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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萬餘人被騙,涉案金額4億元!惡勢力犯罪集17人獲刑

訂立虛高借據、軟暴力催收、購買個人信息實施犯罪……6萬餘人先後被騙,4.3萬餘人遭敲詐勒索,20餘萬條公民個人信息遭遇洩露,涉案金額達4億餘元。在不到兩年裡,陳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利用“套路貸”瘋狂斂財,並造成了1名被害人自殺的嚴重後果。

7月1日上午,經浙江省紹興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紹興市中級法院對陳某某等人惡勢力犯罪集團案件公開宣判,一審以被告人陳某某犯詐騙罪、敲詐勒索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罰金650萬元;判處曹某某等其余16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零五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

大二學子服毒自殺

2018年1月24日,接到兒子自殺電話的梁某夫婦趕緊從溫州趕回紹興,然而幾經轉院,兒子小梁還是在兩天后去世。經鑒定,小梁系服用秋水仙鹼導致急性中毒身亡。

在紹興某技術學校讀大二的小梁每月都有2000多元的生活費,其日常花銷理應不存在問題。但是從2017年7月開始,小梁的親戚陸續接到了催債電話,原來小梁背著他們,偷偷通過“米房”“壹周金”等多個網絡平台借了高利貸。雖然一開始都只是兩三千塊的借款金額,但隨著貸款利息的不斷累積,小梁只好在別的網貸平台借款補之前的利息。因沒能及時還款,催收人員就根據他借款時留下的通訊錄逐個打電話要債。

為了替兒子還錢,梁某夫婦背負了10多萬元的債務。直到小梁去世,還有2萬餘元“欠款”沒有還清,催款電話仍在不斷打來。

而上面提到的“米房”和“壹周金”兩個平台,就是由陳某某為首的惡勢力集團一手操控的。

事實上,遭遇陳某某等人“套路貸”黑手的,遠不止小梁一人。

2016年初,還在四川從事房地產投資的陳某某受老鄉陳某豐(另案處理)邀請,開始了網絡高利貸生意,從一開始的年息30%,到最後的“借一押一”,他們逐漸摸索出一條在線審核、打欠條、放款、催收的完整放貸流程,並先後研發“米房”“壹周金”兩套平台。隨著客戶越來越多,同年3月,陳某某注冊成立了浙江感恩投資信息谘詢有限公司,開始“單乾”。

公司內部設話務部、審核部、財務部,2018年1月,公司又成立催收部,各部門間的分工十分明確:以“無抵押,秒下款”為誘餌吸引借款,將“借款”金額的首期“利息”扣除後發放給被害人。之後通過短期內支付高額“利息”、“展期費”、提高“借款”額度、繼續簽訂金額更大的虛高“借款”協議等方式,不斷惡意壘高“債務”,騙取被害人交付財產。通過上述手段,該犯罪集團共騙取6萬多名被害人合計人民幣2.9億餘元,扣除本金後實際騙得1.4億餘元。

隨著犯罪行為的不斷升級,以陳某某為首要分子,被告人曹某某、蔡某某、何某某、吳某某等人為重要成員,話務部、審核部、財務部、催收部等部門成員組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逐步形成,該集團為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其中除被害人小梁服毒自殺死亡外,被害人董某某也因不堪精神折磨跳樓自殺,造成尾骨粉碎性骨折。

按時還款就沒事了?沒那麽容易

高額利息著實不假,但是不是只要按期還款就沒事了?事情遠沒有那麽簡單。

在通過“審核”,進入“打欠條”環節後,該犯罪團夥的“套路”便接踵而至:在“借一押一”的借款模式下,被害人需要在“米房”“壹周金”等公司平台簽訂借款金額兩倍的借款協議,超過本金部分為押金,用於逾期時進行扣除。協議借款時間一般為一周,號稱年利率為24%左右,“符合國家規定”。

其實24%在這裡指的是周息,實際操作中往往接近30%,且在第一期放款時已被扣除,所謂的一周也只有6天,逾期利息更是達到了驚人的每天20%——當然這只有在被害人逾期後才會得知。也就是說1000塊錢的借款,需要簽2000元欠條不說,首期到款僅有700元。第7天就開始,本金以外的1000元押金就以每天200元進行扣除,沒幾天就扣完了。

此時財務人員會“好意”提醒被害人:“展期不算逾期”“不逾期就可以繼續借款”,誘惑被害人與其他財務簽訂更高額的借款合約用於“展期”或還本付息。為了還清高額的利息和展期費,被害人往往只能從該公司其他財務人員或其他網絡平台借款,拆東補西,不知不覺中“雪球”越滾越大。

即便是按期還清所有欠款,財務人員仍會以“信用好,可以提高額度”為誘餌,不斷推薦其他財務人員,引誘借款人簽訂更高額的借款合約,進而壘高債務。

淫穢短信威脅,揚言上門催收

面對比本金還要高的利息和展期費,被害人不肯還款怎麽辦?此時就輪到催收部“出馬”了。

根據借款時收集的被害人手機號碼、通訊錄、個人手持身份證照片等信息,何某某、吳某某等催收人員通過電話或微信辱罵、威脅、恐嚇、發送附有被害人頭像的淫穢、侮辱短信或圖片等方式,強行索要借條金額的虛高債務,甚至揚言“上門催收”。同時,催收人員還配合“呼死你”“轟炸機”等強製撥號軟體進行電話轟炸,對被害人及其家屬持續施加壓力。截至2018年2月,該團夥共計向4.3萬餘名被害人索要資金1.5億元。

在平台的宣傳推廣上,陳某某等人也下了“很大功夫”:一方面該團夥人員通過QQ群、貼吧等發布貸款信息吸引客戶,另一方面他們還找了3000餘名中介進行推廣,中介不光幫助發布廣告,還在不同借貸公司之間進行“客戶引流”,誘導被害人從其他平台借款用以歸還高額利息。此外,該團夥還以每條10元的價格從阮某(另案處理)處購得包含征信信息、通信記錄等在內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20餘萬條。根據個人信息,話務人員得以“定向致電”,大量的被害者因此落入圈套。

從2018年2月開始,陳某某等人被警察機關先後抓獲。該案也被列為浙江省掃黑辦督辦案件。

檢察機關受理此案後,通過細致審查發現,警察機關僅以該犯罪集團收取的8000餘萬元“收益”為涉案金額,但綜合全案分析該犯罪集團還以“逾期費”“展期費”“押金”等多個名目騙取被害人資金,通過調取轉账憑證、聊天記錄等證據,還原事實全貌,最終確定該案的涉案金額達4億餘元。此外,鑒於該案被害人眾多且遍布全國各地,面對被害人出於擔心報復等疑慮,承辦檢察官赴湖南、四川、雲南等十餘個省市尋找了數十名被害人了解案情,不斷爭取被害人配合。經過不懈努力,終於夯實了相關證據,引導警察機關補充偵查形成140余冊案卷材料,構築起完整的證據鏈。

庭審中,檢察機關圍繞案件的定性、犯罪數額、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認定等爭議焦點出示了相關證據,根據案件事實、證據、法律適用等進行了全面充分的闡述,有力指控了被告人各項犯罪事實,並就該團夥的犯罪行為性質、後果和社會危害性發表了公訴意見。面對確鑿的證據和嚴密的論證,17名被告人最終當庭認罪。

紹興市中級法院審理後采納了檢察機關的指控意見,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檢察日報 范躍紅 吳聞哲 紹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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