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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投資人如何正確維權,才能最大可能挽回損失?

網貸之家專欄頻道

700+互金意見領袖、投資達人入駐

10000+原創投稿

授權網貸之家發布

作者 | 肖颯

每想起在南方某城市的麥當勞,我站在二樓夾層拿著話筒勸說P2P出借人理性維權的過往,不禁感慨萬千。這些年接到了無數電話,甚至還收到過一些老人家寫來的信箋,對於網貸這個新事物,大家既愛又怕。幾乎每個月就會免費為出借人進行1-2次普法谘詢或講課,今天我們把谘詢和授課內容進行提煉精簡,希望能給大家一點幫助。

1

不要害羞,該要的錢必須要

我有一位媒體好友,前幾天悄悄找到我,你知道嗎?XX家貌似要限制提現了,估計要暴雷...我看了他一眼,以他的性格,不是八卦的人,是不是自己也投錢了?!他左右言其他,我直擊要害,別扯了,既然知道了情況,還不抓緊去要錢,這有什麽害羞的。

你不需要太過善良,每個人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在暴雷前,如果已經了解情況,可以跟平台進行協商,要求歸還部分資金或者將真實借款人披露清楚(準備民事訴訟)。

即便是公職人員或事業部門人員,也有合法投資和出借的權利。只要資金來源是合法的(非貪汙賄賂款),那就沒有什麽好怕的,該維護自己的權利就維護自己的權利。傳統文化裡的糟粕——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在P2P合法維權的事件中,還是盡快摒棄,否則顆粒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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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而無謀,是大忌

有一些出借人的套路確實簡單粗暴,主要的策略就是堵公司門,堵法定代表門,堵高管門,這種策略不好用,真正精明的平台主事者決然不會經常出現在平時常出現的地方。他們一般在附近的咖啡館、茶館等地,遙控指揮現場。

我們還是建議走正路,如若發現網貸平台存在犯罪行為,不用姑息,請直接到公司實際經營地報案,罪名大家非常熟悉: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和刑法第192條集資詐騙罪。

請注意,一定要了解:並非所有的“自融”都是犯罪,如有機會將高管中的某些人員或者股東“取保候審”,也是值得嘗試的。出借人集體決策將股東或高管放在外邊催債,一旦不給力可以要求羈押,如果給力就持續有回款,何樂而不為?!不必一棍子打死一船人,反而減少了追債的力量,放縱了“逃廢債”。

3

適當“創新”,早日回款

哪些資產屬於涉案資產、哪些資產屬於非涉案資產,這是個問題。

出借人代表與辦案民警深度溝通,將部分不宜保存或者價格波動較大的資產盡快變現,是善事一樁。但民警都會有心理負擔,如果人家點頭同意處置資產,會不會有出借人鬧事說:資產處置便宜了,自己的財產權沒有完全保障。如果出借人群體都是這種格局,那事情就難辦了。

眾口難調,也不必調。

把同一合約項下的出借人聯繫起來,大家對某一標的的看法一致,采取統一行動。此時可以請律師與辦案民警溝通,簽署相應的保證書,讓各方都放心,才能更快更充沛地回款。

4

團結就是力量

一盤散沙,是沒有價值的。

建立維權群是一個實踐中有效的辦法。當然,我們也建議邀請辦案民警進入主維權群,以方便及時為大家公布“警情通報”,防止因為資訊不對稱造成的誤會,從而引發更大的誤會。

選擇2-3個意見領袖確有必要,但請注意,一定要選擇理性派+耐力派,那些容易激情派的人往往持續時間不長,三五個月就不再堅持為集體服務。

還記得最早的江蘇南通某P2P案件,從偵查到審查起訴,再到法院審判時隻來了倆出借人旁聽。因此,報團取暖是必備策略,選擇靠譜代表是必選動作。

5

緊而不迫,給辦案機構留有空間

合法維護自己的權利,無可厚非。

實踐中,辦案人員吐槽較多的是出借人的不理解。尤其是在偵查階段,此間收集的各種資料和資訊屬於“國家秘密”,未經允許不得對外公布,有時候涉及抓捕哪些人等問題。而出借人的心總是焦急的,兩者容易產生誤會。

時常出現,網貸平台出借人到上級警察機構舉報辦案人辦事拖遝、徇私枉法之類的事,最終讓辦案人很受傷,這種情況下,人家憑什麽繼續幫咱們盡力追贓完損呢?!

所以,咱們得理解人,不能強迫人。既然事情已經出了,就要保持克制,了解辦案流程和保密紀律。如果發現確鑿徇私枉法的證據,再舉報也不遲。切勿以訛傳訛,搞些黑材料,害人害己。

6

開庭時,建議旁聽

P2P涉刑案件,絕大多數案件是公開開庭,我們建議出借人旁聽案件,對自己而言是一種法制教育。

有一次在河北開庭,是一個大宗商品交易市場涉刑案,投資人旁聽了10小時之後,對於事情的認識發生了變化,也為案件的公平判決提供了群眾基礎。真理越辯越明,出借人在法庭上聽控方和辯方的不同觀點,理性人必然有自己的判斷。

開庭時積極參與旁聽,記得手持身份證,提前到現場換取旁聽證,由於法庭位置有限,我們建議提前到場,安檢後順利旁聽。

7

寫在最後...

人生很長,不能因為一次投資損失就否定整個人生。P2P涉刑,出借人是弱勢群體,唯有保持良好心態才能打贏“持久戰”。

在長達一年半的刑事案件程式中,出借人將經歷最長7個月的偵查階段,經歷罪名變化的審查起訴階段,經歷驚心動魄的法庭審判階段。一審、二審後,判決生效,涉案資產開始變現,出借人將按照比例受償。

如果當初沒有報案,出借人就很難獲得集資參與人或者被害人的身份,最終很難受償。在實踐中我們看到了世態炎涼,也看到了愛恨情仇,但我們始終相信法律,熱愛法律!

以上P2P涉刑,出借人應對的具體步驟和叮囑,僅是一家之言,不作為具體的維權建議。

作者:肖颯

簡介:一線互金律師,人稱:颯姐,筆耕不輟,兼具法律知識與網貸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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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網貸之家專欄

聲明 | 登載文章內容僅供傳遞資訊,不構成投資建議,轉載請注明來源網貸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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