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攜程親子園虐童案8人被公訴 背後老闆未受牽連

時隔半年,攜程親子園事件終於有了新動態。

3月26日,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對攜程親子園工作人員鄭某等8名被告人提起公訴。

托兒班一位家長告訴AI財經社,截止到2月12日,經檢察院認定的受害人共計34人(已報案的及結合警察調查的證據),但不清楚後續是否有增加人數。此前,長寧檢察院已經向受害者家長陸續郵寄書面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還會為每家聘請一位法律援助律師,後續可以通過律師來調閱相關資料。

他表示目前開庭時間還未確定,但涉及到未成年人隱私,估計不會公開審理。對於公訴結果,他的態度有點平淡:”沒啥期待的,最多上限而已。“

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六十條規定:“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公訴名單之外的“張葆葆”

時隔半年,那兩段虐童影片回想起來仍觸目驚心。2017年11月,兩段攜“程託管親子園教師虐童”影片在網上流傳。第一段影片中,一名黃衣女子把小女孩拉扯到自己跟前,把她的書包扔出幾米遠, 隨後擊打女孩頭部並將其推倒在地,小女孩頭部撞上桌角。第二段影片裡,女子把一管芥末喂給坐成一排的孩子們,被喂後的孩子開始哭泣。

隨著調查的深入,家長們發現最早的虐童事件發生在8月,有多名孩子曾遭到侵犯。在後來流出的影片中,三位老師將一個孩子被綁在小板凳上以示懲罰,孩子掙扎但卻無法擺脫束縛。

這一惡劣事件再次點燃全社會對虐童事件的憤怒,更讓大家擔心孩子是否會留下心理陰影。這名家長告訴AI財經社,通過司法鑒定的好像只有一位,不知道剩下的孩子影響怎麽樣,家長們也沒有在群裡聊起這事,親子園出事後就關閉了。

2017年12月13日,檢察院依法對攜程親子園工作人員鄭某、吳某、周某某、唐某、沈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護人罪批準逮捕。其中一人是11月20日在從上海開往大連的T132次列車上,被大連鐵路警察處乘警抓獲的。

據這名家長了解,2018年元旦前後警方又陸續逮捕了三人。這8人中,鄭某是親子園的園長,但是名單中並沒有攜程親子園項目負責人張葆葆。

親子園並不是攜程自主運營,而是攜程委託《現代家庭》雜誌社下屬的“為了孩子”學苑管理,該項目負責人為張葆葆。當時張葆葆稱涉事員工不是老師,而是“保潔員”,她接受採訪時說:“我們是符合規定在做這件事情的,具備相關資質。”但隨後上海長寧區教育局向媒體表示,該托嬰所未在教育部門備案。

早在2016年,親子園試運營不足一周後便被上海市長寧區教育局叫停,主要原因是沒有取得行政許可。隨後,長寧區婦聯向攜程推薦“為了孩子學苑”,以第三方外包的形式承接幼兒託管業務,這個親子園才得以重新開張,成為區政府點名表揚的示範基地。

AI財經社查詢天眼查發現,張葆葆入股8家公司,多數涉及兒童教育服務領域,目前5家公司已顯示吊銷。她本人則和婦聯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她所擔任理事長的錦霞兒童益智服務中心,主管部門之一即為上海靜安區婦聯,她的公開報導中也常出現婦聯的身影。有媒體指出,攜程親子園背後折射出的是托育機構的權利尋租,網友也將張葆葆視為一切罪惡的源頭。

關於對張葆葆的處置,這名家長的態度是“只能等民事了。“

缺失的“虐童罪”

攜程親子園事件只是中國眾多虐童事件的冰山一角。

攜程的風波還未平息,隨後北京管莊紅黃藍幼稚園又被家長曝出遭扎針、喂不明白色藥片。據不完全梳理,整個2017年見諸報導的“虐童事件”就有19起。

社會對虐童的認定一直處在模糊地帶,虐童往往隱藏在“為了管教孩子”的旗號下,有的老師在懲戒完孩子後,還會威脅和恐嚇他們不準告訴家長,這些因素都讓惡行有了更多可乘之機。

2012年10月,浙江溫嶺發生一起民辦幼稚園老師拎兒童雙耳,致其雙腳離地的事件,當時因為虐待罪的主體必須是家庭成員,檢查機構堅持罪刑法定原則,沒有批準逮捕該老師。

在幼兒教育機構之外,虐童的施惡者大多數是孩子的父母。2015年4月,南京一名男童被養母抽打得全體鱗傷,這張照片在網絡瘋傳,將“虐童”這一長期未被重視的現象推至輿論的風口,最後觸發了法律的關注。

2015年8月29日,《刑法修正案(九)》針對虐待罪做了兩個方面的修改。一是將刑法第二百六十條第三款修改為“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虐待的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製、威脅無法告訴的除外。”這使得一半的虐待案件由只能自訴轉為原則上自訴,例行情形下可公訴的案件。二是將由具有特殊的家庭關係的主體擴展至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

自訴案件需要自行舉證,公訴案件則由人民檢察院承擔舉證責任。根據央廣網統計,自2016年1月到2017年11月,全國檢察機構共批準逮捕幼稚園工作人員侵害兒童案件69人,提起公訴77人。從犯罪類型看,主要涉及強奸、猥褻兒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等犯罪;從犯罪主體看,既有幼稚園老師,也有保安等臨時工作人員。

“虐童罪”入刑3年,AI財經社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共搜索到四起虐童的相關判例,共有6名幼師因虐待幼兒被定罪處刑,最短時間是六個月,最長時間是兩年十個月。其中4名被告人正是此前引起廣泛關注的吉林一家“紅黃藍”幼稚園的幼師,因煩孩子們鬧騰,他們多次恐嚇班內幼兒,並使用針狀物等尖銳工具扎傷幼兒的頭部、面部等多處部位。

但目前中國的《刑法》中仍沒有獨立的虐待兒童罪的罪名。

今年3月2日,全國人大代表、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主任朱列玉在接受採訪時曾說,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他將提交在我國刑法中增設虐待兒童罪的建議,以更好地對接我國相關兒童立法中涉及的刑事責任,補強兒童立法整體上的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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