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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中小學減負: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評改作業

中小學減負來啦!廣東省教育廳公布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中小學生減負措施的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方案》從入學招生、課堂教學、作業考試、教師教學、家庭教育、校外培訓、監督管理等多方面全面明確了中小學減負措施。

小學每學期考試不超過1次,初中不超過2次!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為評改作業。中小學階段原則上不布置電子家庭作業。鼓勵各地開展每周無作業日等方面的探索。同時將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內容審查制度,探索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的監管制度……看看哪條最讓你關注。

入學招生

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選拔學生

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

為進一步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優化基礎教育生態,促進 中小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方案》要求,堅持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嚴格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為每所義務教育學校科學劃定服務片區範圍,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通過考試或變相考試(面試、評測)等方式選拔學生。將民辦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明確區域內外招生計劃以及錄取方式,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對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錄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選擇生源,堅決整治對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衝擊的行為。

規範普通高中招生行為。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要嚴格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範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同步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審批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政策。完善自主招生,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錄取工作,並主動公開招生的各 環節和錄取結果。

課程教學

嚴禁學生將手機、平板電腦等帶入課堂

勞動教育課時不少於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一半

《方案》明確,規範學校編班行為。嚴禁義務教育學校舉辦重點班,包括以特長班、特色班、快後段班、傑出人士班、興趣班和“奧賽”班等名義變相舉辦重點班。學校不得按學生成績進行編班,不得為編班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測試。

加強學校課程管理。學校和教師不得隨意增減課程課時,不得隨意增減課程難度。規範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管理,優化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結構,確保勞動教育課時不少於一半。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學校增加專題教育內容,不得安排各類進校園 活動。

從嚴管理教材教輔。嚴禁濫派、濫訂、濫發和搭載各種教輔資料。加強資料進校 園檢查審定,學生教輔用書的配備要堅持自願購買的原則,嚴禁與圖書行銷者聯手組織征訂和攤派。規範校園APP使用,凡未經審查備案的學習類APP,禁止在校園內使用。

加強課堂教學管理。堅決杜絕“課上不講課下講,課上少講課後講”,嚴禁超課標教學、搶趕教學進度和提前結束課程,堅決查處不遵守教學計劃、“非零起點”教學等行為。未經教育部門同意,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隨意要求學校組織學生參加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看板產品帶入課堂,帶入學校的要進行統一保管。

作業考試

中小學階段原則上不布置電子家庭作業

嚴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考試排名

《方案》要求科學合理布置作業。嚴格控制每日作業總量和時間,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小學中高年級、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書面家庭作業總量,分別控制在 1小時、1.5小時和2小時以內。鼓勵分層布置作業,加強對各學科作業的統籌管理,嚴禁教師布置重複性和懲罰性的家庭作業,不得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為評改作業。中小學階段原則上不布置電子家庭作業。鼓勵各地開展每周無作業日等方面的探索。

《方案》明確規範統一考試及評價。嚴格控制統一考試次數,除國家、省和市組織的學業抽測外,全年級、全校和全縣(市、區)性的考試每學期小學累計不超過1次,初中累計不超過2次。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命題要符合素質教育導向,不出偏題怪題,不得在小學組織選拔性或與升學掛鉤的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實行等級評價,嚴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考試排名。普通高中要加強學科組協 調,控制統考統測和日常考試次數。

《方案》指出合理安排學生作息時間。嚴格控制中小學生在校集中教學時間,小學、初中、高中學生每天教育教學活動時間分別不得超過6小時、7小時和8小時,原則上統一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含早讀)時間,小學不早於8:00,初中不早於7:50,普通高中不早於7:20。教師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擠佔學生課間休息時間。學生中午休息間隔時間不少於1.5小時。嚴禁組織學生在節假日(含雙休日和寒暑假)集體上課,或以補差、提優等形式變相組織集體上課或考試。嚴禁將學校將課後服務變為集體教學或集體補課。學校和家長要保障小學、初中和高中學生每天睡眠時間分別不少於10小時、9小時和 8 小時。

針對教師從教行為規範,《方案》明確,教師不得組織、介紹、誘導學生參與校內外有償補課,不得課後有償輔導、有償家教,違規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不得要求學生或家長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事務。

校外培訓

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內容審查制度

探索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監管制度

《方案》也對規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行為進行了相關要求。

《方案》指出,依法依規對校外培訓機構進行審批登記、開展專項治理、強化日常監管,切實規範校外培訓秩序。鼓勵發展以培養中小學生興趣愛好、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目標的培訓,堅決禁止應試、超標、超前培訓及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嚴肅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紀律,堅決禁止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招生,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並依法追究有關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強化在線培訓監管。參照校外線下教育培訓機構管理要求,同步治理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切實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過重問題。探索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培訓的監管制度,督促校外線上培訓機構加強行業自律、有序開展業務。建立校外線上教育內容審查制度,重點審查校外線上教育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機構簡介、培訓宗旨、業務範圍、保障條件、服務承諾、資金管理等),以及線上學科培訓班的科目名稱、培訓內容、師資隊伍、招生對象、進度安排、上課時間、收費情況等。

家庭教育

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

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服務體系

《方案》提出強化家庭教育,安排孩子每天進行戶外鍛煉,鼓勵支持孩子參加各種形式體育活動,培育1—2項體育運動愛好,引導孩子從小養成良好鍛煉習慣,培養積極樂觀的心理品質。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電子產品,上健康網站,不沉迷網絡遊戲,不用手機刷屏。不讓孩子長時間看電視。

《方案》提出,強化家校社協同育人。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形成政府、家庭、學校、社會聯 動的家庭教育工作體系。教育、婦聯等部門要統籌協調社會資源支持服務家庭教育,推動建立街道、社區(村)家庭教育指導機構,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社區教育服務體系,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 2 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等。

監督管理

嚴禁地方政府下達升學指標

對培訓機構執法檢查每年不少於兩次

《方案》指出強化政府監督管理。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禁給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教師和班級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升學率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將升學情況與考核、績效和獎勵掛鉤。不得單純以升學率、平均分等作為評價學校、教師的標準,要注重學校的增值性評價。學校和教師不得按考試成績對學生和班級進行排名。

任何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評優、推優 及競賽活動,不得為違規競賽提供場地、經費等條件,不得 將競賽結果作為中小學招生入學依據。

嚴格培訓機構審批登記,落實年檢年報制度。地方社會綜合執法部門每年不少於兩次對培訓機構進行執法檢查,對違法違規的培訓機構,依法依規嚴肅處理並列入黑名單,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同時,各地要把中小學減負工作納入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估內容。教育督導部 門要把中小學減負工作納入教育督導範圍,落實督學責任區 制度,通過自查、隨機抽查、實地督查等多種方式對地方開展減負工作進行督導,每學期向社會公布督導結果。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對造成中小學 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零容忍,舉報一起查處一起。

《方案》明確,2019年10月底前,各地要針對區域內中小學生學業負擔情況全面開展摸底分析,制定詳細減負實施方案,對造成中小學生過重學業負擔的行為開展自查自糾,建立問題工作台账,及時銷號整改。各地要通過多種手段全面掌握學生學業負擔情況,探索建立學生學業負擔監測系統,適時委託第三方開展學生減負工作評估。

目前該實施方案正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日期為2019年8月25日。

采寫:南都記者 賀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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