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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元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有調整

1月3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做客《陽光政務--政風行風熱線》節目,就提取公積金、貸款延長期限、貸款最高限額等問題與市民互動交流,答疑解惑。

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物業管理費

節目中,有聽眾詢問:“聽說現在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交物業管理費了?需要準備什麽資料辦理呢?”

相關負責人介紹,從2017年8月28日開始,凡在我市行政轄區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且符合申請人及配偶在廣元市行政轄區內有自住住房且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

申請人每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物業費。提取上限按5000元/年標準執行;申請人公積金账戶餘額低於1萬元的,提取上限按3000元/年標準執行。

申請人需要提交以下資料:《廣元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物業管理費);身份證原件;《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未辦理房屋產權的須提供《建案買賣合約》原件及複印件,按合約交房時間辦理提取;職工本人銀行卡;不動產為配偶單方所有的另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延長期限由10年調整為5年

一網友提出疑問,現在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延長期限為什麽只能延長退休後5年?

相關負責人解釋,按照住建部《關於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執行情況檢查及風險隱患排查的通知》檔案精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不符合要求的貸款期限:〔2015〕13號檔案規定的“貸款在其子女擔保前提下可適當放寬貸款期限至退休後10年”條款,在2018年6月29日所發〔2018〕40號檔案《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裝修貸款等有關政策的通知》第三條中進行了調整。調整為“住房公積金購房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對臨近退休、具有償還能力且個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實施貸後管理和風險防範的,通過子女擔保,適當放寬的貸款期限由退休後10年調整為5年。”

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有調整

關於聽眾谘詢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是否作了調整的問題,相關負責人回答,2018年11月7日,廣住發(2018)71號發文對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進行了調整。

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雙職工(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由原來100萬元調整為70萬元,單職工(僅借款者本人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由原來6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另外,自公積金新業務系統上線,市公積金管理中心開通公積金貸款對衝業務後,本市繳存還貸職工只需跑一次辦理,不用每年跑視窗辦理提取手續。辦理對衝業務,若單職工(僅借款者本人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只需本人帶上身份證原件到公積金視窗辦理。若雙職工(借款人夫妻雙方均為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需夫妻雙方帶上身份證原件及結婚證原件到公積金視窗辦理。

記者 塗媛媛

編輯:苟小華

來源:廣元日報、廣元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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