果不能做到詞性完全相同,至少也要做到虛字對虛字,實字對實字,也即是俞先生所說的“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舊時代寫律詩的人都懂得這種對法,即使有時對的不夠嚴謹,也絕不至於反其道而行之。若是真如俞先生所說,黛玉教人作詩,竟然黑白顛倒,教人故意破壞對仗格律,豈不是荒唐之極了嗎?本人涉獵有限,這種低級而嚴重的錯誤,在中國古典小說中得未嘗睹,而作者曹雪芹本以詩名世,創作小說時又“披閱十載,增刪五次”,竟然一直視而不見,任其“筆誤”到底,真是匪夷所思。與曹雪芹寫作同步批書的脂硯齋、畸笏叟等人也都具備深厚的詩詞修養,經過他們反覆的字斟句酌,而在存留至今的各種脂評本中,也無一語道及此項驚人大錯。不僅如此,自《紅樓夢》問世至俞先生評說,已歷時二百餘年,其間批書者層出不窮,讀者數以萬計,其中知詩者佔很大比重,個中高手也不乏其人。然而,這麽多人對黛玉談詩這一段有引人注目的常識性錯誤的文字,仍然是悠然而過,沒有提出任何異議。不僅如此,其中還有兩位對這段談詩文字專門加了批語,一個在“什麽難事,也值得去學”處批曰:“黛玉上等聰明人,故說的容易。”一個在“平聲的對仄聲,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若是果有了奇句,連平仄虛實不對都使得的。”處批曰:“觀其所說,林姑娘自是慣家”。不僅不以為非,反而甚以為是。此外,《紅樓夢》傳世版本之多,一向被公認為中國古典小說之冠,諸本之間異文紛披,難衷一是,而偏偏就是林黛玉講詩這一段文字,俞先生也注意到:“各本皆同”。

第二節“虛字”和“實字”與“虛句”和“實句”

綜上所述,我們看到在二百餘年漫長的歲月中,如此眾多的“抄紅”、“批紅”、“讀紅”者對於黛玉談詩這段文字,不約而同地保持了高度的認同性,沒有一個人發表異議。這不能不引起我們的深思。可以設想,一定會有不少人曾經把黛玉所說“虛的”、“實的”當作“虛字”、“實字”來理解,因而也曾動過俞先生之念:“作者筆誤”。但他們熟悉,至少記得起“虛的”、“實的”也可能指“虛句”、“實句”,而且知道,在律詩中二聯的句法中,虛句對虛句、實句對實句平板不可取,而以虛句對實句、實句對虛句為佳。應該說,這就是他們緘口的原因。而到了俞平伯的時代,舊體詩詞在文壇上的主流地位已為白話詩所取代,俞平伯本人便是著名的白話詩人。人們開始忽略律詩的做法、讀法,也是自然而然的事,這難道不是一種有趣的文化現象嗎?

從律詩上下句字詞對仗的角度說,俞先生所言甚是,虛字對虛字,實字對實字是基本常識,所謂“天對地,雨對風,大陸對長空”。的確不應說成“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尤其是從表述形式上看:“承上文‘平聲對仄聲’句法順下”,就更像是在說字詞對仗的常識了。然而,從文章的內在理路上看:黛玉說的是“虛的”、“實的”,而沒有說“虛字”、“實字”。如果真說了“虛字”、“實字”,那就只能從字詞對仗這一個定死的角度來解讀,從而俞先生的指責也就成了鐵案。而說“虛的”、“實的”則所謂“差之毫厘,失之萬裡”,大有闡釋的空間。因為“虛的”、“實的”內涵甚為廣闊,至少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解釋,一種是俞先生所認定的“虛字”、“實字”;另一種則是“虛句”、“實句”。按照第二種解釋,黛玉所說“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講的就是律詩中間兩聯的四句詩,要講究句法的變化,如果前一聯的上句是虛句,那麽下句就應該是實句,形成虛句與實句相對的格局,這才有變化。如果兩句都是虛句,或都是實句,那就太單調死板了。同理,其第二聯上句如果是實句,那麽下句就應該是虛句,形成實句與虛句相對的格局。當然,這種句法上的虛實相對沒有字詞上的虛實相對那麽嚴格,一定要虛對虛,實對實才合乎格律。既可以“虛對實,實對虛”,也可以“實對虛,虛對實”,還可以“虛對實,虛對實”,也可以“實對虛,實對虛”。總之,以有虛實變化為佳。實在不能這樣大開大合地虛實相對,也可以在“虛對虛,實對實”的結構中尋求內部小範圍的虛實變化(如虛中有實,實中有虛)或其他變化(如不用虛實對,而用流水對等)。試看杜甫的五律《登嶽陽樓》的中間兩聯詩,就是按照這樣的虛實相對律組織起來的傳世佳作:

