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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限售新政:建案領證至少滿2年才能上市交易

  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

  徐政辦發〔2018〕89號

  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完善市區房地產市場

  平穩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徐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徐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新城區管委會,市各委、辦、局(公司),市各直屬部門:

  為引導住房合理消費,抑製投資投機性購房,現就完善市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意見通知如下:

  一、增加住宅用地供應規模

  有針對性增加住宅用地有效供給,平衡區域住宅用地供應,市區2018年住宅用地出讓8000畝左右。主城區在今年已經供應2300畝住宅用地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投放2200畝,確保今年主城區住宅用地供應不低於4500畝;銅山區、賈汪區住宅用地供地不低於3500畝。嚴格執行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加大住宅用地開發建設督查力度,加快商品住房建設和上市節奏,盡快形成市場有效供給,滿足市場需求,穩定市場預期。

  二、加強商品住房價格監管

  嚴格實施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制度,完善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備案管理辦法,積極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根據市場情況科學合理定價,防止商品住房價格不合理上漲;加強房地產市場銷售行為監管,嚴肅查處不執行備案管理政策、不實行明碼標價等擾亂房地產市場等行為。

  三、完善商品住房限制交易政策

  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的,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下同)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2年或新建建案買賣合約網備時間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二套住房及以上、非市區戶籍居民家庭擁有一套住房及以上的,商品住房自權屬登記之日起未滿3年或者新建建案買賣合約網備時間未滿6年的,不得上市交易。

  商品住房出售人在出售房屋時應提供不動產登記管理部門出具的《居民家庭住房狀況證明》。

  四、加強建案預(銷)售管理

  商品住房項目建設規模在4萬平方米以上的,每次申請建案預售許可和成屋銷售備案的建築面積原則上不低於4萬平方米(尾盤除外)。已取得建案預售許可和現售備案的商品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房源,不得分批次銷售。加強房地產市場聯合執法檢查,嚴厲打擊違規預售、捂盤惜售、惡意宣傳炒作、炒賣房號、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五、加快定銷房和人才公寓建設

  進一步落實好土地、財稅、金融等支持政策,加大定銷房建設力度,完善配套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增加棚改拆遷實物安置比例,緩解市場住房需求。加強人才公寓建設,有效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鼓勵和吸引高層次人才來我市創業創新。盡快完善《萬科人才公寓銷售實施細則》,加快啟動和推進已建人才公寓銷售工作。

  六、落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強化“四個意識”,加強組織長官,完善工作機制,認真分析研判房地產市場形勢,因城施策,加強市場調控,嚴格市場監管,穩定市場預期,確保房地產市場穩定運行。

  本意見自6月10日起實施。

  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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