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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稹:大唐第一渣男,你太過分了

元 稹 的 無 望

中國文人最值錢的地方,是他的才華;中國文人最不值錢的地方,是他的人格。

——李國文

當然,也並非悉皆如此,但很大一部分文人基本如此。這也是我們翻開那部厚厚的文學史,常常為之不禁掩卷、扼腕歎息的緣故。

在唐代,與白居易齊名,世稱“元白”的雙子星座之一,創“元和體”新詩風,為中唐詩壇扛鼎人物之一的詩人元稹,恰巧就是這樣一位令人遺憾的典型。他的詩,寫得非常之美妙;他的人,做得卻是相當之糟糕。

這種兩面性、複雜性,不光為舞文弄墨之人的通病,大概也是人類概莫能免的劣根本質。因此,卑鄙與崇高,苟且與正直,汙穢與完美,邪惡與良善,同時聚合在一個人的身上,是很正常的事情。在這個世界上,百分之百的偉大光榮、百分之百的不可救藥,實際上是不會存在的。只是可能在兩種對立成分的配比上,有此多彼少,或此少彼多的區別罷了。

元稹,字微之,河南洛陽人,在陝西鳳翔長大,生於779年,死於831年,與其好友白居易相比,是個短命文人。他是個怎麽樣的一個人呢?正史是這樣評價他的——

稹性鋒銳,見事風生。

——《舊唐書》

稹始言事峭直,欲以立名,中見斥廢十年,信道不堅,乃喪所守,附宦貴得宰相,居位才三月罷,晚彌沮喪,加廉節不飾雲。

——《新唐書》

這些評價,相當負面,說他急於成名,而不擇手段;忙於投機,而罔顧操守;欲望強烈,而貪得無厭;攀附中貴,而為人不齒。總而言之,他這一生,夠折騰的。比之白居易,活得比較勞累,活得比較糟糕。有什麽辦法呢?性格決定命運,他太想成功了,為了成功,他可以不顧一切。

他的詩歌,可分兩體,各有成就,諷喻詩極其深刻,豔情詩極其浪漫,歷經順、憲、穆、敬諸朝的他,時屬中唐,但他的創作,卻仍是盛唐景象。而無論在他生之時,還是在他死之後,都得承認他是一位了不起的詩人。

也有對他相當不以為然的。唐人李肇在《唐國史補》中,談到7世紀初的中國文壇時,就把他列入了“不齒排行榜”。

元和以後,為文筆則學奇詭於韓愈,學苦澀於樊宗師,歌行則學流蕩於張籍,詩章則學矯激於孟郊,學淺切於白居易,學淫靡於元稹,俱名為元和體。

更有一位李戡,宗室子弟,對他尤為咬牙切齒。

嘗痛自元和以來,有元、白詩者,纖豔不逞,非莊士雅人,多為其所破壞,流於民間,疏於屏壁,子父女母,交口教授,淫言媟語,冬寒夏熱,入人肌膚,不可除去。吾無位,不得用法以治之。

——杜牧《唐故平盧軍節度巡官隴西李府君墓志銘》

這種恨不得殺了元稹才解恨的劊子手面孔,對我們來講,倒也不陌生。這些年來,每當文學新潮流出現,也是斷不了看到的雷電風霜壓頂而來的風景。正統派,主流派,所以有一種天塌地陷、惶惶不可終日的感覺,就是他們眼中視之為“淫靡”的作品,產生了他們認為的“禮崩樂壞”、世風日下的後果。實際上,這些文學原教旨主義者,根本不了解“元和體”的出現,對於陳腐的、僵化的、教條的、唯上為意旨的文學所起到的否定作用,所帶來的具有鮮活生命力的現實主義精神,以及所形成的“自衣冠士子,至閭閻下俚,悉傳諷之”的廣大讀者市場。這是毫無辦法的歷史選擇,也是誰都抵擋不了的潮流。

