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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黃花梨是傑出代表?揭開明代家具的歷史真相

明代漆飾家具與明式硬木家具都是璀璨的古代物質文化遺產,只有科學、客觀地加以認識和研究,才能更好地繼承弘揚華夏民族優秀的傳統工藝和文化藝術。

明黑漆嵌螺鈿荷葉式六足香幾

文/朱寶力古典工藝家具

在大多數人眼裡,明代家具是中國古典家具的頂峰,而黃花梨家具是明代家具的傑出代表。而事實上,明朝的皇室貴族和文人士大夫階層並不特別鍾情於使用黃花梨、紫檀等硬木製作家具,這些材質的家具隻佔明代上層社會家具中的一小部分,其等級和價值也並不是最高的。

明代家具並非以黃花梨木為主

明朝萬歷皇帝朱翊鈞奢侈無度,在打造器物玩好方面尤其出手闊綽。據《工部廠庫須知》記載:萬歷十二年(1584年),“禦前傳出紅殼面揭帖一本,傳造龍鳳拔步床、一字床、四柱帳架床、梳背坐床各十張,地平、禦踏等俱全。合用物件除會有鷹平木一千三百根外,其召買六項計銀三萬一千九百二十六兩,工匠銀六百七十五兩五錢。”

這一數目龐大的“鷹平木”查無樹種,究竟是什麽木頭?原來在古文的讀法上,鷹平木應頓讀為“鷹、平木”,即鷹架、平頭杉木的簡稱。據明人賀仲軾在《兩宮鼎建記》中記載:萬歷朝在重建被火災焚毀的乾清、坤寧兩宮時,“議買杉木,照得鷹、平、條、槀等木大工必用”,這也佐證了鷹平木就是杉木材料的規格名稱。

杉樹為常綠喬木,高可達三十米以上,產於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明朝時,為了便於儲運,大木一般分兩段取材,從根部至中部截取的部分稱“平頭杉木”,其兩端的粗細相差不多,可做梁、柱等;從中部至樹梢的部分稱“鷹架杉木”,其梢端較細,可做腳手架(古稱“鷹架”)等。所以,同等標號的杉木圓材,後者的圍徑比前者都要小一些,售價也低於前者。例如,平頭杉木的一號者長三丈七尺,圍三尺,每根值銀三兩九錢五分;鷹架杉木的一號者則長三丈,圍二尺一寸五分,每根值銀一兩二錢,以此類推。

杉木在明朝時分油杉、香杉、土杉等品種,木色淡黃或白,質細紋直,有香氣驅蟲,較耐朽防蛀,易於加工,為軟木之良材。其比重輕,灰蔴附著性強,縮脹率低和不易翹曲開裂的特點,尤其適合於製作灰蔴底漆飾家具的胎骨。杉、楠兩種木材皆為明朝主要的皇木品種,但就宮廷家具的用材比重而言,則以杉木為首。這一千三百根鷹平木還只是特別增撥的,常例的宮廷家具用材主要為杉木板枋,均經大運河從南方運來,系由留都南京的工部衙門負責採買並起運至京師。

明朝時的通州運河碼頭建有皇木廠做為倉儲。據《大明會典》記載:“司禮監禦作房成造書畫櫃匣等項杉木板枋,每年兩次,每運六百塊,如禦用監例。”這一記載在萬歷晚期編撰的《工部廠庫須知》中得到佐證:“司禮監成造……其板枋六百塊,至今每年仍舊起運。”明朝宮廷的司禮監年年都要差官去南京的工部廠庫抽取杉木板枋,每年分兩次解運,由南京工部撥船運抵通州張家灣,再用車載轉運至該監,僅運費就需銀四百五十兩,成本相當之高。“每運六百塊”,即使保守地按每年運六百塊計算,僅司禮、禦用兩監就共運杉木板枋達一千二百塊之多,構成了“上用”(指禦前使用)家具的主要用材。明朝負責修理宮廷家具的內官監所領取的木材品種也可以證實這一點,據《大明會典》記載:“內官監修理年例、月例家夥物件,每年一次,杉木一百二十根、榆木八十根、散木二十根、杉木連二板枋八十塊、椴木四十根。”

綜上所述,關於明朝宮廷家具大都以硬木,特別是黃花梨木製作的說法其實是錯誤的。明朝宮廷一般並不向商人召買硬木,主要來源是指定廣東省按年入貢,而貢木的數量很少,並不側重於黃花梨木。萬歷年間的歲貢額據《工部廠庫須知》記載:“廣東布政司每年應解……胭脂木十段、花梨木十段、南棗木十段、紫榆木(紫檀的別名)十段……送禦用監交收。”據晚明太監劉若愚撰寫的《酌中志》記載,禦用監內擅長雕刻的佛作負責硬木器物的製作。從入貢明宮的硬木數量分析,製作應以小型器物為主,家具的數量不多,藝術風格注重精雕細琢。那些所謂明朝宮廷每年派官員去南洋大肆採購黃花梨、紫檀的說法,源自於民國年間古玩商的臆造。明朝宮廷也並未大肆地砍伐海南島的黃花梨資源,相反,據《明神宗實錄》記載,萬歷四十三年(1615年),明廷在平定了海南島黎族起義之後,萬歷皇帝詔準兩廣總督張鳴岡在島內豎牌明示,嚴禁地方官員對包括花梨木在內的各種黎鄉自然資源進行“無藝之征”,傳諭“著實舉行,以圖久安”。清代早期來華的俄國特使尼古拉所寫的《中國漫記》一書,在關於海南島(當時尚為南明勢力所控制)的行文中沒有列入花梨木,亦可印證禁令的成效。

