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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價改革啃下最硬骨頭:居民非居民天然氣價格並軌

  5月28日下午,位於西安市勞動南路的秦華天然氣有限公司何家村營業廳外,等待購買天然氣的市民隊伍排出數十米遠。不少居民一次性購齊了第一階梯480立方米的年購氣量,這樣的情形即使在往年冬季用氣高峰期時,也極為罕見。

  根據秦華天然氣公布的消息,受購氣群眾大幅劇增,當日公司業務創出了歷史新高,話務量和工單量是去年冬季平均的2.35倍和1.79倍。

  居民之所以“囤氣”,源自國家發改委5月25日突然宣布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6月10日起將居民用氣價格最高門站價格改為基準門站價格,價格水準按非居民用氣安排,此次每立方最高上調0.35元。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稱,近年來天然氣價格改革主要側重於非居民用氣領域,有25個通氣省份的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10年以來一直未作調整,居民氣價偏低的矛盾越來越突出,不能反映供需、不利於保障供應。

  如今,天然氣價格改革終於觸及居民用氣這道艱難的坎,定價機制完善實現了重大突破,天然氣價格和體制改革將進入新的歷程。

  多省居民氣價將上漲

  面對突然激增的購氣群眾,5月29日,西安市物價局發布通知稱,要調整居民用氣銷售價格,必須履行聽證等一系列規定的程式,要綜合考慮居民承受力、燃氣企業經營情況和當地財政狀況等因素,具體的調價幅度、調整時間預計到8月底才能完成。並建議廣大市民不要盲目跟風集中購買天然氣,根據各自家庭實際需求確定購氣量。

  即便如此,此後市民仍然在加緊“囤氣”。不僅是在西安,近期湖北、河南、山東、甘肅、安徽等省都出現了居民集中買氣現象。

  能源谘詢機構安迅思曾經做過統計,除了廣東、廣西、貴州、雲南、福建等管道氣通氣較晚或以進口氣為主的地方外,其余省份的居民用氣價格普遍低於非居民用氣價格,幅度大多在0.2元~0.5元/立方米,最高差價甚至達1.73元/立方米。

  根據最新公布的各省(區、市)天然氣基準門站價格表,以陝西省為例,基準價格為1.23元/立方米,而此前為1元/立方米,意味著陝西省居民用氣價格存在0.23元/立方米的上調太空。

  “這個調價太空是一個理論價格,調多少還沒有定,預計最終上調的幅度會小於0.23元。”5月30日,陝西省物價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近期陝西剛好正在對《陝西省城市管道燃氣配氣定價成本監審辦法(試行)》公開征求意見,有利於厘清、規範城市燃氣企業的成本定價,降低中間環節成本。現在國家發改委制定了理順居民用氣價格的政策,陝西也將綜合測算此次的調價幅度。

  長期以來,居民用氣是天然氣價格改革刻意避開的領域。2010年以來,居民用氣價格一直未作調整。2015年,全國各地實施了天然氣階梯價格製,80%的居民用戶都在第一檔價格也未變。

  2016年4月,國家發改委曾召集天然氣供應企業、城市燃氣企業以及地方物價部門參加座談會,討論天然氣價格改革思路,提出2016年要擇機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但最終並沒有實施。由於顧及公眾反映,上述會議是對內召開,會上討論的改革檔案也沒有對外公布。當時有參會企業走漏風聲,甚至被國家發改委警告批評。

  此次國家發改委突然公布居民用氣價格和非居民用氣價格並軌,也早於市場預期的“2020年前”。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劉毅軍研究認為,隨著多項天然氣領域改革實施,現有相關制度安排陸續到點或到位,並且國際油價處於相對低位,2018年是理順居民用氣價格的“視窗期”。

  數據顯示,2017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萬元,比2010年增長90.46%。按照國家發改委提出的此次0.35元的調價上限測算,城鎮居民用戶每月用氣約為20立方米,每月增加支出為7元,影響並不大。

  據國家發改委測算,按天然氣終端銷售價提價上限0.35 元/立方米、2018 年8 月全部上調完成,將影響2018 年CPI 上升0.02個百分點左右。考慮到地方銷售價格調價幅度低於0.35 元/立方米,對CPI的影響會更小。

  解決用氣比例爭端

  國家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發布上述通知後提到,居民用氣門站價格低於非居民,容易導致供需雙方“鑽空子”,居民用氣數量成為上遊供氣企業與下遊燃氣公司爭論焦點,影響市場運行效率,也不利於政府監管。

