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生態環境部通報三維事件:50人實施問責或采取留置

  生態環境部通報三維事件:50人實施問責或采取留置

  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13日電 生態環境部13日在官網對6起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案件問責進展情況進行了通報,針對臨汾市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案件,通報稱,為嚴肅法紀,臨汾市對50名責任人實施問責或采取留置措施。

  通報表示,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嚴重汙染環境,群眾反映強烈。針對近期媒體曝光或群眾反映的有關問題,生態環境部逐一組織現場調查,針對性開展專項督察,並啟動實施“清廢行動2018”。相關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即時組織調查,迅速推進整改,嚴懲犯罪行為,並嚴肅追責問責。

  資料圖:生態環境部。 中新社記者 賈天勇 攝

  通報稱,截至目前,臨汾市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池州市前江工業園違規堆放固體廢物、成都市金橋鎮舟渡村違規存放垃圾、溫嶺市城東街道非法掩埋垃圾等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和問責工作;鹽城輝豐公司非法填埋危險廢物和廣州、東莞兩市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問題整改工作正在推進並已啟動問責程式。

  一、臨汾市三維集團違規傾倒工業廢渣案件

  調查發現,三維集團在未經審批和采取防滲措施的情況下,於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擅自將16.8萬立方米電石渣和粉煤灰交由村民運至洪洞縣趙城鎮新莊村非法傾倒,產生的廢水直排汾河。調查認為,趙城鎮為三維集團非法轉移傾倒工業廢渣創造條件、提供便利,違法問題嚴重;洪洞縣及其有關部門日常監管不力,嚴重失職瀆職;臨汾市環保、水利、國土等部門履職不力,不作為問題突出。為嚴肅法紀,臨汾市對50名責任人實施問責或采取留置措施。

  (一)對洪洞縣長謝高民等7名責任人予以免職處理,對洪洞縣副縣長徐玉等8名責任人予以停職檢查。

  (二)對洪洞縣及趙城鎮政府,臨汾市及洪洞縣兩級環保、水利、國土等部門32名責任人立案審查並實施問責。

  (三)對洪洞縣環保局副局長王新森,黨組成員、機構黨委副書記劉俊剛,趙城鎮環境監察中隊隊長范曉震以涉嫌玩忽職守罪采取留置措施。

  另外,山西路橋集團對三維華邦副董事長(主持全面工作)李建勳,總經理祁百發,黨委副書記田旭東,副總經理牛俊江,以及三維股份安環部副部長楊文華等5人予以免職處理。

  二、池州市前江工業園違規堆放固體廢物案件

  調查發現,池州市前江工業園鑫茂精細礦業、恆鑫材料、優源礦產品貿易中心、銅陵金飛達貿易、瑞邦再生紙業等5家企業大量尾礦、廢渣、工業汙泥等固體廢物長期非法堆放長江沿岸,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池州市貴池區政府、前江工業園區管委會及區環保局日常監管流於形式,履職不力,執法不嚴。

  為嚴肅法紀,池州市已對前江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郭新澤,貴池區環保局前江分局局長董力軍實施免職處理,其他責任人的問責調查工作正在進行。安徽省就此問題成立追責問責調查組,目前相關調查工作正在開展。當地警察機構針對涉嫌汙染環境犯罪問題實施立案,已刑事拘留相關企業負責人6人,取保候審8人。

  三、成都市雙流區金橋鎮舟渡村違規堆放垃圾案件

  調查發現,2017年9月以來,雙流區金橋鎮舟渡村周邊村民在收取費用後,非法接收大量外來建築垃圾、工業廢物和生活垃圾,並傾倒於舟渡村一處百畝大的區域,累計堆放量7300余噸,周邊環境惡劣,群眾反映強烈。調查認為,舟渡村對違規傾倒垃圾問題隱瞞不報、製止不力,致使問題長期存在;金橋鎮對屬地長期違規傾倒垃圾問題失察,對群眾反映問題重視不夠、處置不力;雙流區城管局、水務局、環保局履職不力,巡查監管不到位。為嚴肅法紀,成都市及雙流區決定對23名責任人實施問責。

  (一)對雙流區金橋鎮黨委書記唐偉、鎮長陳楊林等13名責任人分別給予免職、撤職或黨紀政務處分。

  (二)對雙流區水務局黨組成員李國志,環保局機構黨委書記劉慶峰等2人實施誡勉。

  (三)對雙流區政法委書記李楊俊、宣傳部長李建、組織部長王毅、副區長兼警察分局局長肖健、副區長劉偉等8人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作出書面檢查。

  四、溫嶺市城東街道非法掩埋垃圾案件

  調查發現,中央環保督察進駐期間,督察組兩次交辦溫嶺市城東街道雞鳴寺廊沿河大量堆放垃圾且臭氣擾民問題,但整改過程偷工減料,約5000立方米生活垃圾被就地掩埋,進一步造成環境汙染。調查認為,溫嶺市城市新區管委會,城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局,環保局等部門對督察組交辦問題整改情況把關不嚴,對企業垃圾清運過程協調監管不力。經溫嶺市委常委會研究決定:

  (一)給予城市新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林國華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管委會黨工委委員、副主任陸夫友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

  (二)給予城東街道黨工委書記邵俊武黨內警告處分,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夏明華政務記過處分,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常務副主任梁敏勇政務記大過處分,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林國初政務記過處分。

  (三)對城市新區管委會城市管理科科長童波等4人分別給予撤職處分、辭退處理或誡勉。

  另外,對涉嫌犯罪的巨集順運輸有限公司法人張玲華和主要責任人張靈仁依法實施刑事拘留。

  五、鹽城輝豐公司違法填埋危險廢物案件

  針對輝豐公司違法填埋危險廢物問題,生態環境部於2018年3月組織專項督察,發現該公司非法轉移填埋危險廢物等問題十分突出,當地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監管流於形式。生態環境部4月20日對外公開督察情況,4月23日將問題案卷移交江蘇省委、省政府。江蘇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明確要求依法查處,嚴肅問責。省紀委、監察委迅速組成調查組,深入現場調查核實,問責工作正在進行。

  六、廣州、東莞兩市非法轉移傾倒固體廢物案件

  根據群眾舉報,生態環境部在先期蹲守暗查基礎上,於2018年4月組織專項督察,發現廣州、東莞兩市非法轉移傾倒汙泥等固體廢物問題突出,相關企業環境違法問題普遍,並於5月11日對廣州、東莞兩市政府進行約談,移交問題案卷。廣東省及兩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排查整改,嚴厲打擊環境犯罪,並全面啟動問責調查工作。目前已對部分責任人實施問責,其他責任人問責工作正在開展之中。

 

責任編輯:高豔雲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