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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不少家長會“逃離”中國教育?

如果中國的高校再不真正徹底改觀,無論國家採用什麽方式“扶持”以“留住優秀高中生”,對中國大學教育失望的家長依然會越來越多,流失的“優秀高中生”也會越來越多。

本文首載自 鎮西茶館 (ID:zhenxichaguan)。

作者:李鎮西。

“為普通的孩子辦好每一所學校。”這句話了無新意,但今天重提我是有感而發。

媒體報導,兩會期間清華大學副校長施一公教授談到對優秀高中生出國的憂慮。施教授認為,近年來高中生出國現象愈演愈烈,尤其是高中的優秀學生群體中,出國的也越來越多,這對國家大專院校的發展、人才培養的影響是深遠的。

“智力流失對國家發展造成影響,建議國家做出一些應對,比如現在的公辦教育做得好,對民辦教育是不是可以給予更多的支持,作為對公辦院校的補充?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有助於留住優秀人才?”施教授說。

其實,優秀高中生恐怕還不能算“優秀人才”,不過他們至少是最具成為優秀人才潛質的孩子。因此我完全同意施一公教授的建議。如果最優秀的孩子從高中階段就開始流失,的確是我們國家潛在的損失,所以國家采取一些措施遏製這種流失的勢頭,是有必要的。不過,我想補充的是,國家不應該僅僅是為了“有助於留住優秀人才(這裡,施教授指的是優秀高中生)”才辦好民辦教育或者辦好教育,而應該是著眼於為每一個中國的普通孩子辦好每一所學校——無論小學、中學,還是大學

是的,中學生出國的情況的確是愈演愈烈,究其原因當然很多很複雜,但從某種意義上說其實也很簡單,就是不少家長對中國的高等教育越來越不滿意

作為中學教師,我不便多說,也沒有具體的調查數據支撐我對中國高等教育做出全面的評價;但有一點我感受很深,就是從我接觸的每年進入中學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的素質看,無論社會責任感,吃苦耐勞的精神,還是人文素養與專業能力,真的是一年不如一年。當然不是所有大學畢業生的素質都很差,也有出類拔萃者,但平庸者的確不少,更有甚者還有一些錢理群教授所說的“絕對的精致的利己主義者”。這些大學畢業生,有的(當然不能說是“多數”)還是碩士生,或者畢業於“211”重點大學或著名大學。

如果中國的高校再不真正徹底改觀,無論國家採用什麽方式“扶持”以“留住優秀高中生”,對中國大學教育失望的家長依然會越來越多,流失的“優秀高中生”也會越來越多。

其實豈止是大學教育令許多家長失望?現在不少家長從孩子讀小學和中學開始,就想方設法“逃離”中國的基礎教育了。

我不否認如專家們所說,中國的基礎教育“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也不否認專家們說十年新課改如何“成就輝煌”,但客觀事實是,除了少數學校有實質性的教育改革因而實施了真正意義上的素質教育外,大多數學校依然是應試教育的天下。

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越來越重,身體越來越差,創造力也越來越弱,也是不爭的事實。可孩子的青春只有一次,一旦耽誤就貽誤終生。

於是,越來越多家長讓孩子“在家上學”(homeschooling)——據有關機構最新統計,目前中國“在家上學”的孩子已經有6000人左右,而關注“在家上學”的家長(即已經或準備讓孩子“在家上學”的家長)已達25000人左右。還有一些家長,為了繞開中考和高考,乾脆把孩子送進國際學校或重點中學的國際班,孩子中學畢業後直接送出國外,這樣就不用和國內的“中高考遊戲規則”玩兒了。

於是,各種私塾式的學校,還有類似於“夏山學校”的民辦學校——比如成都的先鋒學校便應運而生,而且越辦越紅火。各地各類“微小學校”數量也呈上升趨勢。有些已經考上重點中學的孩子,也轉入這類學校,為的就是我剛才所說的“逃離”。

然而,這種“逃離”成本太高,單說昂貴的學費,就不是一般工薪階層的家長所能承受的。因此他們“明知山(應試教育)有虎”,還是不得不把“偏向虎山行”——把孩子往“山”裡送。他們的孩子未必不優秀,卻沒有出國的可能,只能留在國內繼續忍受“應試教育”的煎熬,然後接受中國的高等教育。

如果是農村的貧寒子弟,那學習成績再優秀,也不可能出國——對他們來說那簡直就是奢望,他們未來“成才”的機會就更少了。所以,辦好每一所小學、中學和大學,決不是僅僅是為了少數出類拔萃的“貴族孩子”,還應該為了優秀的平民子弟和貧寒學子。

不過,這樣說依然還是片面,如果往深處細想,難道我們的教育僅僅是為“優秀生源”辦的嗎?如果說辦好高校是為了“防止優秀人才流失”,那麽在高等教育已經進入“大眾教育”的時代,難道我們不應該為每一個普通的孩子(包括“優生”,但不只是“優生”)辦好每一所大學、中學和小學嗎?

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喊了那麽多年,如果我們現在依然還是“精英教育”的思維,我們的教育還對得起“社會主義”這幾個字嗎?如果說,在過去中國因為經濟還不夠發達而不得不“集中有限的財力辦好少數學校”的話,那麽今天的中國據說已經是“世界第二大經濟體”了,我們還有什麽理由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每一個孩子辦好每一所小學、中學和大學呢?

當然,為每一個孩子辦好每一所學校,不僅僅是政府的使命,也是每一位教育者的責任。作為教了36年書並擔任過九年校長的我,想到這一點只有慚愧甚至羞愧。中國的教育、中國的校長和中國的教師,是否經得起這樣的拷問:

我們的每一所學校是不是讓家長們放心?我們的每一個班主任是不是讓孩子們依戀?我們的每一堂課是不是讓孩子們著迷?我們的課程是不是滿足了孩子的個性需求?我們是不是能夠讓孩子每天晚上都有足夠的睡眠?我們的教育是不是讓每一個孩子的奇思妙想不被扼殺而都能夠成為創造的前奏,進而讓每個孩子都能贏得符合他自己個性的人生……

對教育的選擇權是公民的基本人權之一。《世界人權宣言》第二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父母對其子女所應受的教育的種類,有優先選擇的權利。”我國在1997年簽署的聯合國《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一條第一款規定:“所有公民都有自決權,並憑這種權利自由謀求他們的經濟、社會和文化的發展。”第三條規定:“公約締約各國尊重父母和法定監護人的下列自由——為他們的孩子選擇非公立的但符合國家所可能規定或批準的最低教育標準的學校。”中國的學校應該成為中國家長的首選,尤其是中國的公辦學校。

如果我們真的辦好了每一所學校,中國的家長們對教育還會“用腳投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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