文學這東西,如潮之洶湧,來時,勢不可當,去時,無法挽回。可以影響,不可以左右;可以乘勢,不可以逆轉。這也是所有帝國統治者壓根兒沒弄清楚的藝術規律。他們總以為握有控制權,就可以揚之在我,抑之也在我。其實,大謬不然的,就在於這些帝國統治者不了解,在其一生中,能夠操弄權柄的時間,頂多三十年、五十年。而文學時代的運動周期,常常要延續兩代或三代文人。陛下駕崩以後,又怎能奈何那些死在他以後的文人呢?那時,恐怕就是如劉禹錫的詩《石頭城》所寫的“山圍故國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那樣,潮流依舊沿著它的規律,該來就來,該走就走。

儘管我們可以鄙薄元稹的為人,但他的詩歌,卻是應運而生的時代產兒。所以他的詩歌,“傳道諷誦,流聞闕下,裡巷相傳,為之紙貴”,這種廣泛的影響,也確實給他帶來了好運。

穆宗皇帝在東宮,有妃嬪左右嘗誦稹歌詩以為樂曲者,知稹所為,嘗稱其善,宮中呼為元才子。荊南監軍崔潭峻甚禮接稹,不以掾吏遇之,常征其詩什諷誦之。長慶初,潭峻歸朝,出稹《連昌宮辭》等百餘篇奏禦,穆宗大悅,問稹安在,對曰:“今為南宮散郎。”即日轉祠部郎中、知製誥。朝廷以書命不出相府,甚鄙之,然辭誥所出,夐然與古為侔,遂盛傳於代,由是極承恩顧。嘗為《長慶宮辭》數十百篇,京師競相傳唱。居無何,召入翰林,為中書舍人、承旨學士。中人以潭峻之故,爭與稹交,而知樞密魏弘簡尤與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

——《舊唐書》

對元稹這個具體的人來說,就不是像他寫的詩那樣盡善盡美了。以文章曲事太監,以詩詞阿附權貴,只要能帶來好處,低聲下氣,諂媚逢迎,又有何妨?臉皮一抹,也就無所謂做人的道德底線了。而後來,又經閹寺援手,奸佞保薦,能給皇帝拍馬屁,那更使詩人感到無上榮光,為使龍顏大悅。那些日子裡,元才子恨不能一天到晚,十二個時辰,不寐不歇,歌功頌德,萬壽無疆,大唱讚歌的。

中國文人之沒出息,就是見了皇帝,忍不住要磕頭的那一份賤。何況,他有磕頭的本錢,你想磕還未必能磕得上呢!

九歲能屬文,十五兩經擢第,二十四調判入第四等,授秘書省校書郎,二十八應製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登第者十八人,稹為第一。

——《舊唐書》

元稹是一個“巴蜀江楚間洎長安中少年,遞相仿效,競作新詞”的詩壇領袖,是一個“賢不肖皆賞其文,未如元白之盛也”的風流人物。據說,中國末代皇帝溥儀還統治著紫禁城的時候,曾經召見胡適進宮,與博士面談半小時。看來,皇帝作為讀者而不是屠夫時,也具有“追星族”的好奇之心。

很快,這位才子,以馬屁為敲門之磚,以奸佞為晉升之階,現身在帝王的視線半徑之中,一步登天;聲聞於帝王的聽覺範圍之內,直達丹墀。中國文人能混到如此春風得意、不可一世的地步,還真是屈指可數。

據說,有一次早朝過後,他只是對穆宗抱怨一句:“陛下,昨天傍晚,首都警察局竟派了便衣,在我居家老宅的靖安坊,巡邏出沒,尾隨跟蹤,不知是何用意?”當天,京兆尹主管警察的首長二話不說,就把刑偵隊長免職,連機構也奉旨撤銷。一乾人馬,失業失業,到底也沒搞清楚,因何精兵簡政?真是頭掉了不知是誰砍的。詩人的聲勢威風,可想而知。

