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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三年的明發集團衝刺複牌 退市壓力猶存

【財聯社】(上海 ,記者 王海春)訊,港交所留給閩系房企明發集團(00846.HK)的時間,已經不多了。

已停牌長達36個月的明發集團,如果未能在今年7月底之前複牌,極有可能觸發港交所對該公司的除牌程序。

對此,明發集團投資者關係部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公司自2009年上市,在港交所已歷經十年,我們不會放棄這個平台,正在為複牌做各種準備,也制定了相關的時間表。”

但是,在僅剩的短短3個多月時間,明發能否完成複牌前應達到的所有前置條件,仍存在不少疑問。

面臨退市壓力

明發集團自2016年4月1日起暫停在港交所買賣,直接原因是前會計事務所普華永道對其2015年年報“不發表意見”,引發香港證監會的關注並責令其停牌。

“2016年3月17日,前會計事務所審核委員會,對本公司若乾股權轉讓、銷售交易以及多項有關與本集團與若乾其它公司具資金流動性質的事宜,有疑慮。” 明發集團在今年3月底發布的報告中稱。

據明發集團公布的信息,公司複牌需滿足四個前置條件:就普華永道對公司2015年年報審計中所指出的疑點進行回應、處理2015年年報中的審核保留意見、告知公司重大事項及投資者對公司的評估、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年度財務業績。

該公司為爭取複牌而制定的時間表顯示,在今年4月底之前,其將公布2016年、2017年年度經審核的綜合財務報表,並在5月底之前公布2018年年報。

此外,明發集團披露,公司將爭取在6月1日前達成港交所要求的所有複牌條件。

協縱策略管理集團創始人黃立衝指出,在港交所去年8月初正式生效的修訂版《上市規則》下,明發集團如果不能如期複牌,將面臨不小的退市壓力。

“此前上市公司如果到期不能複牌,共有三次延期機會。但去年港交所頒布了對上市公司管理的新規,如果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複牌,只有一次可能的延期機會。業界認為之所以頒布新規,意在處理一批僵屍企業、活躍資本市場。對企業來說,能否獲得一次延期機會,也存在不確定性。”黃立衝告訴財聯社記者。

明發集團投資者關係部人士表示,公司正在按時間表抓緊推進各項工作。“對於複牌,也不排除聯交所可能修改或增加其它條件,我們都會努力配合。”

財務狀況待考

就普華永道對其2015年年報審計中所指出的疑點進行回應,成為明發集團複牌路上一道繞不過去的關卡。

對於明發集團2015年年報,普華永道在獨立核數報告中稱,因上市公司管理層未能在2016年三月前就一些資金往來的商業實質及根據,提供相關的框架協議、補充文件的合理解釋,一些事項難以確認。“因所述事項關係重大,我們不對財務報表發表審核意見。”

“做出這樣的意見審定,很可能與上市公司在財務上存在潛在不合規、不合理,或與會計準則重要原則相違悖的一些情況有關。如果上市公司無法對這些疑點進行充分說明並出示足夠的證明材料,會計事務所在對上市公司年報進行審計時,只能選擇‘不發表意見’,或者辭職。”黃立衝表示。

而普華永道指出的問題主要涉及四項交易,包括明發集團以6.63億元的價格轉讓天津項目51%股權、將8個物業部門使用權出售給控股股東及關係密切的家庭成員、出售若干物業給一名分包商,及交易中部分現金及收款存在一些疑問。

直至今年3月底,明發集團發布的一份獨立法證調查結果報告中,才給出了較為詳細的回復。

在對轉讓天津項目進行解釋時,明發提到了在2015年遇到的風險,其坦陳,“公司當時的流動資金狀況較疲弱。”

“就本公司而言,2014年的財務表現並不理想。當年公司的合約銷售額只有19億元, 較2013年下降約70%。至2014年年底公司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約7.32億元,而當時的債務約122億元。因此出售天津項目,成為公司緩解緊張現金流的可行之法。”明發集團在上述報告中如是說。

在業內人士看來,明發集團當時可能面臨債務及流動性危機。那麽,時隔幾年,其財務狀況是否得到改善?

4月4日,明發集團以27.92億元的價格,將其在安徽馬鞍山項目51%的股權賣給了世茂。而在1月21日,明發發行了一筆於2020年到期規模2億美元(大約13.43億元人民幣)的計息債務,利率高達15%。

而該公司日前發布的2018年度未經審計的账目顯示,其實現收入116.08億元,同比增長16.5%;年度利潤13.35億元,同比減少13.54%。

一家房產機構分析師指出,明發集團是否已從三年前的困境中走出,仍有待更多財務數據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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