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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女兒高考710分被拒錄?辟謠:正常教育不受限制

趁著高考的熱度還未散去,陳年舊謠又開始出來作祟。前有所謂“高考滿分作文”被熱傳,現又有“老賴女兒高考710分,高校拒絕錄取”刷屏。

謠言

因父親是“老賴”導致無法錄取

女兒考710分照樣落榜

網傳文章稱,一個女生高考考了710分,卻因父親貸款失信而被學校拒絕。招生辦認為她的父親不講信用,女兒也很可能受到影響,高校不能錄取品行不端的人。

通過搜索發現,這個故事流傳已久。各版本情節相同,都是因為父親是“老賴”,女兒考了710分卻未被錄取,不同的只是考生名字不一樣,今年你看到的是“瀟瀟”,明年可能變成“李娟”“小霞”“露露”。

“老賴”子女不能上學?

早在今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在記者會上已澄清,“對失信被執行人采取信用懲戒措施,只是限制上高收費的貴族學校,不能把正常的義務教育和高學歷教育等正常的上學都列為限制”。

限制消費措施

關於失信被執行人的限制措施,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乾規定》的條例規定:

被執行人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辦公大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被執行人為部門的,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被執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不得實施前述行為。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執行法院提出申請。

教育部近日在官方網站上,專門針對“花錢可買高考試題和答案”“尋找丟失準考證的考生”“閱卷老師只顧趕進度不管對錯”“大數據報志願,收取天價谘詢費”“可花錢更改高考成績”等謠言進行辟謠。每年高考季,總是有一些謠言出來蹭熱度,吸引眼球,擾亂高考秩序,引發考生與家長的焦慮情緒。“老賴父親殃及子女高考”謠言也屢屢在高考期間出現,這些謠言的背後往往是造謠者精心設計的騙局。在此特別提醒廣大網民明辨謠言,不信謠、不傳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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