因此,一、你不得不佩服他在文人中間,這種出類拔萃的能量;二、你若為他想,要是不很糟糕的話,或者,不那麽卑鄙的話,也難達到這種京師為之側目的地位。

元稹的成功之路,我以為原因有三:一、從人種學角度考量,與他家族的鮮卑後裔血管裡流動著的野性基因有關,野,什麽都敢伸手;二、從地域學角度考量,與他長期生活在陝西鳳翔,在那僻壤荒域裡求生謀存的艱難有關,餓,什麽都敢張嘴;三、從進化學角度考量,與他出身於卑微的一個寒族子弟,拚命想出人頭地,拚命想改變局面有關,爬、攀、附、靠,也就不擇手段,不問是非。

所以,長慶二年(822年),他到底當上了宰相,這是元稹風頭最健的一年。這也是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鑽營投機、攀附巴結、效忠納誠、緊跟高舉的結果。儘管他奔走的是旁門左道,投靠的是太監佞臣,頗“為士類訾薄”,以致“朝野雜然輕笑”。但昏庸的穆宗李恆在詔書中,卻對他褒揚備至,說他“勁氣嘗勵於風霜,敏識頗知於今古”,可見其被寵幸、被倚重、被高看、被優渥的程度。

連他老婆也跟著水漲船高,成為宮廷貴婦沙龍的領袖。“予在中書日,妻以郡君朝太后於興慶宮,猥為班首。”小人得志,喜不自勝,那時的他,肯定飛揚跋扈、面目可憎,也使得他的反對派聯手起來,抓他的把柄,找他的不是,要把他扳倒。唐穆宗將其拔擢到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最高決策中樞的宰相地位,固然是其昏庸悃愊之故,但也足以證明詩人吹到巧舌如簧、拍到爐火純青、哄到不露馬腳、騙到天衣無縫的功力。

文人能爬到這麽高的位置,在歷史上屈指可數,確是非同小可。然而,幸運之神,來得匆匆,去得匆匆,短命的“同平章事”,從二月到五月,連一百天也沒熬到,就被人排擠出局。

到同州當刺史後,元稹聲淚俱下地給穆宗上書:

所恨今月三日,尚蒙召對延英。此時不解泣血,仰辭天顏,乃至今日竄逐。臣自離京國,目斷魂銷。每至五更朝謁之時,實製淚不已。臣若餘生未死,他時萬一歸還,不敢更望得見天顏,但得再聞京城鍾鼓之音,臣雖黃土覆面,無恨九泉。

元稹還夢想著有朝一日,“製誥侍宿南郊齋宮”,再沐天恩。可哪知道穆宗隻坐了四年江山,就因服長生不老藥駕崩了。詩人在《題長慶四年歷日尾》詩中寫道:

殘歷半張餘十四,灰心雪鬢兩淒然。

定知新歲禦樓後,從此不名長慶年。

那無望失落之情,溢於紙面。看來,他的黃金時代,一去不複返了。

說到底,文人再有心眼兒,再富心機,再小心謹慎,再心明眼亮,永遠不是那些職業政客的對手。政治家玩文學家,如貓搏鼠,讓你死,你就死;而文學家玩政治家,則如羊驅虎,你讓人家死,死不成,反過來,你倒可能搭上一條命。要知道,為文,做官,兩者通常不能得兼。做得一個好官者,未必寫得一手好文,同樣,做得一手好文者,未必為得一個好官。所以,沒才氣的文人,才熱衷做官,沒本事的官僚,才附庸風雅。打草摟兔子,一舉兩得。

而歷史上那些真正的文人,從屈原起,到司馬遷,到謝靈運,到李白,在官場無不混得很失敗,歸根結底,他們壓根兒不是當官的料。也許,他們一開始就不應該攪到政治的渾水中來。老百姓有一句民諺:“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兒。”沒有為官稟賦,千萬別求仕進。總結元稹的一生,成功快,失敗更快,問題全出在他“見事風生”的性格上。太急功近利,太短期行為,太隨風使舵,太容易轉向。這種性格悲劇,決定了他一生的結局。

然而很不幸,似乎是胎裡帶,文人都有做官的衝動。削尖腦袋,熱戀烏紗,做到了官,很高興,做不到官,很沮喪。當然也不能完全怪這些文人,尤其那些古代文人,因為從他們入塾啟蒙那天,朝至聖先師磕頭開始,孔夫子就教導“學而優則仕”這五字真言,已經種下了病根兒。然而,封建社會的國家機器,是一個“豺狼當道、安問狐狸”的極其凶險所在,一個詩人,一個作家,要混個一官半職,談何容易?