吳楚東南坼——實句

乾坤日夜浮——虛句

親朋無一字——虛句

老病有孤舟——實句

用林黛玉的說法,就是“實的對虛的,虛的對實的”。

比起詞語對仗那種律詩入門常識來,這種句法上的結構技巧雖然門檻稍微高了一點,卻也是舊時代讀詩、寫詩人的一種常識、常技,這在授受律詩的師生之間是很自然的口耳相傳之事,也是以律詩為工具溝通思想感情的文人之間心照不宣之事。我們這樣說,絕非想當然,更不是個人經驗體會,而是其來有自的。

以“虛”與“實”指稱虛句、實句,用以探討詩中句法的變化是由來已久的,只要略微翻檢一下古代詩話著作就會得到很多這方面的教益。如吳景旭《歷代詩話》《杜詩》己集八,引屠赤水之論曰:“詩有虛有實。有虛虛,有實實;有虛而實,有實而虛,並行錯出,何可端倪。”又如《清詩話續編》《圍爐詩話》卷一載:“輕重虛實,濃淡深淺,一篇中參差用之,偏枯即不佳。”再如,《清詩話續編》《絸齋詩談》卷二:“做詩無別法,但會虛實顧盼,首尾蟠結,中間行吾意處不漏不浮而已。”至於律詩中間兩聯的出句和對句,那就更講究虛實的變化了。關於這個問題,應該說還是與曹雪芹同時稍早的沈德潛所述最為精當,他說:“中聯(按,律詩中間要求對仗的兩聯詩)以虛實對、流水對為上。即征實一聯(按,征實,即一聯詩上下句均為實句),亦宜各換意境。略無變換,古人所輕。”何謂“虛實對”?冒春榮《葚原說詩》卷一有甚為詳明的解說:“中二聯或寫景,或敘事,或述意,三者以虛實分之。景為實,事意為虛(按,可視作‘虛實’之一解),有前實後虛,前虛後實法。)”稍後,方東樹《昭昧詹言》中也載有與沈德潛完全相同的論述。

第三節曹雪芹的律詩技巧

這個情況給了我們一個提示:曹雪芹恰好生當這一律詩結構技巧完全成熟的盛時,當時詩友言談吟詠,耳濡目染,他自然應該精於此道。從《紅樓夢》中的律詩也可以窺見他實際掌握的詩句結構技巧。我們如果細細品味寶釵、黛玉詠白海棠的七律便可以覺察到他精鶩八極的詩思,確實常在虛實、實虛的對照中靈動。如寶釵詩的中二聯:“胭脂洗出秋階影,冰雪招來露砌魂。淡極始知花更豔,愁多焉得玉無痕。”頷聯上句寫白海棠的顏色,潔白中透出微微的紅潤,既表露了洗盡鉛華的本真,喻示了美少女般白皙紅潤的健康氣色,又真實地摹寫了白海棠的微妙花色。句中充滿妙麗想象和蕩漾情懷。句中有虛有實,但仍以寫實為本,可視為實句。頷聯下句詠花魂,歌詠冰清玉潔的花魂。何謂花魂?即花之精神。這句顯然是以讚頌白海棠的精神氣質為主,可視作虛句。頸聯上句正面讚頌白海棠極力追求素淡、本真、清心寡欲,反而由此讓人感到它更為鮮豔華麗。這是妙合辯證法的,正所謂“素以為絢”。此句顯然是自況。在封建社會中,這是一種具有很高道德風范和格調的自況,虛的成分不可謂少,若與上聯相較,似可稱虛句。但掂量一下此聯下句還應視為實句,因其歸根結底是正面寫花的素淡樸誠之美,寫自己的理想人格。此聯下句則是設想一種與此花風度矛盾,也與自己人格矛盾的應世態度:多欲多愁,因而也無法淡出紛爭的社會,而使自己易於受損。這是詩中起陪襯作用的負面詩句,與上句相較,一正一負,二者若分虛實,當然要以正者為實,而以負者為虛了。對於這種情況,清人劉熙載提出一種“遮表法”:“律體中對句用開合、流水、倒挽三法,不如用遮表法為最多。或前遮後表,或前表後遮。表謂如此,遮謂不如彼,二字本出禪家。昔人詩中有用‘是’‘非’‘有’‘無’等字作對者,‘是’‘有’即表,‘非’‘無’即遮,惟有其法而無其名,故為拈出。(按,實則‘表’即實,‘遮’即虛)”。通觀中二聯的虛實關係,是實對虛、虛對實。

再看黛玉的七律,中二聯是:“偷來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縷魂。月窟仙人縫縞袂,秋閨怨女拭啼痕。”頷聯上句寫白海棠之白,說它的白是從梨花那裡偷取的,並非自己本來的白,巧妙地表現了它那出乎人們意料的白,雖有喻象,仍不失為寫實,可以算作實句。頷聯下句寫白海棠之魂,寫的是一種精神,說它借到了梅花的一縷魂魄,是極力形容那種凌寒不屈的精神與梅花酷似,是從總體表現上去感知的,並沒有具體可見的形象。所以,應算作虛句。

