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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建廳權威解讀全域限購十大熱點問題

假結婚假離婚騙購住房 沒戲

省住建廳權威解讀全域限購十大熱點問題

本報訊 4月22日晚,我省頒布了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政策,實施全域限購。為更好地執行好新一輪調控政策,24日晚,省住建廳房產處相關負責人接受媒體採訪,解答社會關注的限購政策熱點問題,並表明,要嚴厲查處和打擊各種騙購住房行為,堅決防範炒房投機行為。記者 張野 通訊員 羅浩

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 src="http://i.ce.cn/newwap/fc/gd/201804/25/W020180425398038692614.jpg" oldsrc="W020180425398038692614.jpg" />

圖為航拍海口市國興大道(資料圖)。中新社記者 駱雲飛 攝

1 新政策從22日20時起執行

4月22日20時,省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新一輪房地產調控政策,並指出該政策從發布之時起執行,但政策發布當晚,還是有很多建案項目徹夜通宵進行交易。

對此,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再進一步強調,新一輪調控的各項政策均從2018年4月22日20時發布之時起實施。各市縣要嚴格執行,對購房人購房資格從嚴把關,不得弄虛作假。

2 非本省戶籍購房4月22日20時之後補交、補足首付的不予認可

由於新一輪政策是在之前的限購基礎上實施,對此,省住建廳對購房的限購、限貸、限制轉讓的相關要求再進一步明確。在3月30日前,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簽訂購房(含二手房)合約或認購協定的,並已支付30%首付款,但尚未網簽備案的,可憑完稅憑證、稅務發票或首付款銀行轉账有效憑證等證明材料,繼續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和執行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3月30日至4月22日20時之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已簽訂購房(含二手房)合約或認購協定,並已支付70%首付款,但尚未網簽備案的,可憑完稅憑證、稅務發票或首付款銀行轉账有效憑證等證明材料,繼續辦理網簽備案手續,執行原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4月22日20時之後補交、補足首付款的不予認可。

記者也從相關人士處得知,在政策發布後,全省的建案網簽備案系統暫時關閉。也就是說,4月22日20時後進行的住房交易,都必須按照新政策來進行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能進行網簽備案。

3 建案、產權式酒店客房、保障房均限購,含新房、二手房

對於此次新政策的限購對象範圍,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也做了進一步明確解讀。此次政策中所指的限購住房,包括商品住宅(普通住宅、上等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產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

4 非本省戶籍成年子女符合限購政策規定的可單獨購房

新政策中要求以居民家庭為部門來限制購房套數,那單身男女可否單獨購房?對此,省住建廳也在相關通知中做了回應,購房的居民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戶口登記簿為準。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的成年子女,如果要單獨買房,也要按照新政策進行個人購房資格審核,也要符合限購政策規定方可購買。

5 在校大學生集體戶口不視為本省戶籍

在校大學生集體戶口不視為本省戶籍,購房執行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政策;已畢業且在海南省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工作的大學生,戶口在部門集體戶口的可視為本省戶籍,購房執行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政策。

夫妻雙方新遷入海南戶籍的一方,單獨購房需提供至少2年社保

6 夫妻一方是本省戶籍,另一方是非本省戶籍的,新政策頒布後遷入海南戶籍的一方是否能以其名義單獨購房?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夫妻一方是非本省戶籍,在4月22日20時以後,非本省戶籍一方隨另一方遷入海南戶籍,並以新遷入海南戶籍的一方名義單獨購房的,需符合購房所在區域的限購政策規定,提供2年或5年的個稅或社保證明,且只能購買一套住房。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購房住房的,按本省戶籍居民家庭購房政策執行。戶籍遷入界定時間以海南警察部門簽發的準予遷入證明時間為準。

7 假結婚假離婚騙購住房將實施聯合懲戒

新政策發布後,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反響熱烈。很多人認為,連續頒布的系列限購政策,表明了省委省政府以壯士斷腕的決心來減少經濟對房地產的依賴,不讓海南變成房地產加工廠。但也有一些人想投機倒把,甚至在微信朋友圈裡,有人開始叫賣以海南戶口虛假結婚騙取購房資格。

對此,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國家已經發布《關於印發對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的通知》,婚姻登記嚴重失信當事人名單可報送全國婚姻登記信用資訊平台,實施聯合懲戒。據了解,以購房為目的頻繁離婚、結婚的,海南各市縣民政、警察等部門也會對其購房資格嚴格審查,涉及假結婚、假離婚騙購住房的,將聯合各部門進行懲戒。

8 司法競拍房產的競拍人要符合限購政策

司法拍賣房產也屬於海南限購政策範圍內,涉及司法競拍房產,競拍人也要符合限購政策規定,拍賣公司要在公開發布的拍賣公告中予以明確,拍賣公司也要對競拍人購房資格進行審查。

9 非海南戶籍居民不得補繳個稅及社保騙購住房

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不能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房,對補繳個稅或社保購房的不予以認可,不得購房。住建廳正在聯合省警察廳、省地稅局、省人社局等部門對補繳個稅或社保騙購住房的進行嚴厲查處。

10 限定轉讓年限防範炒房行為

新政策對新購買住房的轉讓年限也作出限制,堅決防範炒房炒地等投機行為。

住建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在2017年4月14日至2018年3月30日之間,在除海口、三亞、萬寧、陵水之外的市縣購買新建商品住宅轉讓限制,執行《關於限制購買多套商品住宅的通知》有關規定。即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等法人部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4月14日至2017年9月20日之間,在海口、三亞、萬寧、陵水,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二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等法人部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宅,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2017年9月20日之後,在海口、三亞、萬寧、陵水,居民家庭或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含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2018年3月30日之後,在全省範圍內,居民家庭以及企事業部門、社會組織新購買的住房(含二手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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