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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門整治網絡直播 鬥魚沒有回復是否持有"視聽證"

  掃黃打非辦等六部門整治網絡直播:“三證”要齊備,還要建黑名單

  來源:南方都市報 

  今年以來,有關部門對直播、短影片、網絡遊戲等整治措施不斷,近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工信部、警察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資訊辦公室六大部門聯合下發《關於加強網絡直播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讓互動娛樂領域各大企業再次緊繃神經。

  相關通知對於網絡直播服務的備案、管理、監管機制以及清理工作作出了詳細規定。

  直播平台“無證駕駛”面臨嚴管

  南都記者查閱通知公告發現,第一條就對各大網絡直播平台的“無證駕駛”這一痛點問題做出了具體規定。

  通知表示,“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IC P備案手續,涉及經營電信業務及互聯網新聞資訊、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節目直播等業務的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當分別向相關部門申請取得電信業務經營、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網絡文化經營、資訊網絡傳播視聽節目等許可,並於直播服務上線30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到屬地警察機構履行警察備案手續。”

  南都記者谘詢相關律師了解到,一般情況下,ICP經營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資訊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以下簡稱“視聽證”)是三張最為重要的證件,也是各大直播平台重點爭取對象。

  南都記者查詢虎牙直播、鬥魚直播、YY直播、熊貓直播、映客、陌陌等多個頭部平台的持證狀況,據不完全統計,從各平台官網以及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的公示管道來看,以上幾家頭部直播平台均已持有ICP經營許可證和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而Y Y直播在系統上可查到持有視聽證,不過大部分平台對是否持有視聽證沒有公示。

  對此,南都記者向虎牙直播、映客、陌陌方面了解到,各平台已經三證齊全;熊貓直播則表示,還在努力申請視聽證;鬥魚對於是否持有視聽證,截至發稿時尚未予以回應。

  有業內人士向南都記者透露:“ICP、網文證和視聽證還是有區別的,前兩者算是文化經營性網站的基礎證件,辦理比較簡單。視聽證是原廣電總局核發的,要求更加嚴格。因為一般由廣電總局核發的證件不僅僅是經營問題,還涉及其他內容合規問題。”

  對此,他表示:“現在頭部平台基本會想盡辦法去獲得視聽證,小平台就比較難拿了。”此外,該業內人士還向南都記者透露,目前對於視聽證的發放基本處於暫停狀態,“雖沒有明確表示停止發放,但已經有很長時間沒有新的影片平台獲得相關證件了。”

  不過,有熟悉互聯網相關法律的律師表示,有些頭部平台會通過收購動作“曲線方式”來獲得視聽證。據了解,陌陌就是通過收購浙江盛點數字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來獲得持證資格的。

  獲得ICP是前提,“視聽證”最難申請

  南都記者了解到,電信與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IC P證)是所有互聯網公司的基礎標配,包括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許可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等牌照都需要以獲得IC P為前提。ICP注冊門檻不高,注冊資金最低100萬元即可,但實際上目前擁有ICP證的企業並不多。

  “要求至少3-5名電腦專業人員,同時還要求運營公司具有互聯網資訊服務的相關其他經營策略和必要的資金保障。一般獲得證書的時間是3-6個月,代辦價格5萬左右。”有業內人士曾告訴南都記者,小型開發者是基本沒機會獲得這個證的。不過對於成規模的直播平台獲得這個並不麻煩,鬥魚、虎牙、熊貓等平台都告訴南都記者已經獲得該證件。“現在IC P證書至少三五萬張,這個證其實不難辦。”AGC動漫遊戲版權服務平台創始人唐亮如是告訴南都記者。

  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與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更多是內容方向管理。前者要求主要負責人是中國公民,有一定內容審核團隊;後者則要求確定的互聯網文化活動範圍以及具備合法的互聯網文化產品來源管道或互聯網文化產品生產能力。

  這幾個平台都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但並沒有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不過唐亮告訴南都記者,雖然檔案有提到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證,但實際上這個證“非必需品”。“除非涉及新聞播放,不然不需要新聞那個證。”

  至於“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唐亮說,直播平台必須在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上添加“表演類”才可以,這個品類現在並不容易,全國大概幾千個。“北京和上海都調整了相關政策,以前是需要交業務發展報告,現在還需要多人作保,經營規模都需要控制了。”

  最難的還是視聽證。唐亮表示,視聽許可證是審批製,相對來說申請門檻比較高,南都記者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官網查詢到,截至2017年底,廣電總局總共發出586張視聽證,還不全是做主播直播的範疇。“之前做直播只需要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和IC P證,主播直播事情多了之後,才有視聽許可證這方面的要求。”

  黑名單制度來了,應用商店將不敢踩雷

  此外,通知中表示有關部門還將建立違法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黑名單,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核驗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的ICP、IP地址和域名資訊,不得為資訊不一致、黑名單中的網絡直播服務網站、A PP提供網絡接入服務。應用商店不得為黑名單中的網絡直播服務A PP提供分發服務。上述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黑名單一旦建立起來,基本就不會有應用商店敢冒險‘踩雷’了。”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對平台建立黑名單,通知還要求建立主播黑名單制度,同時要求各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按照要求落實用戶實名制度,加強網絡主播管理。

  重申實名製監管,先審後發成難點

  對於通知中首次提出的“實名製”,目前尚無法確定其中的“用戶”是否包括主播以外的普通用戶。據了解,目前像鬥魚、映客這一類頭部直播平台的主播早已是需要通過實名驗證後方可開播,但在內容監管上依然困難重重。

  另一位直播行業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對執行不樂觀:“目前對於通知的影響還不好評估,實名製是想要更好地實行監管,但直播行業監管難並不在於是否實名,而是實時互動的特點讓平台做不到先審後發。因此推實名製在邏輯上對監管其實並沒有大作用,但是會方便追究。”

  不過,易觀互動娛樂分析師廖旭華還是對通知的頒布持樂觀態度:“其實,目前主流平台的自律水準一直都在不斷加強的過程中,所以這份檔案並不會影響到主流平台的運營,更多是有利於對個別不合格的中小平台的整治,而主播和平台黑名單制度也大大提升了違規成本。整體上看還是對行業的合規持續發展有很大的促進作用的。”

  對於此次下發通知,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通知首次明確了行業監管中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商店等的各自責任,將推動互聯網企業嚴格履行主體責任。

  相關鏈接:

  關於加強網絡直播

  《服務管理工作的通知》部分內容

  1、加強網絡直播服務許可和備案管理工作。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ICP備案手續。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體分發平台(以下簡稱“應用商店”)不得為未履行ICP備案手續、未取得相關業務許可的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提供移動智能終端應用軟體(以下簡稱“A PP”)分發服務。

  2、強化網絡直播服務基礎管理工作。應用商店不得為黑名單中的網絡直播服務A PP提供分發服務。

  3、組織開展存量違規網絡直播服務清理工作。

  4、建立健全網絡直播服務監管工作機制。

  5、網絡接入服務提供者、應用商店未盡到許可、備案手續審核及監管義務造成有害資訊傳播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

  采寫:南都記者 徐冰倩 蔡輝 實習生 徐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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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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