頸聯兩句充滿了李賀詩的想象。上句寫同氣相求。白海棠素淨的衣裙看起來就像是月宮裡的仙女縫製,因為月亮是那樣光輝皎潔,想來其中的仙女也應是通體晶瑩的。白海棠的氣質、儀態使這樣的仙女同氣相求,惺惺相惜,親自為之縫製衣裙,可以想見,那樣的銀裝素裹該是何等動人。下句寫同病相憐。名花如美人,多愁多舛,淚浸孤寂,引發出本質多愁多怨的秋閨女子的切至同情,竟然拋開自己的處境不顧而為之拭淚,深加撫慰。兩句詩想象疊加,訴之於情,可謂虛之又虛,當然應屬以虛對虛。然而卻並非死板的上下一意一式,而是擇取了一仙一凡的不同意象著筆,從而使上句成為虛中之虛,下句則成為虛中之實。這正合上文所引,屠赤水所言之意:“有虛虛,有實實;有虛而實,有實而虛,並行錯出,何可端倪。”

釵黛二律可視作曹雪芹小說中律詩的代表作,我們觀摩了這兩首詩中二聯虛實運用的變化技巧之後,便不至於再見到他所說的“虛對實,實對虛”還是條件反射似的,只想到一種解釋了吧。

不僅如此,我們還發現《紅樓夢》中詩詞、對聯的字詞對仗也有一些與眾不同之處。如上引黛玉詩“偷來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縷魂。”其中的字詞對仗也並沒有按常規的虛對虛,實對實,而是以虛對實,具體說就是以形容詞“白”對名詞“魂”。又如史湘雲“自是霜娥偏愛冷,非關倩女亦離魂”,也是以實對虛,以虛對實。具體說就是以名詞“霜”對形容詞“倩”,以形容詞“冷”對名詞“魂”。如此等等,不勝枚舉。上文提到,在舊體詩詞對仗中,除名詞性字詞之外所有詞類都算虛詞。“白”和“冷”在曹雪芹所設置的特殊語境中都產生了詞性的變化,成為名詞性的,故可作為實詞與名詞對仗。“倩”雖是形容詞,但與“女”組合成名詞“倩女”,也便可以與名詞“霜娥”對仗了。這是典型的詞語活用。從中我們可以看到,曹雪芹吟詩屬對的靈活性和超越性。

明乎此,即使仍按俞先生的意旨來解讀黛玉談詩這段文字,也無大忤,甚至可以說是殊途同歸。如果我們真的判定曹雪芹這段文字因筆誤而鑄成大錯,而且屢次修改都未能發現,那也只能說“虛的對實的,實的對虛的”作為詩句結構技巧在他的意念中根深蒂固,甚至超過了學律詩入門時所說的“虛的對虛的,實的對實的”字詞對仗格律。這是很合情理的。因為前者是更高層次的東西,而後者只是入門的初階。至於二百年來的閱聽人對前者的普通認同,則更是意料中的事,他們與作者一樣,對這句講律詩結構技巧的話並不生疏,如果一定要他們將此言視作字詞對仗格律,可能反倒會使他們覺得意外。

令人遺憾的是,這樣一項關於律詩中二聯句法結構的技巧,雖然已被古人精當、詳盡地論述過,並在千百年來的寫作實踐中積累了豐富的成功的經驗,已成為律詩寫作與鑒賞不可或缺的借鑒,卻被今人忽略了。不僅在讀《紅樓夢》時忽略了,而且在研究或介紹舊體詩詞寫作的專著與入門讀物中被忽略了。而且這種忽略其來甚久,其去無形。說“其來甚久”,我們可以追溯到五四以來,為此,我們遍檢覆蓋詩律的名著,從黃節的《詩學詩律講義》到王力的《漢語詩律學》、《詩詞格律》,再到啟功的《詩文聲律論稿》,無一言及。說“其去無形”,是說至今詩學論壇尚不見任何改觀的跡象。倒是個別並不顯赫的講詩法的小冊子,像地下潛流一樣,斷斷續續地承傳了這一詩學余脈,雖不甚完整,卻也可以使之不至於絕緒。如民國時期的劉坡公就是一個顯例。他在自己的學詩入門書《學詩百法》中就專門設了“參間虛實法”一節。他說:“詠物須要虛實相間(按,豈止詠物),不有虛筆,即無靈氣;不有實筆,即無真意。”他以杜牧《早雁》為例,指出其頷聯實,頸聯虛的藝術構思和效果,頗有見地。

文可深讀,可淺讀,可正讀,可負讀。《紅樓夢》並非“聖經”,其中文字不妨淺讀、負讀。然而,其書畢竟不同凡響,亦不可不深讀、正讀,否則必有失之交臂之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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