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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微信群成“馬屁群”“攀比群”?越來越多地方出招規範

最近,衡水市教育局發布了一則關於家校溝通群的通知引起人們的關注。

通知中明確說明,家長不得對教師進行“拍馬屁”式回復、通訊群不得做聊天使用、谘詢應自行避開休息時間等……

其實不僅是衡水市,還有很多地方教育行政機構、學校等也針對家校溝通存在的問題進行了規範,制定了很多新的規定。

那麽這一系列“新規矩”是怎麽制定的呢,其中是否有值得我們借鑒的內容呢?快隨中教君來看看。

這些地方出招規範家校微信群

衡水市為家校溝通群頒布新規定

衡水市於近日頒布新規,說明了家校聯繫通訊軟體的主要職能是用於教師發布通知和家校資訊交流溝通,不得發布與家校聯繫無關的資訊、言論,更不得做聊天使用。

對於老師,有這些規定:

1.得在通訊群中布置課後作業

教師可在群內發布本校本班教育教學活動以及與教育教學活動有關的教育資訊等,相關資訊應符合教育教學相關政策的規定;教師給學生布置課後作業應在學校當堂布置,不得在通訊群中布置課後作業,不得利用通訊群為學生添加課後作業。

2.不得公布成績排名

教師不得在群內公布學生的成績排名資訊,不得發布學生的負面資訊。

3.不得就個別學生問題進行討論

教師發布的消息應具有普遍針對性,不得就個別學生的問題在群內進行討論,如探討個別學生的具體教育問題可與其家長電話溝通或當面協商。

對於家長,同樣有這些要求:

1.谘詢事宜避開休息時間

家長在群內向教師谘詢有關事宜時,能夠自行主動避開午間和夜間休息時間,以免影響群內其他成員,切實保障廣大教師、家長的休息權利。

2.不得進行“拍馬屁”式回復

家長對於教師發布的一般性通知,無疑問隻回復“收到”,有疑問則使用簡明扼要的語言進行提問,不對教師進行“拍馬屁”式的回復;在新年、中秋節、教師節等重大節日時家長委員會要向家長髮放提醒函,防止家長借節日名義在群中或“小窗”內發紅包出現變相向教師送禮之歪風。

3.家長有意見時這樣解決

家長如對學校、教師有意見建議,採用“小窗”私聊方式直接聯繫相關教師,必要時可與教師協調好時間當面溝通,不在群內公開發布意見建議。

家長不在群中發布帶有煽動性、過激性的言論。

教師不得與家長髮生爭執。當家長在群內出現負面情緒時,應予以耐心勸導疏解,並采取有效方式予以解決。

4.不得發布廣告、拉票、求讚等資訊

未經教育行政部門許可,家長不發布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動資訊,以及廣告、推銷、拉票、集讚等垃圾內容資訊。

青海省一區教育局頒布“五要五不要”的管理規定

該規定要求,在平台發布資訊要遵循“五要”:

一要符合教育方針和政策;

二要注重實效,提高工作效率,盡量減少資訊往來次數;

三要傳遞正能量;

四要文明有禮,一般不使用語音交流,不濫用私人化表情;

五要規範嚴謹,通知應當參照正規行文要求。

“五不要”是:

一是休息時間不要發,資訊發布要在工作時間內,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家長的休息權利。

二是作業、成績排名等不要發,學生作業教師要當堂布置,不得在交流群中發布,不得發布學生考試成績,同時批評表揚不發,拉票評比不發。

三是未經區教育局許可的求助、慈善、募捐等活動資訊不要發。一般性通知,原則上不點讚、不回復,避免“拍馬屁群”的出現。

四是與工作無關的言論、圖片、鏈接等資訊不要發,如商業廣告或商品行銷,嚴禁教職員工成為“微商”,避免“廣告群”的出現。

五是他人隱秘資訊不要發。

浙江某中學發布教師減負行動具體方案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文暉中學正式發布了“教師減負提效行動”具體方案。方案主要從四個方面對教師及家長做出了具體要求:

1.每個班級只能建立一個由班主任管理的家長微信群,反對各課任教師建立各學科家長群;

2.家校群溝通交流時間為早8點到晚9點,太早或太晚都不宜在群內發布資訊;

3.群內以轉發重要通知、布置重點事項為主要功能,減少回復,不提倡教師發布資訊後,家長排隊點讚或回復“收到”;

4.教師不得在群內點名批評,提倡在工作時間電話交流、家長到校約談或家訪。

山東濰坊規範中小學教師使用互聯網群的行為

早在去年年底,山東省濰坊市教育局便發布通知,規範中小學教師使用互聯網群行為,劃出了學生家長群管理的“底線”,將教師在學生家長群的言行進行規範。

1.以前隻管建群沒人維護,現在“群主”要負管理責任。

老師可以征求家長對學校管理、班級建設、班主任工作、教師課堂教學、學校後勤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建議。“群主”要切實負起群組管理責任,對群組中不恰當的資訊、行為及時予以製止等。