白居易比他明白,及早地抽身出來,退隱到他洛陽履道裡的大宅子裡,修身養性,頤養天年,不問政治,隻管快樂。因此,他能一直活到七十四歲的高齡。而元稹,始終懷抱東山再起之心,始終冀圖重獲聖眷之想,心急如焚,輾轉反側,最後,終於走上穆宗皇帝那樣的不歸之路,因求長生,求雄壯,服藥不慎,飲丹中毒,於大和五年(831年)七月間,暴卒於武昌任所,享年五十三歲。

一個詩人,一個作家,只要陷在非其所宜的渾水裡,想要保持清純的文人本色,想要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這種鬼話,說給誰去聽,也不會相信的。

其實,要想了解文人,還是從他的作品下手為宜。

雖然“文如其人”這句話,並不百試百驗,但無論如何,“文為心聲”,總會有蛛絲馬跡,可以稍知秘辛,總會在字裡行間,微露堂奧底裡。而元稹這篇《鶯鶯傳》,應該是進入他內心世界的最佳門徑。再沒有比這篇美文,更能表現元稹做人與作文的強烈反差了。

這篇敘述張生和崔鶯鶯的戀愛故事,為唐人傳奇中的名篇。經唐末、五代的戰亂,一度湮沒無聞,不見著錄。直到宋初太平興國二年,官修《太平廣記》時,才從民間搜尋出來,編入這套類書之中,得以重見天日。後來,經北宋蘇軾、秦觀、毛滂、趙令畤等文人的推介傳播,大為人知;後來,又經金章宗時董解元改編為《西廂記諸宮調》的搊彈詞;再來,更經元成宗時的王實甫,在董《西廂》的基礎上,敷陳為雜劇搬演出來,《西廂記》遂成為中國古典文學的瑰寶。

由《鶯鶯傳》而《西廂記》,最大的改變,是在結局的處理上。

中國戲劇,特別要考慮到的是觀眾的欣賞習慣,你要讓他買你的票,坐下來看你的戲,有一條,最為重要,那結局必須大團圓。也許因為五千年來的多災多難,中國人常常不得團圓的緣故,便非常在意這個團圓。現實世界裡有太多的不團圓,至少你在戲裡,給我一個精神上的大團圓。戲曲大師王實甫深諳此理,便在戲的第五折結尾處,打出“願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的旗號,然後落下帷幕。

但在《鶯鶯傳》中,元稹毫不顧及中國人的口味,偏不皆大歡喜,偏要此恨綿綿,倒不是他別出心裁的創造,確確實實是他個人的自身經歷,是發生在唐德宗貞元十六年(799年)以他為主角的一次愛情悲劇。

依今天的觀點,這本應是最情投意合的愛情,最美滿匹配的婚姻,卻活生生被這位詩人,以無情而又殘酷的手段毀滅了。他的市儈心理,他的犬儒精神,他的實用主義,他的勢利取向,導致了這場得到了她,又拋棄了她的悲劇。

這種始亂之、終棄之的故事,這種女人癡情、男人負心的故事,這種喜新厭舊、見異思遷的故事,這種天譴人責、另覓新歡的故事,長期以來,是章回小說和戲曲文本的母題,也是一個永遠有話好說、有戲好唱、有淚水可賺、有票房價值的創作源泉。

於是,《鶯鶯傳》從此成為這種類型故事的標準範本。

其大致梗概,無非:一、邂逅驚豔,一見鍾情;二、詩柬傳話,小婢通融;三、花前月下,幽會西廂;四、海誓山盟,私訂終身;五、長亭話別,靜候佳音。後來通行本《西廂記》改進的地方,就是增添了一個大團圓的尾巴。而在《鶯鶯傳》中,那個負心的張生,卻是卷鋪蓋一走了之。對那個為情人奉獻了全部的愛,然後又被情人拋棄的美麗少女來說,西風落葉,長安道遠,“倚遍西樓,人不見,水空流”,只有徹底的絕望和無可奈何的殘生。