明 黑漆百寶嵌圓角櫃

明式家具不能作為斷代的標準

由於明代硬木家具的流行起步較晚以及清初南方頻繁的拉鋸戰損毀所致,我們今天所看到的絕大多數明式黃花梨等硬木家具,雖稱為明式家具,但卻並不是明代後期製作的家具,甚至還要晚於清代早期。

明式家具的許多經典造型和紋飾都是明代家具中所沒有出現或者流行過的。明人的家居陳設比較疏朗,家具的體量相對偏小,造型設計注重移動使用和一器多用,流行簡潔牢固的腿間直棖和高拱頂牙式羅鍋棖,下移式羅鍋棖比較少,羅鍋棖的拱度大,用料較粗壯,三角支撐的意識明顯。清人的家居陳設逐漸密集,家具的體量增高變大,造型設計趨於固定使用和功能細化,明式家具中常見的小拱度下移式羅鍋棖和羅鍋棖加矮老、卡子花等造型富於裝飾性,主要在清代流行。明代時還沒有流行劈料圓裹圓的家具,這種造型是清代蘇作明式家具的流行款式。明代家具的三彎腿比較舒展,清作明式家具的三彎腿常作垂直微拐。明代家具的內翻式馬蹄足比較矮扁,清作明式家具的內翻式馬蹄足逐漸變高。

此外,在紋飾方面,明作的卷草紋粗獷寫實,清作的卷草紋細柔抽象。明作的龍發多上揚,清作的龍發多散披。明作的麒麟紋多蜷臥或僅前肢立起,清作的麒麟紋多四肢站立。明作的透雕比較圓轉樸實,清作的透雕趨於方折纖細。在銅飾件方面,明作的鎖插多為象鼻形、方形,面葉多為條形、長方形,拉手多為環形,提手的兩端一般向外撇出。清作的鎖插多為如意形,面葉多為圓形、菱花形,拉手的花式繁多,提手的兩端一般向內彎曲。

上面所述是明代家具的普遍特徵,但出現早於流行,清代家具的某些特徵最初生成於明代。且以黃花梨為代表的明式家具和以紫檀為代表的清式家具之間的歷史分野,並不在明清兩代之交,而應在乾隆十年(1745年)左右,乾隆皇帝開始酷嗜雕刻繁縟的紫檀家具,從而引領了清中期上層社會家具的發展方向。因而,明式家具只是藝術概念,不能作為斷代的標準。我們應該正確地理解“十清不及一明”的意義,明式並非明代。

髹飾家具是當時身份地位的象徵

明朝建國初期,開國皇帝朱元璋即規定了嚴格的服飾、建築、器用等級制度,皇室壟斷著最高級別的家具漆飾特權。做為祖製,以後明朝的歷代宮廷一直以使用大漆髹飾家具(以下簡稱漆飾家具)為主,設定了大規模、多工種的宮廷漆作。明朝的國姓為朱,又因創建於南方,以火德王,故極為尊崇紅色,一至四品的高官俱穿緋(即紅色)袍,朝廷、衙署的家具多用朱紅漆。根據明宮的檔案文獻《工部廠庫須知》(明·何士晉撰)記載,每年四川省都要向皇室進貢製作宮廷家具的朱紅漆顏料川二硃達兩百斤之多。明朝官員以及庶民的家具,其漆色和紋飾均有限制,據明朝弘治年間李東陽編撰,萬歷年間申時行重修的《大明會典》卷六十二記載:“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公、侯及以下官員)木器並不許用朱紅及抹金、描金、雕琢龍鳳紋。”……“又令官員床面、屏風、槅子並用雜色漆飾(例如朱、黑雙色漆間用),不許雕刻龍鳳紋並金飾、朱漆。”

明朝後期的隆慶、萬歷年間,用各種硬木製作的家具開始在蘇州、松江一帶民間的紈絝豪奢階層流行,但其價值地位一般並不及上等的漆飾家具。參與製作宮廷漆飾家具設有禦用監、司禮監禦前作、內官監油漆作以及司設監等多處。此外,還有兼做宮廷膳宴家具的光祿寺和專做剔紅漆器的果園廠等等,可謂規模龐大,工藝齊全。

而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階層同樣極為崇尚漆飾家具,在《天水冰山錄》、《金瓶梅詞話》等文獻著作中有很多關於漆飾家具的記載,卻很少或幾乎未提到硬木家具。根據《天水冰山錄》記載:嚴嵩府宅中共有多達八千四百八十六件家具,以漆飾為主,涉及硬木的基本是小物件,家具中僅有“素漆(按:髹漆後未加紋飾)、花梨木等涼床四十張,每張估價銀一兩。”花梨木涼床和素漆涼床的變賣價格是相等的,均屬於中等等級。與之相比,帶描金的漆涼床每張則估價為銀二兩五錢,高出近兩倍。晚明蘇州的著名鑒賞家文震亨在《長物志》一書裡,最為推崇的是古黑漆斷紋家具和明朝的內府填漆家具。

