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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已有兩名廳官涉黑惡勢力“保護傘”被通報雙開

7月2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官網首頁頭條通報了九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廳級幹部古小平被“雙開”的消息。

經查,古小平違反政治紀律,長期參加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安排;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幹部職工錄用、職務調整晉升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侵佔公物,搞權色交易、錢色交易。

此外,古小平還違反群眾紀律,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古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長期沉迷於封建迷信,不信馬列信鬼神;對黨不忠誠、不老實,不珍惜組織給予的教育挽救機會;忘記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甘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大搞權力尋租,收斂錢財,是甘於被“圍獵”的典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特別嚴重,性質特別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古小平開除黨籍處分;由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注意到,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進駐督導後,古小平是江西通報的第二位涉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廳官。此前,新余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原副書記、主任胡高平也涉惡勢力犯罪團夥“保護傘”被“雙開”。

5月13日,江西省紀委省監委官網發布通報稱,經查,胡高平理想信念喪失,毫無“四個意識”,入黨不信黨,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在黨內搞團團夥夥等非組織活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干擾省委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在法律規定的選舉活動中拉票助選,在幹部選拔任用中任人唯親,在幹部職務調整晉升中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

此外,胡高平還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權交易,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包庇、縱容涉惡活動,甘當惡勢力犯罪團夥“保護傘”;濫用職權,違規出借財政資金;家風不正,對配偶子女失管失教,個人生活腐化墮落。

上述通報還措辭嚴厲地指出,胡高平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德不配位、寡廉鮮恥,是典型的“兩面人”,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嚴重玷汙黨的形象,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該通報顯示,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江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江西省監委會議研究並報中共江西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胡高平開除黨籍處分,江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新余市第八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據江西日報此前報導,根據中央統一部署,2019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對江西省掃黑除惡工作情況進行了督導。5月22日至23日,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聽取了江西省掃黑除惡督導工作有關情況匯報,審議並原則通過了督導報告等相關文件。5月29日,中央掃黑除惡第15督導組組長支樹平向江西省反饋了今年4月進駐江西督導工作情況。

中國紀檢監察報5月21日刊發的報導稱,自全國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江西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責,聞令而動,對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發起強大攻勢,“打傘破網”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截至目前,江西全省已有670名幹部因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被立案查處,其中涉及廳級幹部3人、處級幹部37人、科級及以下幹部630人,移送司法機關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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