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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歲被標價千萬天才出走日本 青訓機構利益怎保護

17歲的國青隊跨級生何龍海。視覺中國 資料圖17歲的國青隊跨級生何龍海。視覺中國 資料圖

  特約記者 白國華 薑山/成都商報

  在5月底結束的“熊貓杯”中,中國U19國青隊首次奪得該項賽事冠軍。成耀東率領的這支球隊中,未滿17歲的國青隊跨級生何龍海讓四川球迷感到非常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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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歲時還只是在成都上足球訓練班的何龍海,被東莞麻湧融易俱樂部總教練吳世和當作璞玉帶走,經過七年的培養,何龍海已經被視為國內2001年齡段中出類拔萃的球員。

  被諸多國內豪門垂涎的何龍海,雖然在“熊貓杯”報名表上的注冊俱樂部仍是東莞麻湧,但實際他在今年春節後就再也沒有歸隊,而是被經紀人帶去了日本,加盟湘南海洋的梯隊。

  目前,東莞麻湧俱樂部仍在和經紀人協商這起“轉會”——這樣的事情,在中國足壇已成一種普遍現象,或者說亂象。

  青訓機構、球員、家長、經紀人,各有各的訴求。這些利益如何平衡,相關制度如何完善,將是中國足球青訓系統未來很多年,都要面對的問題。

  
13歲就被標價1000萬元

  當何龍海的名字出現在今年“熊貓杯”報名表上時,他確實無法像劉若釩、徐皓陽、陳鶩、龔秋樂、周瀟等川籍球員那樣,引起四川球迷的廣泛關注。

  何龍海在成都足球圈內毫無名氣實在是太正常了。當年,東莞麻湧融易俱樂部總教練吳世和到成都發掘人才時,對何龍海的評價是“還不怎麽會踢球”。

  那時,顛球不超過三個的何龍海只是在成都上普通的足球訓練班,在同齡人中也不算突出。但吳世和卻看中了9歲的何龍海所展現出的拚勁以及身體協調性。

  酷愛足球的何龍海放棄了在成都的優越生活,義無反顧地跟隨吳世和去了東莞。事實證明吳世和沒有看走眼。

  東莞麻湧這支2001年齡段球隊從2014年開始參加全國U系列比賽,成績穩定在前六名,最高拿過全國第三,而何龍海,每年都是最佳射手和最佳運動員。

  2015年在廣東省“省長杯”青少年足球聯賽中,何龍海5場比賽打進13球,當選賽事MVP。

  在成為2001年齡段國青隊絕對主力後,何龍海被多家職業俱樂部相中。何龍海13歲時,有家南方豪門俱樂部曾上門求購,但被麻湧1000萬元的開價嚇退。

  而在何龍海還沒滿15歲時,又有一家北方豪門俱樂部找上門來,這次東莞麻湧開價3000萬元,隨後有了一段經典對話:

  “要不你們開個價,整支隊伍賣是多少錢?何龍海單賣是多少錢?”

  “整支隊伍賣,是3000萬。何龍海單賣,也是3000萬!”

  中國U19國青隊。視覺中國 資料圖

  俱樂部:何龍海被經紀人送去日本

  2010年何龍海到東莞後,雙方曾簽訂了一份培訓協定,為期七年,協定結束日期為2017年,也就是何龍海年滿16周歲後。

  根據中國足協的規定,隊員在滿16周歲後就可以簽訂工作合約了,對於任何一家青訓機構和球員來說,這都是一個關鍵節點。

  從2017年初開始,麻湧俱樂部就準備與何龍海以及另一名2001年齡段國青球員彭濤簽訂工作合約,但遲遲未能如願。

  為此吳世和還專門來了一趟成都,前後呆了四天,這才了解到兩名隊員都已簽了同一個經紀人,無法再和麻湧俱樂部簽訂工作合約。

  吳世和說:“今年春節後,他們兩個就再也沒有歸隊,被經紀人送到了日本。這件事如何處理,目前他們的經紀人和我們俱樂部仍然在協商中。”

  不管最終結果如何,東莞麻湧在這一事件中都是“輸家”,何龍海到東莞後一切都是免費的,東莞麻湧七年來在他身上的投入在100萬左右。

  吳世和說:“此前的規定是,年滿16歲以後球員有自由選擇權,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後來我們專門谘詢過廣東省足協的法律顧問,得到的意見是,根據中國足協最新頒布的政策,球員年滿16歲以後必須跟原俱樂部簽訂工作合約。只有得到原俱樂部同意,球員才可以和別的俱樂部簽訂工作合約。但為時已晚,這項政策出來前,何龍海和彭濤已被其經紀人簽下。”

  對於愛徒的出走,吳世和無奈地說:“我想說的是,像我們這些基層青訓機構的利益,該如何得到合理的保護?對於這種經紀人的亂象,足協是否有行之有效的方法進行監管?”