可見,當時擁有和使用全朱紅的漆飾家具是身份與地位的象徵,民間也不乏有使用丹紅、礬紅等近似於朱紅的油漆髹飾家具。明代中期以後,法紀逐漸松弛,高官士族都以擁有朱紅漆家具為榮。萬歷年間的刻本《金瓶梅詞話》第四十五回,描寫西門慶購買了白皇親家的兩架朱紅漆架子銅鑼銅鼓,幫閑清客應伯爵吹捧說:“朱紅彩漆,都照依官司裡的樣范。”說明這兩架朱紅漆銅鑼銅鼓原來屬於民間禁用的禮器。明代漆飾家具要比明式硬木家具少得多,目前市場價格遠低於收藏價值,具有較好的升值太空。

多讀藝點:

明式家具的裝飾特點

雕刻技法有淺刻,有平地浮雕、深雕、透雕、立雕等。構圖多採用對稱式,或在對稱構圖中出現均衡的圖案。

題材多種多樣,動物紋有龍鳳、螭虎、虯夔、獅、鹿、麒麟。植物紋有卷草、纏枝、牡丹、竹梅、靈芝、寶相花。其他紋樣有十字紋、萬字紋、冰裂紋、如意雲頭紋、玉環紋、繩紋、雲紋、水紋、水焰紋以及幾何紋等。

雕飾的部位,明代多在座椅腳柱間的牙板上。靠背之背板上及構件的端部。清代則部位更廣泛。比較而言,明代是點睛或烘托作用,清代則成為主要內容。

明代的交椅,以山水雕飾者較少,以詩文題字繪畫為飾者相對多些,這與晚明藝術上高度文人風格的發展有關。今傳世晚明四大文人(周天球、文征明、祝枝山、董其昌)字跡銘款的座椅就是明代文人風格影響下的代表作,其落款書法更提高了座椅的藝術價值。

家具中以金屬為飾件,大多為保護端角或為加固焦點而設定的,其次是美化的作用。飾件主要用白銅作材料。白銅為銅鎳合金,色澤柔和,遠勝黃銅。在帝王使用的高級坐具上,還有一種鐵板上鏨(zàn)陽紋、錘上金銀絲的鍍金金屬件。常用的飾件有面頁、合頁、包角,以及某些專用金屬件。面頁、合頁常作圓形、矩形、長方形、如意雲頭形等。

髹飾主要為美化家具表面。髹飾的色澤與家具使用環鏡有密切關係。同樣是一件椅子,可紅、可黑、可濃、可淡,不能單純就其色彩論定其俗雅。髹飾濃淡塗抹,不拘一格,各得其宜。髹飾按其所用材料可分為二類:漆飾、蠟飾。

漆飾。明代以來漆飾工藝十分發達,官營與民營漆作坊的產品相互媲美,能工巧匠輩出,工藝達到了很高水準。用於座椅的漆飾有:素漆、彩漆、隴金、描金、雕漆等多種工藝(清代繼續發揚,有螺鈿、鑲嵌、其他寶石嵌等漆作)。大致民間漆飾比較簡樸,宮廷則講究華麗。農村中常用的家具、桌椅多為陪嫁物,常用紅色漆,色調明亮熱鬧,擺在房中,喜氣洋洋。士大夫的書房、客室和園林的樓榭,多用中間色漆飾,如淡赭,或直取木材的本色,力求淡雅自然之情趣。寺院、殿堂陳設多用紅漆、描金或戧金。

蠟飾。明代座椅中紫檀、花梨、紅木、雞翅木等硬木家具,因其木材本身有活潑美觀的紋理和深沉的色澤,匠師們在造型配料方面也非常注意發揮其天然的紋理與色澤之美;不用其他有色的飾物,隻使用蠟飾工藝(蠟多為蜂蠟)。在打磨光平的座椅、素架上,敷些有機顏料,將底色調勻,使座椅整體色調基本一致,然後把座椅烘熱,隨烘隨把蠟塗上,使蠟質浸入木質的內部,再用乾布用力擦抹,把浮蠟和棕眼處理掉。經過這樣的蠟飾家具,表面光膩如鏡,又能顯示木材的質地細密和紋理,色澤典雅的天然美。例如蠟飾後的紫檀座椅,在一定角度光線投射下,呈現一種柔和美妙如綢緞般的色澤。而蠟飾的黃花梨木座椅,則具有琥珀般透明的視覺效果。

蠟飾工藝,是明清匠師們運用自如而又美觀大方的先進裝飾技術,也是中國家具,尤其是座椅所具有的特色。

明式家具在製作上,體現了以上六大特徵。其充分的合理性與實用美觀性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從而成為我國傳統家具乃至世界家具式樣的典範,是環境藝術中園林和室內陳設的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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