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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活躍市場再放利好,券商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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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關注的證券公司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有了新進展!

2月1日,證監會就《證券公司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在實際交易中系部分專業投資者借助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實現分倉管理、統一風控以及交易策略執行等行為。

一家百億級私募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期間,場外配資橫行,不少人利用交易系統實現杠杆配資,再接入券商PB系統,這樣券商無法有效監控,也不利於監管部門統計杠杆數據。所以,2015年監管部門停止了私募、信託等產品接入券商PB端口。但這同時帶來的一個問題是,一家公司幾十隻產品,每天都需打開券商交易端下單,就需要幾十個交易界面,壓力很大,也不利於風控。

業內人士認為,後續檔案正式發布後,將更加方便量化投資機構參與權益市場,客觀上會有利於市場的流動性,券商也可以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服務機構,監管對於活躍市場的態度非常鮮明。

什麽是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

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是指證券公司通過提供資訊系統接口或其他資訊技術手段,接入投資者交易系統並接收投資者交易和查詢指令的行為。現實中,部分專業投資者存在借助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實現分倉管理、統一風控以及交易策略執行等需求。

與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有關的風險主要包括:業務合規風險、資訊安全風險、市場風險。

在《規定》(征求意見稿)中,不僅明確了證券公司的責任主體身份,還對其應當遵守的原則做了詳細闡述,包括合規審慎、風險可控、全程管理等。

什麽樣的證券公司具備這一資格?

(一)近三年分類結果中至少有兩年在A級或者以上級別;

(二)資訊系統運行安全、穩健,最近一年內未頻繁發生資訊安全事件或發生重大及以上級別資訊安全事件;

(三)建立完備、清晰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四)配備充足的合規管理、風險管理及資訊技術管理人員;

(五)具備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風險識別、監測、防範能力。

但是,監管也提出了額外的三項條件,只要同時滿足,就不需要受“近三年分類結果中至少有兩年在A級或者以上級別”這一限制:

(一)近三年分類結果中至少有一年在A級或者以上級別;

(二)近一年經紀業務交易手續費淨收入中特殊法人機構佔比超過50%;

(三)近三年資訊技術投入考核值平均排名位於行業前20名。

什麽類型的專業投資者可以享受這一服務?

《規定》(征求意見稿)提到,證券公司可以為符合《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且自身存在合理交易需求的專業投資者提供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服務。

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末管理產品規模不低於 5 億元,且接入的產品應當經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除前款類型投資者以外,確有合理接入需求的,證券公司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業務創新試點申請。中國證監會可以委託中證資訊開展安全、合規管理有效性評估。

中證君查閱資料發現,第八條第(一)項規定:經有關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包括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等;經行業協會備案或者登記的證券公司子公司、期貨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第八條第(三)項規定:社會保障基金、企業年金等養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會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

此外,《規定》(征求意見稿)還提出了,證券公司從事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活動的一些具體要求,另外還包括全程管理要求以及此項活動如何被監督管理。

值得注意的是,《規定》(征求意見稿)指出,交易資訊系統外部接入活動應當嚴格遵循證券市場現有交易機制。涉及程式化交易等新型交易方式的監管及自律要求,待相關規則頒布後,外部接入系統需一體遵循。

行業和市場影響

對於《規定》(征求意見稿)中提到的內容,中證君採訪了多位私募、券商及基金研究人士,他們認為:

1、券商可以以更有效的方式服務機構

一家百億級私募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2015年下半年之前,各家私募都有自己的交易系統,對接各自券商的PB端口,從而把所有產品都放進交易系統,實現一鍵分發下單,有利於風險控制。但2015年股市異常波動期間,場外配資橫行,不少人利用交易系統實現杠杆配資,再接入券商PB系統,這樣券商無法有效監控,也不利於監管部門統計杠杆數據。所以,2015年監管部門停止了私募、信託等產品接入券商PB端口。但這同時帶來的一個問題是,一家公司幾十隻產品,每天都需打開券商交易端下單,就需要幾十個交易界面,壓力很大,也不利於風控。

“非常高興看到這一步。”一位基金研究專家表示,這一方面標誌著券商可以以更有效率的方式服務機構,另一方面也意味著監管對於活躍市場的態度非常鮮明,對於對交易有更高要求的量化投資機構意義更為非凡,極大地便利了其策略的實現。

2、對券商提出高要求

一位私募量化人士表示,“與之前傳出的消息相比,此次《規定》(征求意見稿)不僅是對量化私募放開,範圍比之前預期的廣。但看完細則之後,感覺還是比較嚴。例如,對私募有最近一年末管理產品規模不低於5億元私募的要求,以及禁止各種非法接入,如協定破解、外掛依附、檔案交換等;而且對券商也有較多監管。這麽看的話,程式化接口接入可能還有點遠。”

北京盈創世紀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總裁韓冬分析,從《規定》(征求意見稿)來看,總體對券商的要求更高一些。券商需要有完善的能力和機制來防止系統程式的風險和問題。因此,券商會更加審慎地放開端口給客戶。同時,為了發展這一業務,券商會把相關的制度、系統做得更成熟。

韓冬還表示,未來希望看到更明確清晰的標準。例如是否允許高頻交易、如何管理高頻交易、如何界定高頻交易等。他認為,如果門檻定得過高或標準過嚴,可能會影響量化機構投資的積極性。

另據中國證券報記者了解,近期已有券商開始走訪私募,展開一些合規方面的前期工作,例如記錄交易機器的媒介訪問控制地址(MAC地址)和硬碟序列號。

3、千億級增量資金可期,但不會短期爆發

對市場會有什麽影響呢?一位量化基金經理表示,“之前接口切斷後,他們的產品都沒法做,大量資金撤出市場。如果能重新放開,預計新增資金至少在千億元級別。”

一家量化基金公司總經理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隨著市場成交量放大,業績有望增厚幾個點,基金規模也會放大。”

不過,亦有量化私募指出,此次《規定》(征求意見稿)整體還是比較嚴格的,所以估計新增資金不會一下爆發了,會是一個影響逐步顯現的過程。

天相投顧基金評價負責人賈志則認為,通過技術更新,提高效率,將更加方便機構投資者參與權益市場,客觀上會有利於市場的流動性。不過,對市場的影響不會立竿見影,是長期的影響。

上述基金研究專家也認為,此舉會增強市場流動性,本質上是中性的,但從市場情緒來看,有利於增強市場信心。

編輯: 張楠 曹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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