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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洛陽21萬買400平米宅院?管理部門這麽說

“只要花上21.8萬,就可以擁有400平方米私家庭院”“采摘、垂釣、餐飲、跑馬場,一站式託管服務,代耕代種,讓您體驗采菊東籬下、悠然見南山的農家生活”……在洛陽街頭,不少市民都遇到過類似的宣傳廣告。價格低,私家庭院,田園生活,這樣實惠的房子真的靠譜嗎?所謂私家庭院又是怎樣的呢?這種庭院是否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呢?連日來,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對洛陽市伊濱區一銷售此類私家庭院的公司進行了走訪調查。

洛陽東花園農業旅遊開發有限公司園區內涉嫌違法的建築 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供圖

現象:街頭現賣房隱晦小廣告,隻留電話不說地址

今年7月,劉先生駕車行駛在龍門大道上,在等紅燈的間隙,一中年婦女向車內塞進一張宣傳頁,上面寫著“私家庭院,21.8萬元一套,400平方米”,但並沒有寫具體地址,隻留了一個電話號碼。

當時劉先生還納悶,市區一些地方的房價都過萬了,這20多萬能買到400平方米的私家庭院?他並沒有理會,但接下來幾天,在龍門大道上開車時,他總會看到馬路邊的燈杆上也貼有類似的廣告,還有的廣告宣傳單貼到了路邊的交通指示牌上。

同樣,婁先生家住洛龍區,他在附近的興洛湖公園散步時,也見到過類似的低價購買私家庭院、享受田園生活的廣告宣傳單,小區樓下的電表箱上也貼的有。“價格低,面積大,能夠享受田園生活,很是誘人,但每張宣傳頁上都沒有留具體位置,只有聯繫電話。”

探訪:21.8萬買小木屋,簽會員合約,租期40年

這樣“實惠”的房子真的靠譜嗎?7月24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撥通了龍門大道上一處小廣告上的電話,一女性銷售人員接通後稱,私家庭院位置在洛偃快速通道旁,洛陽東花園內。

記者趕到後,該銷售人員帶著記者參觀了樣板房,其外觀是一個磚紅色的小木屋,風格偏歐式,屋內木質裝修,兩室一廳一廚一衛,房子外圍著木質柵欄。

“房子總面積100平方米,交房時91平方米,通水電,但不通燃氣,送房屋外圍300平方米小院,交房後會用柵欄圍好,可以在裡邊種菜、養花等。”銷售人員介紹,房子是輕鋼別墅式的,安全沒問題,還非常環保,一套僅需21.8萬。

另外,銷售人員還提到,目前他們規劃了兩期共110套小木屋,一期54套,10月底交房,二期將於明年4月交房。一期小木屋下邊是懸空的,跟樣板房不太一樣,業主可以將一樓懸空部分圍起來做停車場或房間。

這樣的小木屋一旦買到手,能過戶辦證嗎?“小木屋沒有房產證,我們並不對外出售,有意願購買的市民,跟我們簽訂40年的會員合約,成為洛陽東花園農業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會員,享受400平方米的私家庭院。”該銷售人員說,這期間可以出租、轉讓、繼承,40年之後,按照相關政策,只需續交土地租金即可。

此外,園區內有水上樂園、跑馬場、火龍果采摘基地、人工湖,可以垂釣、劃船,配套設施比較完善。買小木屋可以自己住,可以投資,也可以返租給公司,公司幫忙打理,一年向業主支付1.8萬元,大概10年能回本。

“我們屬於農業旅遊項目,每年政府會給每個小木屋幾萬元補助,屬於政府扶持的農業項目。”該銷售人員坦言,他們一期二期建設的木屋,屬於建設用地,有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下的許可證,並不違反相關的法律規定。

說法:已立案查處,要求拆除園區內違法建築

就在記者暗訪中,看到有市民驅車來此進行谘詢。這樣的小木屋是否經過政府及有關部門依法批準建設呢?有無相關手續和合法產權?帶著這些疑問,記者來到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採訪。

該局相關負責人說,今年7月中旬,土地稽查大隊也接到相關的舉報,當時就安排工作人員到該公司以購房者身份進行探訪,發現確實存在賣小木屋行為,但房子還都沒建,隻建了一套樣板房。

該負責人進一步介紹,洛陽東花園農業旅遊開發有限公司於2011年9月與伊濱區龐村鎮政府簽訂《土地承租經營合約書》,流轉窯溝村、彭店寨村、彭店村集體土地2039.9畝,租期50年,用於牡丹花卉種植培育。2013年4月,洛陽東花園建成開園營業。

“當時洛陽打造萬畝牡丹園、牡丹花都產業示範園,這家公司也是其中一家。”該負責人說,2014年11月,該公司在其園區內以設施農用地名義建設10間小木屋,建築面積90平方米~130平方米,佔地面積合計4190.794平方米。同年12月,洛陽市國土資源局伊濱分局對非法佔地建設10間小木屋的行為依法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

今年7月,洛陽東花園農業旅遊開發有限公司以“共享農莊+半畝太空”宣傳口號,采取會員加盟租賃方式預租擬建小木屋,實際建設樣板房1棟,佔地面積153.716平方米,該樣板房違法建設已被製止,目前處於停工狀態。此外,已對該公司非法佔地建設“北歐風情園”樣板房行為依法下達《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及《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並對該公司負責人進行約談,向其宣傳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同時,要求園區將其涉嫌不符合土地規劃,佔用基礎農田的建築予以拆除,如不拆除,將由龐村鎮政府牽頭,聯合規劃、建設、警察、綜合執法等多部門進行強拆。”

至於該公司銷售人員拿出伊濱分局出具相關用地手續,該負責人說,那只是個土地預審手續,也就是說準備上項目時,前期需要做個土地預審規劃,預審並不代表批準。經審查,該公司預審的1300多畝地中,因涉及原來拆除村莊,實際建設用地大概147畝,這必須依法辦理用地手續。但按照園區規劃中,其中有個片區是田園風情,大約90畝,這塊地並不是建設用地,也不在147畝範圍內。該負責人說,7月23日,洛陽市國土資源局已經對其進行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辦理中。

8月2日下午,記者聯繫到洛陽東花園農業旅遊開發有限公司負責人。據其介紹,街頭小廣告是委託其他公司進行宣傳,並不是他們張貼的。此外,目前已接到相關部門通知,對於已定出的小木房,可將支付的錢退還給購房者。

全省清查“大棚房”提醒公眾不建、不購、不租

7月中下旬,記者從河南省國土資源廳(以下簡稱省國土廳)獲悉,目前已對全省“大棚房”開展清理整治專項行動。修建“大棚房”是指以建設農業設施為名而進行的違法建設行為,往往是在承租方建設蔬菜大棚時,在旁邊或內部建設“配套用房”對外租售。

省國土廳相關執法人員表示,希望廣大民眾認清“大棚房”的違法性,不信、不建、不購、不租。同時,如發現有“大棚房”違法線索,可撥打國土資源違法舉報電話12336。(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李曉波實習生劉佩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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