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光明日報理論版:鄉村振興重在治理有效

本期主持:張翼(中國社會變遷研究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

本期主題:鄉村振興的現實著力點

主持人語

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是關係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全局性、歷史性任務,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總抓手。不久前,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第一個5年工作做出具體部署,是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依據。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進程中,如何從社會治理的角度配置社會政策?如何發揮農民在鄉村振興中的主體作用,調動其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如何重塑城鄉關係及其互動機制?本期刊發的3篇文章,從鄉村社會的基本結構、鄉村社會的治理重點和鄉村社會的發展趨勢等角度,對上述問題進行了討論。

原標題:鄉村振興重在治理有效

作者:張翼(中國社會變遷研究會會長、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發展戰略研究院院長)

現代化的短板在鄉村,沒有農業農村的現代化,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就必須在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密切結合中尋找制度配置之道。其中,“治理有效”在諸因素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實現鄉村振興的必由之路。

社會轉型與鄉村振興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我國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快速發展,鄉村社會正在經歷極其重大的社會轉型過程。這主要表現為:第一,青年勞動力人口以農民工的身份大量流動到城鎮與城市,加速了鄉村人口的老齡化進程。第二,鄉村社會一家一戶的農業生產方式,已日益轉變為一家一戶與農業大戶或農業企業多元並存的生產方式。第三,市場成為農村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力量之一,鄉土關係形成的熟人社會正在轉變為半熟人社會半陌生人社會。第四,鄉村社會的成員結構發生變化,在傳統農民之外,新型職業農民、農民工、農業企業主、個體戶等群體日益壯大。第五,鄉村逐漸由單一的農業生產部門轉變為種養加儲銷為一體的綜合性村落部門。第六,土地品質較低的乾旱半乾旱地區,正在經歷顯著的人口空殼化與產業空洞化過程。第七,貧困的村莊正在從絕對貧困狀態轉變為相對貧困狀態。第八,伴隨青年人口的進城,鄉村的小學等文化生產資源趨於減少。

在這種情況下,原有鄉村治理體系中的某些成分,已難以適應社會變化的要求。因此,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從社會治理角度進行強有力的制度建設。工作努力的方向,應該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以強有力的黨建加強鄉村基層自治組織建設。沒有堅持原則、尊重農民、清正廉潔、敢於負責的基層組織,就難以振興鄉村。當前,我國農村基層黨建存在薄弱環節,需要通過健全黨管農村工作長官體制機制和黨內法規,確保黨在農村工作中始終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為鄉村振興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本原則,第一項就是“堅持黨管農村工作”。第二,整合鄉村各個群體的力量,構建鄉村治理新體系。建立健全黨委長官、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確保鄉村社會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第三,嚴厲打擊鄉村黑惡勢力、宗族惡勢力,消除黃賭毒盜拐騙的社會基礎,維護好平安祥和的社會環境,建設平安鄉村。第四,加強鄉村的社會建設,積極發揮新鄉賢作用,強化互幫互助社會網絡建設。第五,對具備條件的村莊,要加快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重視農村養老資源的開發。第六,建立積極向上的鄉村文化,傳承發展提升農村優秀傳統文化,加強農村公共文化建設,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培育文明鄉風、良好家風、淳樸民風,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第七,加強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突出環境問題綜合治理。

城鄉融合與鄉村振興

據研究,2000年左右,農民佔我國勞動參與總人數的比重下降到50%左右,2010年下降到36%左右。黨的十八大以來,伴隨新型城鎮化的深入推進和農業現代化程度的不斷提升,農民佔勞動參與總人數的比重繼續下降,當前大約為27%。農村的非農化、人口的居民化、產業的多元化等,正在形塑新型鄉村社會結構。可以預見,只要城鎮或城市的打工收入高於農業種植或養殖收入,農民工向城市的流動就不可避免。農民工依市場的變化而進行的流動,既為中國經濟增長注入了活力,也為農村市場繁榮帶來了必要資金支持,還為土地的集約經營創造了前提條件,這些都將成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利條件。但要把上述願景變為現實,首要的就是變革城鄉二元結構,解決城鄉發展不平衡、不同步的問題。可見,鄉村的振興,必須放在城鎮化與鄉村發展的大背景中,進行綜合協調設計,將鄉村與城鎮統合起來總體規劃,持續發力、久久為功。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意見》提出,推動城鄉要素自由流動、平等交換,推動新型工業化、資訊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加快形成工農互促、城鄉互補、全面融合、共同繁榮的新型工農城鄉關係。城鄉融合推動鄉村振興,實踐中需要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需要繼續推進戶籍制度改革,促進有條件、有意願、在城鎮有穩定就業和住所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有序落戶,通過合理引導農民工的流動,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第二,在制度上整合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社會保險,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逐步彌合農村居民與城鎮居民之間的社會保險差距。第三,將進城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全部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逐步建立農村低收入群體安全住房保障機制。第四,防止“四線”或“五線”城鎮和城市的產業空殼化,加大城市對鄉村的輻射影響力。第五,在就業、教育、健康、扶貧、社會安全等方面,真正做到區域協調發展。第六,努力縮小鄉村與城市之間的收入差距。第七,防止工商資本下鄉過程中出現的短期逐利行為,嚴格實行土地用途管制,保護土地的生產能力,保護農民承包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的收益權。

鄉村村落聚合與鄉村振興

世界各主要國家的發展經驗表明,城鎮化的前期和中期階段,必然與鄉村人口的減少過程密切相關。如何在人口老齡化、人口稀疏化、人口空殼化的大背景下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這絕不僅僅是資金投入的問題。鄉村振興的關鍵,是要在有效治理的邏輯中做排優選擇。為此需要做到:第一,對鄉村進行綜合評估、分類施策。《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提出,順應村莊發展規律和演變趨勢,根據不同村莊的發展現狀、區位條件、資源稟賦等,按照集聚提升、融入城鎮、特色保護、搬遷撤並的思路,分類推進鄉村振興,不搞一刀切。對空殼化村落,通過撤鄉並村、聚合人口的方式振興鄉村。對於形成集約效應、具有開發價值的村莊,則以現代農業和觀光農業的方式振興鄉村。對於古村落,則應進行文化保護和旅遊資源開發。第二,注重吸引高校畢業生、農民工、機構企事業部門優秀黨員幹部到村任職,健全從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中選拔鄉鎮長官幹部、考錄鄉鎮機構公務員、招聘鄉鎮事業編制人員制度。第三,在土地流轉率較高、人口流出佔比較大的地區,合並鄰近村莊,建立聯合黨支部和聯合村委會,服務於經濟發展,但更重要的是加強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第四,拆除廢棄建築以恢復耕地,將人口相對集中起來,降低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成本,建立15分鐘或20分鐘的服務與物流供給圈,在可持續發展中給鄉村注入振興活力。第五,移風易俗,倡導男女平等,增強家庭的養老能力。第六,營造鄉村包容發展環境,使外來人口與本地居民和諧共處。

總之,要達到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鄉村振興目標,就必須從理論創新與實踐創新雙重角度,前瞻性地推進鄉村振興戰略。要消除那種簡單的“要人要錢要物”思維,強化治理思維,在鄉村與城市的良性互動與融合發展中把鄉村振興戰略向前推進。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