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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現抗癲癇藥物的「不良反應」該怎麼辦?

應用於癲癇臨床治療的抗癲藥物多樣,根據不同的癲癇類型應選取合適的藥物治療。但是,抗癲癇藥物的不良反應較多,發生機制比較複雜,涉及多個系統,部分可停葯而痊癒,有些卻能造成不可逆的損傷。因此在臨床診治過程中應做好防治工作。

(一)抗癲癇藥物的「不良反應」

1.皮膚損害:有些抗癲癇藥物引起的常見的不良反應,多數為皮疹,數為嚴重皮膚損害。尤其注意服藥1--2周應密切觀察。

2.血液系統損害。

3.中樞神經系統常見的不良反應比如頭暈、頭痛、乏力、疲勞、注意力不集中等,但癥狀不明顯,對正常生活、學習無明顯影響,多為一過性,隨著服藥時間的延長或減量後癥狀緩解。

4.心血管系統的不良反應:卡馬西平、苯妥英鈉、拉莫三嗪、苯巴比妥等引起的心血管系統的不良反應的表現有心律失常,如竇性心動過緩、竇性停搏、頻發室性前期收縮、阿-斯綜合征等。

卡馬西平致阿-斯綜合征,患者出現嚴重竇性心動過緩。由於嚴重的心動過緩致心排血量明顯減少從而使腦供血量不足。所以卡馬西平對於原有心血管系統嚴重疾患者應慎用。

5.消化系統的不良反應:抗癲癇藥物引起消化系統的不良反應為嚴重肝功異常、慢性胰腺炎、胃出血、食管氣管瘺等。

6.內分泌的不良反應:主要表現為男性乳房發育、閉經、溢乳等。其機制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誘導肝微粒體酶加速激素的代謝;下丘腦和或腺垂體葉功能受干擾;抗癲癇藥物對內分泌腺的直接影響。

7.淋巴系統的不良反應:主要的不良反應為淋巴結腫大、假性淋巴瘤綜合征、淋巴瘤等。

8.全身性損害:主要表現為多系統損害、發熱、死亡等。

9.其他:抗癲癇藥物還可引起癲癇惡化、胎兒死亡、低鈉血症、胎兒畸形等不良反應。幾乎所有抗癲癇藥物都有潛在致畸作用,聯合用藥危險性更大。

(二)癲癇病人出現不良藥物反應怎麼辦?

癲癇病人確定診斷並開始治療後,應經常進行必要的隨訪和檢查,以便了解抗癲癇藥物的療效、藥物的不良反應並及時處理。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服藥後癲癇發作情況,如發作頻率的變化,類型有無改變,發作時間規律有無改變等。

2. 藥物的不良反應:有無頭痛、頭暈、嗜睡、無力、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皮膚瘙癢、皮疹、精神癥狀等。

3. 一般查體:包括精神癥狀,智力情況,皮膚有無紅腫,肝臟有無壓痛及腫大等。

4. 定期複查血常規,包括白細胞計數、血小板計數及出、凝血時間。治療的初期(2-3周內)出現異常的可能性大,應及時發現和處理。以後可以間隔較長時間,1-3個月複查1次。5. 定期複查肝腎功,包括轉氨酶、黃疸指數及血肌酐等。

6. 定期檢查血葯濃度,以指導用藥。

7. 在治療開始階段、中間及減葯過程中,可以重複腦電圖檢查,觀察癲癇放電控制情況,以便指導調整藥物劑量和減葯速度。

(三)科學用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1.精減用藥:盡量單葯治療,既避免藥物的相互作用使療效下降,又可減少毒性反應的發生。

2.規律用藥:抗癲癇藥物必須不間斷的、有規律的分次服用,嚴格掌握服用方法和劑量。

3.長期服藥:抗癲癇藥物必須長期服用,有的需要維持幾年甚至終身,服藥時間越長,複發頻率越少。

4.醫生指導下用藥:在正規醫院接受癲癇專科醫師的正確診斷後方才服藥。有效控制後,應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複查決定是否減量或停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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