在他筆下的她,面臨即將分手的局面,也曾預感到將是永別,“但恨僻陋之人,永以遐棄,命也如此,知複何言?”然而,又抱著一線希望,“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亂之,君終之,君之惠也。則歿身之誓,其有終矣!”這是個既有聰慧認識,又有多情天真的少女。我們把全部的同情心,集中在這個最後被拋棄的“顏色豔異,光輝動人”“凝睇怨絕,若不勝其體”的弱者身上。

愛上一個女人,到了論及婚嫁的地步,遇到另外一個更值得娶進門的、娶了以後會獲得更大效益的女人,馬上改弦更張,背棄承諾,不作任何交代,不作任何善後,就跟她分手。這就是他在這篇《鶯鶯傳》中,應該寫,卻沒有寫,或不敢寫出來的卑汙。

事實上,是他來到都城準備會試期間,攀上京兆尹韋夏卿的高門,還不過覺察到有可能成為這位長安市市長,後來又為洛陽市市長家的乘龍快婿時,馬上,他那“見事生風”的性格,果斷地、毫不猶豫地,便把一往情深的、苦苦等待著他回去的鶯鶯,拋諸腦後,一刀兩斷。這種背情,這種負義,這種不能原諒的行徑,他大概覺得不是什麽光彩的事,所以,有意給忽略掉,免得被人譴責。這就是大詩人元稹在自敘體傳奇文學《鶯鶯傳》中,所描畫出來的自己。

我一直弄不明白這位詩人,一定要將自己這場愛情悲劇,借托他人的口吻,委曲詳盡地講述出來,用意何在?

在這篇傳奇中,看不到他的自責之意、負疚之感,既沒有《復活》裡面那位聶黑流道夫伯爵的懺悔,也沒有《安娜·卡列尼娜》裡那位渥倫斯基先生的懊喪。

就看元稹在文中振振有詞地辯解:

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於人,使崔氏子遇合富貴,乘嬌寵,不為雲為雨,則為蛟為螭,吾不知其變化矣。昔殷之辛,周之幽,據萬乘之國,其勢甚厚,然而一女子敗之,潰其眾,屠其身,至今為天下僇笑。予之德不足以勝妖孽,是用忍情。

這當然是混账邏輯了,他怎麽能把美麗樸素、溫柔婉約、感真情摯、聰慧可人的鶯鶯,附會到那樣不堪的妖孽地步?你把那少女糟蹋了,你把那少女欺騙了,你還說人家是妖精、是禍水,簡直豈有此理了。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裡,也認為元稹的這番表白,純系一派胡言:

元稹以張生自寓,述其親歷之境,雖文章尚非上乘,而時有情致固亦可觀,唯篇末文過飾非,遂墮惡趣。

而且尤令人費解的,當元稹坦然而又薄情,輕鬆而又得意,對他的文友,如白居易,如李紳,如李建,如前輩楊巨源,講述這場情感上的經歷時,在座諸公,固然“聞之者莫不聳異之”,“於坐者皆為深歎”,沒有人對詩人這樣子的絕情辜負,這樣子的勢利轉向,有過一點譴責的表示。甚至,“多許張為善補過者矣”,這實在是匪夷所思的。

陳寅恪在《元白詩箋證稿》中考證過:

蓋唐代社會承南北朝之舊俗,通以二事評量人品之高下。此二事,一曰婚。二曰宦。凡婚而不娶名家女,與仕而不由清望官,俱為社會之不齒。

也許,唐代的社會風氣,使之然耳;也許,人的生物屬性,永遠受製於人的社會屬性,使之然耳。但我想不透的是,這位詩人既然舍寒門秀女而就市長千金,為勢之所趨,為利之所擇,天上掉餡兒餅,落在你的嘴裡,你就偷著樂好了,似乎用不著大張旗鼓,寫成文章,眾所周知吧?

