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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門做美容,丟失項鏈,5天后前去尋找,商家的回應……

到美容院做保養

本是一件輕鬆愜意的事

可鄭女士壓根不會想到

常做的美容護理這回的「價格」

竟然高得如此「離譜」!

【怎麼回事】?

話要從2018年3月25日說起了

那天,鄭女士來到文昌路上的一家美容會所做頸部護理,在做護理之前,店長見鄭女士頸部佩戴項鏈,擔心影響護理效果,徵得同意後將其取下。由於當時店裡比較忙,店長安排了另一位美容師提供服務。

做完護理出來時她還是美美噠!

但3月29日,鄭女士發現脖子上的項鏈丟了,便去美容會所尋找。據鄭女士回憶:「當時店長親自幫我拿下來的,然後店裡比較忙,她換了一個人幫我做,沒有交接好。做完後,因為我要去接朋友,急急忙忙的,也沒有想到這個事情。」

在發現項鏈丟失後,鄭女士回到美容店尋找,尋找無果的情況下,鄭女士要求調取當天的監控,然而,美容店的回復竟是「沒有」。

鄭女士說,雖然項鏈價格不是太高,也就一千多元,但有一定的紀念意義。她認為美容會所應該積極配合她調取監控,幫助她尋找項鏈。

這話說的有道理,

不管是不是在店裡丟失的,

美容會所也應該幫助一下嘛!

助人為樂又能撇清自己

為啥不做呢?

美容會所的大堂工作人員介紹,不是她們不調取監控,而是會所包廂裡沒有監控。「房間裡不好安裝監控,因為做護理需要脫光,涉及個人隱私,不好裝監控。」

對於鄭女士的項鏈問題,工作人員說,會所規定,一般貴重物品都由顧客自行保管。而大堂工作人員也回憶說:「當時她做好護理之後拍照,項鏈還在脖子裡。這都過了五天了,說沒有了,就算在這兒丟的,怎麼去找?我們每做完一個顧客,都要把房間裡打掃一下,包括床單、用品都要清理掉,好接待下一個顧客。」

這……

說的也有點道理

目前雙方都各執一詞,

鄭女士認為項鏈是在美容會所丟失的,

而美容會所說貴重物品要自行保管。

那麼遇到類似情況,

該如何規避風險呢?

律師提醒

江蘇濟恆律師事務所常國進律師說:從法律角度來看,必須要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何規避風險,他認為:消費者應該將自己的貴重物品保管好,如果確實由於不方便或者來不及,建議跟商家立個字據,委託保管,這樣才能保護好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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