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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財險踩雷僑興債 兩年虧15.5億成重點監管對象

  踩雷“僑興債”兩年虧損15.5億 浙商財險成監管層重點敲打對象 | 保險虧損榜

  趙春燕

  該公司2016年、2017年分別虧損6.5億元、9.03億元。今年以來,又連續收到監管層三紙罰單,復甦之路並不輕鬆

標點財經研究員  趙春燕

  沸沸揚揚的“僑興債”風波已過去一年有余,而留給兜底方浙商財險的傷痕卻還未結疤。繼2016年以6.5億元虧損問鼎中國財險年度“虧損王”之後,2017年該公司虧損額度進一步擴大。

  標點財經研究院攜手《投資時報》針對2017年保險公司年報業績進行統計和排名,推出《2017保險公司虧損榜》。結果顯示,浙商財險當年虧損9.03億元,在33家虧損的財險公司中排名第二。

  這意味著,該公司兩年已合計虧損15.5億元。

  據其年報數據顯示,2017年浙商財險實現營業收入37.19億元,同比上漲11.25%,。其中保險業務收入為37.38億元,同比增長11.25%;投資收益為1.17億元,同比增長53.95%。其淨利潤則同比下降39.14%至-9.03億元。

  浙商財險連虧兩年,顯然和“僑興債”事件有直接關係。作為兜底人,該公司付出的賠償金額高達11億元。

  受上述巨額賠償的持續影響,2017年二季度末,浙商財險的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僅為45.4%,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為90.79%,因未達到監管要求收到原保監會出具的監管函。監管措施包括:第一,責令增加資本金,完成增資擴股工作;第二,總公司及分支機構停止接受非車險新業務(包括直接保險業務和再保險分入業務);第三,停止增設分支機構。

  為了應對危機,浙商財險被迫增資15億元,償付能力這才邁過監管紅線。2017年12月12日,原保監會解除了上述監管措施。然而,事情並未就此畫上句號。2018年1月11 日,浙商財險又收到原保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內容顯示,浙商財險因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未按規定提取準備金、聘任不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內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風險控制這五項違法行為,被問責包括孫大慶、金武等在內的9人,並被處以罰款共202萬元,此外被責令停止接受保證保險新業務共1年。

  其中,在“未按規定辦理再保險”一項中,保監會的處罰原因包括:2014年浙商財險承保兩筆保證保險業務,保額均為5.73億元。而僑興債的2筆發行數額共計5.73億元。此次處罰,因此被市場解讀為“僑興債”事件的後續影響。

  福無雙至禍不單行。隨後的兩個月裡,浙商財險再接到兩份監管函。

  2018年2月13日公布的監管函顯示,原保監會隨機抽檢了浙商財險119個備案產品及相關材料,發現其中55個產品存在問題,問題數量合計88個,主要包括保險責任不清晰明確、條款要素不完備等。對此,要求浙商財險立即停止使用問題產品,並自監管函下發之日起三個月內,禁止該公司備案新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農險產品除外)。 

  2018年3月9日公布的監管函則顯示,浙江保監局曾在2016年8月對浙商財險開展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電話銷售業務和網絡銷售業務不符合保險監管規範性檔案要求等問題。對此,監管層要求浙商財險全面整改,強化合規意識,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在嚴格的監管環境下,浙商財險2018年的復甦路線依舊不輕鬆。

  從償付能力來看,該公司在增資15億元後,2017年三季度末的核心償付能力及綜合償付能力分別為268.34%、328.34%。但隨後兩個季度,這兩項指標均呈現下滑趨勢,2017年四季度末、2018年一季度末,其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199.77%、178.33%,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分別為263.42%、237.72%。

責任編輯:謝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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