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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新高考方案:部分選考科目采取等級賦分方式計分

新京報訊(見習記者 蘇季)4月23日下午,廣東省發布《廣東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廣東省本科和專科招生錄取考試適當分開,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兩類。其中,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部分科目采取等級賦分方式計分。方案將從2021年高考開始執行。

夏季高考採用“3+1+2”模式

方案指出,本科高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進行,考試科目按“3+1+2”模式設置。“3”為全國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1”由考生在物理、歷史2門中選擇1門,“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中選擇2門。

高考總成績為750分,其中“3”和“1”直接採用卷面分,共550分;“2”實行等級賦分,各100分,起點賦分30分,劃分為A、B、C、D、E 5個等級。

對於選考科目,方案指出,將普通高中學業水準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兩種。合格性考試成績既作為學生畢業和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也作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據之一。

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總分,作為普通高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僅限當年廣東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參加,一年考1次,成績當年有效。

同時,招生高校要分專業組在物理、歷史2門科目中提出1門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提出不超過2門科目要求。

學生的選考科目須完全符合高校提出的選考科目要求才能報考,同時,其對應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必須合格。招生高校按物理、歷史分別編制招生計劃、分開投檔錄取。廣東省招生辦按照“院校專業組”方式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和投檔錄取模式2021年上半年公布。

高職考試評價方式為“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根據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主要安排在春季進行,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學校畢業生、初中畢業生三類不同的學生群體。

其中,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文化素質使用普通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成績,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實行“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將逐步建立中職學校學業水準考試制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初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將逐步採用中考成績和高職院校自主測試方式。

新京報見習記者 蘇季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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