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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迪新車漏機油 車主維權未果反被4S店起訴並索賠百萬

西安奔馳女車主哭訴維權”已經達成和解,但圍繞車輛質量問題的投訴近期呈現上升趨勢,上海一位奧迪車主包女士昨天(18日)向中國之聲反映,自己去年11月在上海東昌金橋豪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購買了一輛奧迪A3,提車不久就出現漏機油的情況,在與經銷商維權無果的情況下,包女士在微博發布維權信息。

但是,她萬萬沒想到,今年3月她接到法院電話,奧迪經銷商以“侵害名譽權”將她訴至法庭,要求向這家奧迪4S店道歉並索賠100萬。上海浦東金橋法庭在4月11號組織雙方庭前和解,但是未達成一致。事情究竟孰是孰非?雙方又都是怎麽說的?

奧迪新車漏機油,協商三方共同檢測未能達成

提車至今,包女士購買的這輛奧迪A3行駛裡程一共99公里,幾乎等於從經銷商門市到她家的距離。2018年11月,包女士向上海東昌金橋豪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支付車輛定金,12月2日提車:

“我12月的2號去提車的,當時車主是寫的我父親,讓我父親去簽了一份PDI,銷售說那是我們工人檢查的一個單子,我說我都沒看到,我怎麽知道他這個音響燈光都是好的?他說您放心,姐,這個車子是由我們工人專門檢查的,怎麽可能有錯,好的,那麽我們就簽好了。”

包女士告訴中國之聲記者,車開回去的路上就感覺顛簸感強烈:

“因為是下雨天看得也不太清楚,開出去十來米,我就覺得有點不正常,車子特別顛,馬上打電話給他,我說為什麽車子那麽顛?他說路況不一樣,我說你們門口柏油馬路,他說您是新車,您實在不放心,你開回去了,再去其他的店裡面檢查,我當時車子拿到手來,肯定是相信它是一輛很好的車子,馬上就回去了嘛。”

2019年1月1日,包女士第二次挪車時,發現車輛漏機油:

“為什麽時隔那麽久再去發動它?因為我家裡面離部門很近,上班都是走路的。在1月份的時候,當我第二次發動這輛車子的時候,我發現它在漏油,而且是非常嚴重,地上有一灘舊的油漬,肯定就是當天提車回來的時候它漏下來的。我馬上致電店方,店方說您開過來,我們來檢查。我說這輛車子在嚴重的漏油不能開。”

在包女士的要求下,4S店派人將車拖走。但是接下來的幾天,就漏油問題怎麽解決,雙方一直未達成一致。包女士說,1月6日,在警察的調解下,雙方達成共識:三方共同檢測。

“他們師傅看過之後也說確實是存在的問題,一開始說車子給你換個發動機,我說好,那我第二天過來,等我真的過去之後,他說你得拆開發動機讓我們檢查,我說誰來拆?他說我們店裡來拆,我說不行,你們店裡面我不放心。我不懂車,然後就擱置下來了,等我1月6日去店裡面的時候,後來我聲音說話響了點,他們店裡面就報警了,警方過來調解也蠻好的,他說你怎麽不同意他拆?我說我同意拆,最終的警方在場的調解方案,就是說雙方在場三方,就是指奧迪方、4S店和我都在場的情況下拆。”

但是包女士告訴中國之聲,後來經銷商上海東昌金橋豪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不同意廠家在場。在她發給記者的一張日期顯示為1月8日的短信截圖上,一位姓顧的工作人員表示:“需要廠家來人一起檢查車輛這個需求沒辦法滿足”。

“後來又告知我說,這輛車子是他們是有能力進行維修的和拆卸的,不需要奧迪廠家的技術人員在場,那麽我一聽這話我就覺得心裡面哽了一下,我說你能給我維修到什麽程度,拆開來怎麽弄?他說開開的時候,看情況而定,小毛病小修,大毛病大修。”

幾次商談中,雙方就哪幾方在場檢測始終未達成一致,包女士提供給中國之聲的一段音頻中,4S店工作人員建議包女士委託消保委專家共同檢測:

工作人員:“你還沒有確定,還是?”

包女士:“不是說沒確定,因為你們這邊叫不過來第三方的話,我肯定是不能夠進行檢測。”

工作人員:“有一個途徑可以這樣也是免費可以獲取的,我告訴你是什麽,你投訴消協,如果說你覺得有疑議,可以聘請叫消協的專家過來幫你,一起把一下關。”

為何不能按照包女士要求請廠家共同檢測?中國之聲記者昨天致電上海東昌金橋豪迪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位姓李的工作人員說:其中過程複雜。

工作人員:“我們叫了廠家人來,那天她又不來,這個就沒法扯了,這個扯就扯遠了,就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了。”

記者:“您還記得是哪一次的調解說廠家一起過來她沒來?”

工作人員:“這我記不清了真記不清了。”

但是,該名李姓工作人員承認,漏油情況確實存在:

“首先他漏機油的現象是肯定是存在的,這我們不否認,但是有一點,當時他拖回來以後,我們跟他說你這個車需要拆解以後,我來判斷這個車的故障的點到在哪裡。完了以後我們再來談後面的事,但是你如果說不同意我拆解,我不找到故障原因,我怎麽去跟廠家去說說這個問題,沒法說,那就僵在那裡了。”

車主反被4S店起訴侵犯名譽權:要求賠償百萬

今年1月末,包女士及家人將 4S店訴至法庭,要求判令汽車銷售合約無效,退還相關費用並賠償經濟損失。

“這一庭還得進行二審,因為這個車子我們爭議的焦點就是說存在維修過的痕跡。那麽對方跟我跟在法庭上面共同達成共識,就是說由法院來指定第三方對車輛進行鑒定。那麽現在就是說正在過程當中。”

但是,事件並未就此走向結束。在起訴奧迪經銷商的同時,今年三月,包女士又接到了上海浦東金橋法庭的電話:4S店方面以侵犯名譽權起訴包女士,要求她賠償100萬元,同時支付相關費用:

“傳票當時是電話打過來的,因為這個傳票我沒收到,他是寄到我的老家。法官告訴我是4月11號去調解,我一看這個起訴狀,我整個人就蒙掉了,我覺得就是說車子我沒有開上一天,給我的一個起訴狀告的理由裡面是第一個,微博上面發了不實信息,然後說要我賠償他們1011000元。因為我微博上面發的信息損害了他們公司的生意。”

記者在包女士的微博搜索關鍵詞“奧迪”,共一百多條微博,大多與奧迪質量問題相關。包女士認為自己是與經銷商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出於無奈尋求網絡幫助。經銷商方面表示,目前雙方只能等待司法判決。

“你找了專業人士,我們也找了律師,反正就交給法院唄。 ”

新車提車未開多久就漏油,協商未達成一致反被起訴要求賠償百萬,奧迪購車糾紛又如何發展?車品質量問題檢測程序究竟能否統一?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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