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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麽結婚第三天要回娘家,你知道嗎?

結婚第三天新娘攜新郎回娘家,俗稱“回門”。是我國漢民族約定俗成相襲已久的風俗。據史料載,“回門”這一習俗在春秋戰國時期就已經流行了,按此推斷,"回門”這一風俗至少已有2500年的歷史。

“回門“是女兒女婿第一次以真正意義上的夫婦回娘家,為什麽要選擇第三天回門呢?

這方面的說法很多,但最流行最合乎邏輯的是這麽兩層意思:一是,讓女兒帶著女婿認娘家。大家知道,在古代,婚姻不是男女個人能決定的,而是“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夫婦兩人在婚前甚至連面都不曾見過,更別提認識彼此家門了。所以新婚三天回門既是女兒婚後第一次回娘家,也是讓女婿認嶽家門。

為什麽結婚第三天要回娘家,你知道嗎?

第二層意思是借此讓女兒女婿放鬆一下。新婚頭兩天,洞房花燭,鸞顛鳳倒,人馬勞頓,第三天回娘家,調理調理身體,也是很有人情味的一件事。

當然,也有六天、八天、九天和一個月回門的,但大多還是選擇在三天回門。

回門日是女婿的節日,這天嶽家一般都會準備豐盛的宴席好吃好喝地招待女婿,也是女婿最春風得意的日子。

但這樣的婚俗如今已經受到了大量異地婚姻和西式婚姻的挑戰,西式婚姻自不必說,規矩和我們的傳統方式不一樣,單說異地婚姻,因為新郎新娘如果不是一個地方的話,通常就難以實施,比如現在很多跨省婚姻,回門無法在一天內完成,所以在時間上就沒法講究了,不過在禮儀上大致也都遵循這樣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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