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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痛經假」?別打著保護女性的名義,做傷害女性權益的事!

前段時間,山東省發布了一個關於女性勞動保護的意見徵集稿,其中提到了一個有意思的建議,那就是女職工如果擁有醫療機構的證明,確實存在比較嚴重的痛經癥狀,可以申請休息,企業應當給予1天或者2天的病假,簡單來說就是痛經的話就可以休一天的帶薪假期。這個方案引起了很多網友的討論,女性到底應不應該休這樣的「痛經假」,這到底對於女性在職場的生存狀況有什麼樣的影響呢?今天小編就詳細的跟大家分析一下這個問題。

關於「痛經假」的討論並不是第一次了,早在2011年就有人提出,痛經對於女性正常工作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大量的婦女因此承受著很大的生理壓力和工作壓力,有人建議應當讓女性在生理期享受放假的權利,享受帶薪病假或者是允許調休。而在其他國家,確實也有一些相關的政策,比如在日本,早在上世紀50年代,日本就規定了關於痛經的休假規定,只要有醫院提供的證明,就可以享受「痛經假」。韓國、澳大利亞也有類似的規定,具體執行細節各有不同。

在我們國內,其實很多地方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裡,也有不少相關的規定,比如上海市就規定,對於從事低溫操作的女性工人,在生理期建議給與一天的休假。對比與其他國家可以簡單總結:目前不管是國內還是國外,對於女性的生理期工作問題都有一定的重視,但是大多數都是對於企業的建議,並沒有相關強製規定。

那麼處於痛經狀態的女性,到底能不能工作呢?如果正常工作,到底承擔了多大程度的痛苦呢?我想即使是專業的醫生,也很難能夠給出準確的回答。痛經在一學生也分為很多種,有些是存在器質性的生理疾病,比如子宮腺肌病,這種情況必須在醫院進行治療,請假其實是非常必要的。而有些痛經癥狀則是沒有器官病變的,這類痛經狀況因人而異,除了止痛藥也沒有非常好的手段。

然而如果真的執行「痛經假」,真的是對於女性的一種保護嗎?小編認為看待這個問題也要從多個方面。首先就是必須要提供的醫院診斷證明,其實這是一種破壞隱私的行為。作為一個女性,自己的「痛經」肯定是不願意讓所有人都知道的,但是又不得不前往醫院開證明,並且每月請假1-2天,相信你「痛經」的情況會被整個公司都知道的,這多少會讓人感到心理壓力過大。

其次,「痛經假」的執行將會非常困難,如果是帶薪假期的話,那肯定成了每個女性都會爭取的假期了,畢竟這是合法的帶薪假期,而且如前面所說,痛經的癥狀各不相同,很難去判斷誰更痛一些、誰雖然痛但是仍然可以加班,如果強行規定這樣的「痛經假」,想必成了惠及所有女性員工的假期了。

這是一個造福女性的好事嗎?並不一定。對於現在的職場女性來說,職場的環境已經非常惡劣了,因為女性需要生育、哺乳,導致很多企業不希望招聘適齡女性,避免給自己的公司帶來太高的成本。如果推行了這樣的「痛經假」,那麼女性的用工成本相當於進一步提高,而工作產出反而下降,我想每個企業在招聘女性員工的時候,都會有一些擔憂的吧。

因此,在小編看來,設立「月經假」表面為保護女性,實則讓女性的就業市場更加艱難。首先,由於二胎的開放,很多企業對於女性在二胎的問題,就有排斥傾向,甚至有些企業還「排隊準二胎」的現象。相比男性員工,女性員工的僱傭成本本就無形提高。如果再設立「月經假」,可能更加加劇企業對女性用工成本的擔憂,最後只能是盡量少招聘女工。其次,對於痛經的癥狀,已經有足夠科學可行的方式可以緩解,不一定像傳統的方式待在床上。總之,為了給女性一個更加平等的就業環境,就不應該打著保護女性的名義,實則做傷害女性權益的事情。

設立「痛經假」?別打著保護女性的名義,做傷害女性權益的事!對此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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