文人無行,古已有之,唐宋元明,離得太遠,不得親知親聞。魯迅在20世紀30年代,七論文人無行,所鞭撻那些鬼鬼祟祟,也已相當隔膜。但以今度古,從當代文人的德行,大致也能猜測古代文人的一二。可奇怪的是,也許今人對待他們個人生活中的鶯鶯,比元稹更下作、更苟且、更卑鄙、更無恥。然而,要讓他們像元稹那樣行之於文,筆之以墨,把自己供認出來的傻瓜,是絕找不到的。

元微之倘不是缺心眼兒、冒傻氣,倘不是太淺薄、太無聊,那就別有隱衷了。

讀北宋趙令畤的《侯鯖錄》,其中《辨傳奇鶯鶯事》《元微之崔鶯鶯商調蝶戀花詞》,談及這段故事,在他看來,元稹之所以要寫這篇傳奇,是有他想說、必說,可又不便全說、不能直說的言外之意。

則所謂傳奇者,蓋微之自敘,特假他姓以自避耳。

蓋昔人事有悖於義者,多托之於鬼神夢寐,或假之他人,或雲見他書,後世猶可考也。微之心不自抑,既出之翰墨,姑易其姓氏耳,不然,為人敘事,安能委曲詳盡如此。

況崔之始相得而終相失,豈得已哉。如崔已他適,而張詭計以求見,崔知張之意,而潛賦詩以謝之,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樂天曰: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豈獨在彼者耶。

從這裡,也就從“自避”“心不自抑”“其情蓋有未能忘者矣”這三處提示,略可猜知詩人的心跡。

也許,這就是人的複雜性了。

對他來說,並不悔他的“始亂終棄”,並不悔他的背叛絕情,並不悔他對初戀情人的致命傷害。而讓他魂牽夢縈的無悔之悔,就在於他痛惜自己錯失了人間的至美,詩人一生,情之所系,愛之所在,經過時間的延伸,經過太空的移位,最珍貴的,最留戀的,最難忘的,最能激蕩心扉,最能引發波瀾起伏感情的,仍是那位“殷紅淺碧舊衣裳”“滿頭花草倚新簾”“為見牆頭拂面花”“二十年前曉寺情”的鶯鶯。

他寫過一首《古決絕詞》:

一去又一年,一年何可徹,有此迢遞期,不如死生別。天公信是妒相憐,何不便教相決絕。

他不是不想終結這段記憶,然而無論時間和太空發生了多大的變化,這份情,這份愛,仍是他欲罷不能,欲說還止,不吐不快,可又不敢直抒胸臆的心結,一份希望解脫,可又排遣不掉的沉重負擔。也許,直到他生命的最後一刻,腦海裡已是一片空白之際,這個被他拋棄的女人影子,還影影綽綽在。因為真正的愛,是不死也不滅的。

這就是他在那首膾炙人口的詩中所讚美、所感歎的: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

於是,我想,寫出這首詩的元稹,在他心靈深處,至少還有一小塊尚未淪喪的淨土。衝這一點,比之那些蠅營狗苟、爭名奪利、讓人泄氣、漸行漸遠的人,還真是想對一千多年前的這位大師致敬。無論如何,在他心裡,還保留著一點最後的可貴良知。

?本文選自李國文《歷史不忍細說:李國文講最後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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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國文 [品牌]新華先鋒

茅盾文學獎、魯迅文學獎獲得者李國文

在文化中追問歷史,於文學間透視人生

?內容簡介:本書是李國文的歷史散文精選集,選取了李國文著作中談及中國古代著名文人的部分作品,篇目有二十餘篇,其中包括李白、韓愈等詩人,也有張居正、譚嗣同等改革家。文章深入淺出,語言嬉笑怒罵,漫談一代大師、風流才子與忠臣佞臣,並以嚴謹的歷史相間敘說。

?作者簡介:李國文,生於上海,祖籍江蘇鹽城。中國作家協會第四屆理事。長篇小說《冬天裡的春天》於1982年獲首屆茅盾文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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