  “統購統銷的省級天然氣企業和城市燃氣企業的挑戰要來了。”一位石油系統人士評述稱,由於居民用氣價格比非居民用氣價格低,一些地方企業以居民氣價向中石油等上遊供應企業買氣,並以非居民氣價賣出謀取價,存在套利太空。所以厘清天然氣企業的用氣結構和用氣數量就至關重要,但地方天然氣企業在這上面的數據並不是透明的。

  以陝西為例,省網陝西燃氣集團每年向中石油報送的年度用氣計劃中,居民用氣比例高達70%。而2017年全國天然氣消費佔比中,居民用氣佔比為33.3%。

  陝西居民用氣佔比畸高,一度引發了中石油的質疑 。

  中石油規劃總院曾經在一份研究中稱,各省普遍有從上遊到中遊、從中遊到下遊結算的用氣結構比例不一致的問題,即省天然氣公司與氣源供應商按一定的居民用氣、非居民用氣比例從上遊購入天然氣,然後按另一比例銷售給一級城市燃氣經銷商,一級城市燃氣經銷商又以第三個比例銷售給二級燃氣經銷商,每一級都試圖提高居民用氣比例以降低採購成本。

  例如,按照2016年8月的價格,西安秦華天然氣有限公司從陝西省燃氣公司接入的居民用氣價格分別為每立方米1.49元和1.781元,但供給下遊經銷企業則不區分用戶結構,每立方米一律加收0.18元。

  此外,此前國家發改委明確界定了居民用氣僅包括居民生活、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養老福利機構用氣,不包括集中供熱。但在實際操作中,不少下遊城市燃氣企業仍將部分采暖供熱用氣列入居民用氣範圍考慮,借此向上遊爭取較低的購氣成本,從而出現居民用氣比例明顯偏高現象,進一步加劇氣源、管輸、配氣各方利益糾葛,矛盾重重。

  前述石油人士認為,特別是去年冬季今年春季全國多地出現的天然氣緊張,地方燃氣企業在居民和非居民氣價之間的套利動力更大,這加劇了天然氣的保供難度。隨著居民用氣和非居民用氣價格告別“雙軌制”,實行統一的基準價格將堵住這一漏洞。

  天然氣改革進入“下半場”

  2017年全國天然氣需求量增速重回兩位數,華北地區甚至超過了20%,居民用氣和“煤改氣”數量的持續增加,導致居民天然氣需求量擴大。

  劉毅軍認為,由於居民用氣沒有承擔調峰成本,用戶和地區之間的交叉補貼擴大,扭曲了資源配置。在用氣進站時,“交叉補貼”“調峰費用”持續外溢,導致工業、發電用氣的天然氣價格競爭力下降,引發了深層用氣結構矛盾。

  如今,天然氣價格改革終於跨過居民用氣這道艱難的坎,但天然氣的價格改革並沒有完成。

  國家發改委價格監測中心高級經濟師劉滿平認為,解決了居民和非居民用氣價格雙軌制後,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依然存在不少問題,比如過多的產業鏈環節抬高了下遊的用氣成本;天然氣上下遊價格缺乏暢通的疏導機制;現行天然氣定價機制難以及時有效反映可替代能源價格變化;缺乏峰谷氣價和調峰氣價,尚未實現以熱值計價;上海、重慶天然氣交易中心的價格尚未真正成為市場基準價等。

  此次在理順居民用氣價格後,國家發改委還提出消費旺季可在基準門站價格基礎上適當上浮,消費淡季適當下浮,利用價格杠杆促進削峰填谷,鼓勵引導供氣企業增加儲氣和淡旺季調節能力。同時,要求各地加強省內管道運輸和配氣價格監管,減少供氣中間環節,降低過高的輸配價格,並結合居民階梯氣價制度的完善,降低一檔氣銷售價格調整幅度。

  另外,對城鄉低收入群體和北方地區農村“煤改氣”家庭等給予適當補貼,補貼由地方政府承擔主體責任,中央財政利用大氣汙染防治等現有資金管道加大支持力度。

  “下一步制定季節性差價和監管中間環節氣價將是重點。”在四川省清潔能源產業協會副秘書長李永昌看來,由於中國北方冬季天然氣很大一部分用於供暖,加上“煤改氣”推動,天然氣冬季和夏季的峰谷差不斷擴大,2017年峰谷差16∶1,天然氣保供壓力大。但就季節性差價而言,天然氣門站價格再消費旺季和淡季怎麽“適當上浮”“適當下浮”仍需要制定具體的方案。

  劉毅軍認為,削減“交叉補貼”,建立采暖的居民用氣調峰氣價制度很可能10年左右的長期任務。

責任編輯:劉萬裡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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