2.以前孩子作業在群內布置,現在不能隻通過群組來安排。

作業布置及需要學生、家長完成的有關事項,不得隻通過互聯網群組安排。不得在班級群組中通報點名、批評學生、公布成績或排名等。

3.以前一言不合被踢群,現在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理。

對於微信群管理不力的班主任、家委會主任以及違反群管理規定的任課教師、家長、學生都要由學校校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後再做出處理,任何人無權私自處理違規人員。

4.以前群內做微商、拉票、發紅包,現在不得發布無關內容。

班級微信群僅用於學校發布通知、家長資訊溝通交流,不得發布與家校聯繫無關的消息、言論,不做聊天使用。不發表和轉發微商,不在群內拉選票、發紅包,不在群內發表攻擊別人的言論,不在群內發布一些與班級管理無關的資訊等。

上海靜安區發布家校共建倡議書

去年年底,為了促進家校良性溝通,上海靜安區大寧國際小學家委會發動家長,共同制定了班級微信群家長共建倡議書:

第一,要理性互動,不唱“對台戲”。“一切為了孩子健康成長”,大家都是自己人。可以表達不同觀點或建議,但是不能“打對台”,更不應該“拆台子”。

第二,要遵守規則,不能“當兒戲”。群是大家的家。不瞎開玩笑、不亂發段子、不推銷商品,大家共同營造健康和諧的家校互動氛圍。

第三,要有效發言,不當“點讚機”。尊重老師放在心裡就可以。群裡無效“點讚”太多,就會淹沒有價值的資訊,最終還是家長來“買單”。

第四,要積極分享,不做“鐵公雞”。孩子們做了同學,也是家長的緣分。誰家育兒有高招,越分享越快樂。

第五,要控制情緒,不發“躁脾氣”。家校溝通常有分歧。控制好情緒,不亂發脾氣、不相互指責,不帶負能量,及時溝通,換位思考,辦法總比問題多。讓我們家校共同攜手,為孩子們更加快樂健康而並肩努力!

良好的家校關係應該什麽樣?家校溝通的邊界和尺度究竟在哪兒?

家校群的出現,為家長和學校搭建了一個低成本的溝通平台,它打破了時空局限,讓全方位的家校合作成為一種可能。從好的方面來說,它無疑是更有助於孩子的學習成績進步和身心健康成長的。

但在現在的家校群中,“排隊”點讚、“蓋樓”感謝老師、“炫耀式”曬娃、微商代購的現象依然存在,原本作為老師發布通知、與家長溝通平台的QQ、微信家長群,變味了。家長群的變味,很容易引發各方的矛盾和衝突。

現狀下,不僅引得我們思考,良好的家校關係究竟應該是什麽樣的。

良好的家校關係是需要有界限的

家校合作可以實現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雙贏,但並不意味著彼此之間不需要界限。

為什麽家校群亂象現象嚴重,因為在家校群這個公共太空內,一些老師和家長都沒有厘清家校教育的邊界。

良好的家校關係,是責任分明

當前家校的矛盾和衝突,一部分原因在於家校權責的模糊。

有專家表示,學校的事務,應該分為教育事務和非教育事務。教育事務包括課程教學、學生作業布置、學生評價等,非教育事務則包括校園安全、食堂衛生、購買校服等等。對於教育事務,應該由教師負責,不需要家長參與。家長過多的參與,將不利於教師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發展;而對於非教育事務,則應該多由家長參與,比如,購買校服等事宜,就可以全部交給家長委員會負責。

良好的家校關係需要好的規則和制度

規則和制度可以明確每位老師和家長的言行底線,有利於家校教育的正常開展。

在今年兩會期間,北京師范大學兒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主任邊玉芳在做客中國教育報時,曾就家校合作的責任與邊界問題進行探討。她指出,“在現代教育制度建設中,家校合作是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毋庸置疑的……如果不把家校合作納入整個學校的制度裡面去,孩子的健康成長必然會受到一定的影響。”

邊玉芳認為,討論職責以及邊界問題,重要的是制度建設,要用相應的制度來保障。

本文編輯 | 郭可暢

參考文章 |

河北日報《河北衡水為家校群立新規:禁“拍馬屁”式回復、不得布置作業》

中國教育報《“馬屁群”“攀比群”“焦慮群”,再見!這個地方的家校交流有新規矩啦!》

澎湃新聞《杭州一中學出新規:家校群減少回復》

中國教育新聞網《家校合作的責任與邊界》

齊魯晚報《濰坊市教育局發布通知規範中小學教師使用互聯網群行為》

金羊網《規範家校群,有助於厘清家校邊界》

未來網《作業、家校群“無辜” 家校關係異化還要靠制度“解”》

上海教育新聞網《助力家校共育 靜安區舉行中小學班級微信群建設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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