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證券時報頭版評論:對不按期披露年報須加大懲處力度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監管部門打擊上市公司信披違法違規力度再度升級,未如期披露年報,不僅會被停牌,還會被立案調查。截至2019年4月30日,*ST毅達、*ST新億、*ST華澤、*ST長生、*ST東南未披露2018年年度報告,證監會決定對這5家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立案調查。

按期披露年度報告是上市公司最基本的法定義務,上市公司不按期披露年度報告,喪失了上市公司守法合規、誠實信用的行為底線,是對證券市場法律規則嚴肅性的嚴重藐視,是對市場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的嚴重破壞,也是對廣大投資者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嚴重損害。對於這種行為,絕對不能容忍。

這5家公司“拖延”的原因各有不同:有的是財務狀況惡化,無力支付審計費用;有的是公司未設置專職董秘,數據錄入及校對有所耽擱;有的是前任管理層失聯,公章憑證遺失;有的是與編制年報相關的重大事項未落實,審計機構無法按期出具審計報告。五花八門的理由,暴露出這幾家公司治理結構存在缺陷、風險內控制度流於形式、合規披露意識淡薄、財務核算不規範、高級管理人員未能勤勉盡責等惡疾,5家公司均被“披星戴帽”,處境之艱難可見一斑。實際上,這5家公司中4家都有“黑歷史”,近年來因財務造假未及時披露重大事項等多次被證監會調查處罰。

在資本市場,對這類不按時交作業的“壞學生”,監管部門的態度一直非常嚴厲。證監會去年啟動的專項執法行動中,就對未按期披露2017年年度報告的9家上市公司立案調查。調查發現,*ST華澤不僅存在未按期披露的問題,還存在虛構採購合約、虛構代付業務、憑空進行票據背書等行為,證監會已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並移送警察機關。由此可見,上市公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的背後,往往隱藏著不法關聯交易、違規資金佔用、惡性利益輸送等嚴重違法犯罪線索,這不僅破壞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而且加劇了市場波動。

對不交作業的“壞學生”加大懲處力度,是成熟資本市場的慣用做法。美國證監會專門組建了未按規定履行報送義務的執法項目,僅2018年針對未按期披露年報季報違法行為,就啟動了121起執法行動,其中,一家公司因不按時間披露年報季報,且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供任何解釋被撤銷了股票的注冊資格。

真實、準確、完整、公平地披露信息是上市公司義不容辭的責任,對保障中小股東的知情權、切實維護其合法權益至關重要。尤其在設立科創板並試點注冊製的改革大背景下,對信息披露的監管更為嚴格,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應切實提高信息披露質量,更清楚地展示商業模式和盈利狀況,更準確地描述風險因素和業績波動原因,高度自律,自檢自糾,讓投資者能看懂企業,維護資本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程丹)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