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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春與寶玉雖是姐弟,卻情如母子,背後藏著賈政的一個秘密

第二回冷子興向賈雨村介紹賈家家譜,在元春之後,“次年又添了一位公子”,指的是寶玉。探春在詳述大觀園內各人生日時,從大年初一元春一路講到寶玉的四月底,其中沒有迎春,她是寶玉的二姐,在這樣的情況下,那麽迎春只能和元春同年。

早本時期迎春這人物還不存在,張愛玲認為書中有了寧府以後,才有迎春,她是跟著寧府一起搬入書中的。固然“中山狼”的故事讀來象是《風月寶鑒》的風格,但是我想,迎春不會是跟著寧府搬來;而是在寧府已經加入書中後,榮寧家族關係既定,才創造出的人物。

寶玉年齡的矛盾和元春相應接的部分最為顯現,他是她從小親自教讀的愛弟,三、四歲時認識了幾千字,省親一節當中,補述兩人早年情如母子的那一段原是後加的。

寶釵待選秀女時十四歲,假設元春也在這個年紀入宮,那麽她大約大寶玉十歲,而寶玉最早隻比她小一歲,因為令讀者印象深刻的省親這部分,使得前面後面確實報出數字的年歲往外推擠出合理的範圍。

元春的年齡是停滯的;沒有跟著寶玉年齡在本書創作過程中屢次改小而變動,所以她老得快。

張愛玲在讀到元春存年四十三歲時甚感突兀,認定續書者不可能臆造出這麽離譜的歲數,推斷這是曹家家族內有過的一位妃子(畸笏所謂的俺仙姐)真實的卒年,畸笏是曹雪芹的長輩,喜愛以寶玉自居,他姐姐比作者大上一輩,四十三歲還算合理。

中風的病人,嘴歪臉斜,手彎腿直,安靜無聲地或躺或坐,最糟的病症莫過於此。有時候想到《紅樓夢》的情節,元春發病時嘴角流涎,無法言語,美豔少婦發胖得到“痰厥”,這樣殺風景,是續書一貫的缺乏想象力,而卻顯得真實。張愛玲認為曹家那位妃子想必也是中風,續書者知道內幕,才把包括病因及年齡等一並照實地寫出來。

元春判詞是為:

二十年來辨是非,榴花開處照宮闈,三春爭及初春景,虎兔相逢大夢歸。

關鍵在最後一句,虎兔相逢如果不是系指宮廷鬥爭的話;通常即被認為是時間點,續書用卯年寅月去對。二十年,早本指的是她的年齡,她應該是死在二十或至少二十多歲,沒有被改是因為在後期的版本裡可以通用入宮二十年。

元春在書中的作用只有兩個,一為省親帶來大觀園,提供場景;二為托夢警告賈家覆沒。後者任務最後被移植到秦氏身上,元春的死亡便變得很單純,其實再略作刻畫的話,作者沒有想到,大觀園因她而建;元妃之死可以轉移成為大觀園瓦解的一個先兆。

第九十五回雖是續書部分,儘管突兀,我想元妃薨逝那一段一定來自原著,而非續書者的自行創作。

早本書中沒有抄家,賈家是逐漸變窮的,元春在省親時曾經三次歎道太奢華過費了,囑咐不可如此。在她死後托夢父母,既沒有別的更複雜的因素,她不用充當一位先知,預告可駭的後事,托夢內容想必如今本秦氏說的這般的開源撙節,先留後路。

按今本秦氏托夢鳳姐的內容來看,她交代多買土地,在原籍依附家廟建屋置田,其實她病了那麽久,鳳姐一定常去看她,置買田畝這些隨時可以說,又何必死後用托夢的方式?秦氏提及抄沒是用假設的語氣,順帶一提般,但顯然那是唯一的目的。

由元妃托夢轉為秦氏托夢,書中改為抄家籍沒,托夢既是為了警告抄家,抄家卻和家裡節儉與否相衝突──反正到頭來財產要充公,現在節省有什麽意義嗎?元妃托夢既不涉及抄家,賈家由盛轉衰,靠她生前所見的常理推斷即知,根本不需死後洞悉天機。

賈家合家入宮探視時,眾人床榻相見,元妃“不能言語……只有悲泣之狀”,她要是能說話的話,知道自己離死不遠,她既一直耿耿於懷,要叮囑的一定就不外乎一切省一點這些,賈政王夫人在場,而這樣她死了的當晚再托夢給他們,難道同樣的事再講一遍?

天下的疾病那麽,隨便胡謅一個還不簡單?我猜這就是為什麽安排一個讓她神智清醒;而當場卻不能發話的病症,免得讓托夢的內容先透露,洩露天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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