  家長:沒收過經紀人的簽字費

  雖然何龍海和彭濤自春節後沒有歸隊,已經去了日本,但麻湧俱樂部仍在給他們發工資,“他們是最高的那檔,每個月3800元。”

  在“何龍海事件”中,何龍海的家長是怎樣的意見呢?

  一般來說,經紀人挖人的通常操作方式是,給球員家裡一筆簽字費,讓他們和原俱樂部解除合約。

  帶球員出國後,用“出口轉內銷”的方式,過段時間再賣給國內的豪門俱樂部,此前多宗年輕球員的轉會,都是這樣完成的。

  但何龍海的父親何學面對記者的詢問,堅決否認收取過簽字費,他表示讓孩子去日本踢球,只是為了讓他有更高的平台,為了以後的長遠發展。

  “我們懂得什麽叫知恩圖報。我一直跟何龍海說,喝水不忘挖井人,是麻湧培養了你,無論以後走到哪裡都要記得這一點。”

  何學表示,這些年來一直希望麻湧俱樂部有機會的話能送孩子到國外鍛煉,“但麻湧俱樂部,可能條件還達不到這一點。”

  “如果我們的俱樂部是像恆大、魯能這樣的豪門,我都不會考慮這些事情,畢竟大俱樂部的平台也比較大,機會比較多,現在作出這樣的選擇,作家長的,考慮的是——什麽是對孩子的長遠發展有利的?”

  目前,何龍海掛在湘南海洋的梯隊,何學認為他的進步是顯著的,“剛開始去的時候還不適應對抗,踢到30分鐘左右就得下來,現在已慢慢成為主力了。”

  經紀人:本可不花一分錢帶人走

  何龍海的經紀人姓田,他給這兩名球員設計的路線是,先送到日本鍛煉,經過三年左右時間的培養,讓他們直接登陸J1聯賽或前往歐洲留洋,“但無論如何,還是要和東莞麻湧談好條件。”

  “如果按照現在的規章制度,我們可以一分錢不花就把兩個孩子帶走,但這樣的事情我們做不出來。畢竟,東莞麻湧培養了他們七年,非常不容易。”

  從何龍海、彭濤試訓日本,到最後加盟湘南梯隊,這期間田先生又和東莞麻湧接觸過幾次。後者從最開始的不接觸,到開始進行協商,雙方條件雖然沒有達成一致,但“和解”的可能性極大。

  目前雙方的分歧在於轉會費和將來二次轉會的分成比例上,田先生認為可以接受的轉會費是200萬元。對於200萬元,田先生說他是有依據的。

  “很多人對中國足協今年1月31日頒布的政策有誤解,他們認為培養一個隊員七年,按照一年50萬的補償,應該支付350萬。但實際的情況是,這份規定是15歲以上每年補償是50萬;12-15歲,每年的補償是10萬;9-11歲每年的補償是2萬。按照這個公式計算,即使他們現在注冊成為中超職業球員,每個人的補償金也只有96萬。”

  對於中國足協相關規定中“隊員在原培訓機構滿四年以上,第一份工作合約必須和原機構簽訂”這一條,田先生認為對東莞麻湧同樣也是不適用的,“這個規定的對象是中超、中甲、中乙這些俱樂部,而東莞麻湧目前還不是職業俱樂部。”他認為,目前的做法已充分考慮到麻湧俱樂部的利益。

  從“何龍海事件”可以看出,在中國青訓市場存在巨大利益的前提下,每一方都有自己的利益訴求。

  目前中國足球青訓圈內普遍認為很多經紀人搞亂了市場,對經紀人十分排斥。對此田先生說:“目前中國青訓市場確實存在很多亂象。我也承認,目前行業中的確有很多經紀人素質非常差。”

  “有利益就會有亂象,哪個行業都如此。但無論是國際足聯的規章制度,還是中國足協頒布的一些辦法,目前來說已經非常完善,我們經紀人也希望很多事情可以規範操作,各司其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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