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銀保監會官網公布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上海銀行市北分行存在諸多違法違規行為,其中在2016年7月至2019年3月末,辦理某黃金租賃業務時,授信管理嚴重不審慎;2017年7月至12月,未將某授信企業納入集團客戶統一授信管理;2017年6月至2019年3月末,部分流動資金貸款業務的貸前調查、貸後管理嚴重不審慎;2018年2月,超過借款人實際資金需求發放某流動資金貸款;2018年3月,違規發放某政府融資平台貸款。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和第(七)項、《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七)項,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被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責令改正,並被處罰款共計250萬元。
天眼查資料顯示,上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法定代表人為錢亞平,2015年10月10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成立,經營範圍為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並由總行授權的業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附行政處罰信息表:
采寫:實習生 夏凡 南都記者 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