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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經理“老鼠倉”竟還虧損 交易3.2億虧376萬

近日裁判文書網公布的一則刑事判決書顯示,平安基金原基金經理史獻濤先於或同步於平安新鑫先鋒账戶和平安智慧中國基金账戶交易股票共105隻,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3.2億元,虧損人民幣376.4萬元。

對此,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並處罰金50萬元。

“行業逐漸認識到老鼠倉的嚴重性,基金公司的重視度非常高。比如基本都會對電話錄音、交易時間上交手機等,加上證監會的高壓查處,最近老鼠倉案件也越來越少。”上海一家公募基金公司副總表示。

跑輸大盤的“老鼠倉”

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了《史某濤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一審刑事判決書》,判決書顯示,“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被告人史某濤利用其擔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經理助理、基金經理的職務便利,獲取了××××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先鋒基金)账戶和××××中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中國基金)账戶交易股票的未公開資訊,操作王某花、胡某英證券账戶,先於或同步於××先鋒基金账戶和××中國基金账戶交易股票共105隻,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31891.98萬元,虧損人民幣3763961.93元。”

通過對公開資訊的比對,判決書中所述史某濤為平安基金原基金經理史獻濤,××先鋒基金為平安大華新鑫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中國基金為平安智慧中國基金。

公開資料顯示,史獻濤於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智慧中國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新鑫先鋒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2016年3月至2016年8月擔任平安大華睿享娛樂靈活配置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經理。

Wind統計數據顯示,史獻濤擔任平安智慧中國基金經理期間的任職回報是-38.87%,在同類593隻產品中排名倒數第二,可以說是墊底;他管理的平安新鑫先鋒A、平安新鑫先鋒C的收益分別是-3.88%和-3.46%,在769隻產品中分別排名758和753。

在加入平安基金前,史獻濤曾任職於廣發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投資研究部,任廣發證券投資主辦人。

自加入平安基金以後,史獻濤成為公司培育的基金經理候選人。公司一般采取老人帶新人的方式管理,所以將其作為基金經理助理參與了投資管理過程。

平安新鑫先鋒成立於2015年1月29日,作為基金經理助理,史獻濤可向基金經理提供投資操作建議,對於其提供的投資建議基金經理一般予以采納並評價其表現。經過1年考核,史獻濤晉升為該基金經理,史獻濤擔任該基金基金經理後,負責該基金的投資管理。

根據裁判文書網,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史獻濤先於或同步於平安新鑫先鋒账戶和平安智慧中國基金账戶交易股票共105隻,趨同交易金額人民幣3.2億元,虧損人民幣376.4萬元,史獻濤“老鼠倉”账戶投資收益率約為-1.18%。

幾乎在同期,史獻濤擔任平安新鑫先鋒基金經理期間,平安新鑫先鋒A、平安新鑫先鋒C的收益分別是-3.88%和-3.46%。也就是說,雖然其管理的基金與“老鼠倉”账戶同樣是虧損,不過“老鼠倉”账戶的收益情況還是要好於其正常管理的基金。

從業者肯定不會忘記2015年股市的“過山車”行情。上半年,A股迎來難得的牛市,從2015年2月9日到2015年6月12日,上證綜指漲幅67.96%;創業板指更是上漲132.05%。但隨後一直到2016年年初,A股經歷了幾輪大幅異常波動,到了2016年8月31日,上證綜指已經跌到了3085.49點,較2015年6月12日的最高點5178.19點,累計回落逾40%。

2015年2月10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間,上證綜指累計下跌0.31%,創業板指則上漲了28.26%。也就是說,史獻濤既沒有能夠抓住創業板的行情,還跑輸了大盤。

虧損的基金公司“老鼠倉”

2007年5月,上投摩根基金經理唐建的“老鼠倉”交易案遭證監會查處,沒收其非法獲利150多萬,並處以50萬罰款,取消從業資格。唐建由此成為中國證券市場內幕交易被查處的第一人。隨後10多年來,證監會及有關部門對“老鼠倉”的監管打擊不遺余力,查收的大量“老鼠倉”案件對基金行業產生了相當大的威懾力。

基金公司“老鼠倉”案例近些年來屢見不鮮,同樣“老鼠倉”還虧損的案例也時有發生。

原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經理黃林被認為是“老鼠倉虧損第一人”。黃林於2007年3月至2009年4月,在任國海富蘭克林中國收益基金的基金經理期間,操作其控制的荊某账戶,先於或同步於自己管理的中國收益基金買入並先於或同步於該基金賣出相同個股,涉及8隻股票,虧損5.4萬元。

2014年5月,匯豐晉信基金原80後女基金經理鍾小婧因“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被上海證監局取消基金從業資格,並罰20萬元。鍾小婧利用老鼠倉並沒有獲利,反而虧損了8萬元。

近幾年,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監控系統全面更新、執法力度不斷加大,金融資管機構一批長期隱蔽的“老鼠倉”交易陸續曝光,相關從業人員受到法律嚴懲,案件多發態勢得到有效遏製。

分析人士認為,近年來“捕鼠”成效明顯,一是法律制度不斷完善,將“老鼠倉”規定為刑事犯罪,通過從快、從嚴查處典型案件並公開宣傳,有力遏止“老鼠倉”多發蔓延態勢。“老鼠倉”犯罪成為繼內幕交易之後移送刑事追責比例最高的一類案件;二是充分依托運用大數據監控技術,通過對歷史交易數據跟蹤擬合、回溯重演,市場監察部門精準鎖定了一批可疑账戶跟隨資管產品先買先賣、同進同出的異常交易線索。

除了“老鼠倉”,投資經理利用內幕交易投資也被重點監管。證監會對內幕交易進行查處時發現,時任交銀施羅德專戶投資部投資經理的吳春永,一共利用其管理的7個账戶,進行內幕交易操作。證監會稱,吳春永在通過巨集達股份(600331.SH)的員工獲知內幕消息後,利用7個账戶進行內幕交易操作,買入巨集達股份。

不過由於巨集達股份籌劃的重大資產重組未成行,吳春永投資虧損約316萬元,最終被處以3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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