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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時期來華的傳教士為什麽有兩個閔明我?

季我努學社

整理出版中國近代史料,傳播歷史知識

作者:延安大學歷史系大學生,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郭小鳳

據相關史料記載,歷史上來華的傳教士中有兩個閔明我。一個是明末來華西班牙傳教士多明我會會士Domingo Fernández Navarrete,中文名閔明我(1610-1689),另一個是意大利傳教士耶穌會會士Claudio Filippo Grimaldi,字德先,中文名也是閔明我(1639-1712)。其緣由是由於楊光所掀起的歷獄案而發生的。康熙三年(1664),歷獄案爆發,大多在華傳教士被押送囚禁。然而這位西班牙多明我會會士閔明我潛逃出走,為避免在捕的傳教士被其牽連,Claudio Fil-ippo Grimaldi冒名頂替返回拘禁地。從此他便成為了康熙帝重用的在華傳教士“閔明我”,也就是本文中我們所說的閔明我。

(康熙皇帝)

閔明我對中西方文化交流的貢獻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閔明我繼續維持了天主教在華以傳播西學為手段進行的合法傳教事業。眾所周知,耶穌會從明末入華以來,經過利瑪竇、南懷仁等人的努力下,通過傳播西學獲得康熙皇帝信任,牢牢把控清廷欽天監等重要機構,以此來確保在華的有利傳教地位。康熙二十六年 (1688),南懷仁病逝。閔明我則接任南懷仁在欽天監的地位,成為天主教在華實際的長官者。另一方面則是他作為消息的直接傳遞者為著名思想家萊布尼茲 (Gottfried Wilhelm von Leibniz)提供他所了解的與有關中國的情況,萊布尼茲由此寫下了有關中國的一系列論著,其中以《中國近事》尤為著名。

(《中國近事》)

除此之外,1686 年,閔明我受康熙帝的委派赴往歐洲辦理相關事宜,還試圖探索一條新的傳教路線。可以看出,閔明我在華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天主教的傳教事業,他在華期間傳播西學的行為主要目的還是為了更好的迎合康熙皇帝取得他的信任,使得天主教的傳教事業在中國進行的更加順利。與中國禮儀之爭中耶穌會等遵照中國禮儀進行合法傳教的行為是異曲同工之妙的。當然,我們並不能因此而否認閔明我為中心文化交流所做的貢獻。

參考文獻:

1. 吳伯婭,禮儀之爭爆發後康熙對傳教士的態度,《歷史檔案》 2002 第3期

2. 李文潮,萊布尼茨致閔明我的一封信及附錄,《中國科技史雜誌》 2002 第2期

3. 趙殿紅,西班牙多明我會士閔明我在華活動述論,《暨南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9 第5期

華 興 春 秋

小編 :季我努學社青年會會員 胡一舟 楊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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