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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瑩穎案4月開審前風波不斷:被告方欲排除關鍵證據

海外網1月23日電中國訪問學者章瑩穎在美國遭綁架致死案全案將於4月2日起進行審理,但被告團隊在六項動議被駁回後仍不罷休,繼續對一些關鍵證據提出質疑。

綜合美國伊利諾伊當地媒體及美國中文網報導,在章瑩穎被綁架當天,當時也在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學習的霍根稱,自己遇到一名駕駛黑色轎車的男子,對方試圖誘拐她上車。霍根在上周五(18日)出庭作證時表示,自己在章瑩穎案曝出幾天后,在警方的嫌犯照片中看到了克里斯滕森,隨即反應過來並感到“震驚”。霍根還提到,她在前往警局辨認嫌犯時,還擔心自己會認錯連累無辜,但當翻到6張照片中的第3張時,她確信這就是接近自己的人,“我當時反應十分強烈,我很確定”。

不過,在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探員反覆詢問她是否確定後,霍根又開始猶豫。但最後還是告訴探員,自己有60%的把握確定,企圖騙自己上車的就是第3張照片中的人。但當時無論是FBI的探員還是霍根都不知道照片中的男子就是克里斯滕森。幾周後,克里斯滕森被捕並被指控綁架了章瑩穎,還向FBI特工撒謊稱,自己經過幾個街區後就讓章瑩穎下車了。

如果克里斯滕森在4月的審判中被定罪,他將面臨死刑。但在審判前,其律師塔瑟夫卻試圖將有關照片指認的證詞和證據排除在審理外。塔瑟夫稱霍根、當時在指認現場的FBI探員特納、以及負責監督指認的前探員傑格證詞不一致,認為3人在霍根花了多久看照片、每張照片看了多少次、怎麽看照片等方面說法不同。不過檢方表示,FBI探員並沒有以任何方式誘導或暗示霍根指認其中某張照片,探員也稱由於並不清楚照片裡的人正是隨後被捕的克里斯滕森,因此絕不可能提前做出安排。

此外,被告律師也就霍根對接近自己男子的描述提出質疑,認為她的描述模糊,無法與克里斯滕森扯上關係。但檢方對此提出反駁,認為霍根對嫌犯車輛、著裝及作案方式(謊稱自己是臥底警察)的描述,都與克里斯滕森相似。檢方此前表示有線人告訴調查人員,克里斯滕森曾稱自己通過假冒臥底警察騙章瑩穎上車。

在18日的庭審後,法官並沒有就是否將照片指認為證據做出判決,但表示會很快就辯方的這一動議做出決定。克里斯滕森被控綁架並導致章瑩穎死亡,但對此並不認罪。該案的審理已經幾度延期,辯方要求改換審判地點的動議獲得通過,此外克里斯滕森在2018年接受了精神鑒定,其律師要求結果不對外公開。(海外網 張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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