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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鯉女孩”火了?她的師兄給她的信更火

最近錦鯉很紅

相信大家都轉過吧~

其實開開玩笑也無妨

但這兩天,一篇名為《在這個從小躺贏到大的女人面前,楊超越真的不算錦鯉》的文章火了,轉遍朋友圈。

這篇文章的作者,給大家講述了她的運氣從小到大都好到爆炸的故事。

從小到大就是中獎專業戶,吃東西刮獎永遠都有她的份。

小學升初中,只要考到300分免學費,她考了301。

初中升高中,分數線580,她考了584;

高考前一天隨便做的題,竟然就是考試題……

高考成績不好,卻被神奇地調劑到學校排名第一的專業。

公務員考試面試隻招一個人,她第二名,但當天筆試第一名遲到,她考上了北京公務員。

家被劃到“雄安新區”,一夜間變身暴發戶。

後來一開始做公眾號,兩個月自己的號就火了……

不僅如此,她字裡行間還透露出潛台詞:

只要拜我的人運氣都很好

朋友拜了她

考上了心儀的學校

找到了對象

發了財走上了人生巔峰

……

您簡直都不是錦鯉了,您就是神啊……

然而這樣一篇文章,造成的效果就是得到了千萬的閱讀流量和上萬人給這個“錦鯉女孩”打賞的紅包。

誰知道才僅僅幾小時,劇情就反轉了……

這個“錦鯉女孩”被人翻出之前的豆瓣小號,原來只是一個普通人,因為自己的長相自卑,還羨慕朋友圈的人都過的比自己好……

她的校友也出來辟謠說,她大學的專業根本就不是她吹的所謂“全校最好”……

原來她的一切,都是誇大其詞。

下面是“錦鯉女孩”的師兄對她說的心裡話……

許師妹,你好!

作為你同專業05級的師兄,或許13級的你不認識我,但我想你一定聽過我的名字。因為我雖然沒有你的錦鯉體質,但也曾通過自己的奮鬥成為專業第一、上過很多大媒體的頭條,還拿到過校長獎章和很多國家大獎,至今仍出現在學校新生必學的入學教育材料中。

24日早上,你的那篇《在這個從小躺贏到大的女人面前,楊超越真的不算錦鯉......》徹底火了,以至於師兄想給你打賞,發現已經到了微信打賞上限。這一點確實厲害,同樣是做新媒體,你用幾個小時的時間,就賺到了師兄這個公務員半年才能賺到的錢。

但師兄並不羨慕你,因為你用的套路,在我們這些自媒體行業的老人來看,都不過是老套路了。我佩服你拿自己的經歷“自娛自樂”的勇氣,也希望你既然站到了公眾的台前,就要堅守一個自媒體人的社會責任和價值底線。據說你的小夥伴在自媒體大V咪蒙那裡實習過,還在自媒體大號《張先生說》工作過,我不知道這兩家公司教給你什麽寫作套路,但我記得張五毛曾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過一句話:“沒成功時重技巧,成了大號要守道!”

在師兄看來,你在自媒體運營數據上很成功,但在守道方面還需要修煉。作為師兄,一些情況我知道的會比別人多一些。你到底有沒有你文章裡說的那麽神,咱們的專業是否在學校排名第一?大家都是心知肚明。出於保護隱私的考慮,我想就沒必要在這些方面爭論了。因為即便你說的都是真的,也不影響師兄接下來要和你說的心裡話。

我想和你說的是,“守道”這個話題。

你的文章裡通篇透露著一個觀點,你的成功不靠奮鬥靠運氣,為了證明這一點,你不惜粉飾你的“好運”經歷,引得那麽多青少年在你文章底下“祈福”“膜拜”,而你似乎一直在享受這個過程,還說“讓我看看今天給多少人發功。”

知道麽?上一個像你這麽做的人,現在已經是邪教教主了!

或許你又要說,這不過是開開玩笑,不過是當前年輕人對好運氣的一種寄托,“當真你就輸了。”但你仔細看看下面的評論,真的是所有年輕人都把這個當作一個玩笑,一個笑話麽?恐怕不是吧,評論區還有一個個出來給你“證道”的當事人,你覺得你距離成為“拜錦鯉教”教主還遠麽?

作為你同專業的師兄,真心希望你能站到更高的層面上去審視你這篇文章能刷屏的真正原因。咱們專業有一門課程叫心理學,這個學科對這種日常生活中的迷信現象做過不少研究,社會情緒越緊張動蕩,這種迷信就越有市場。在你的文章裡,我看到你利用民眾迷信心理獲取流量的套路,但你對迷信帶來的社會危害卻隻字未提,或者說是全然不知。

正如方可成在“新聞實驗室”刊文中所說,2002年,一篇題為《The Effects ofStress and Desire for Control on Superstitious Behavior》的論文對這種行為的具體機制進行了研究:為何人們在生活壓力大的情況下,就更容易有迷信的行為呢?研究者發現,這是因為壓力導致人們喪失對生活的控制感;為了重新獲得對自己生活的控制,人們就會通過迷信的途徑,依靠許願池或錦鯉尋求心理上的確定感,希望重新成為自己人生的主人。

在當前世界經濟處於深度調整期的大背景下,我國經濟正在“爬坡過坎”的關鍵階段,又遇上了中美貿易摩擦的不利因素。作為一個負責任的中國年輕人、一個“守道”的自媒體人,是利用這種社會情緒斂財發家呢?還是積極引導社會大眾積極面對這些不確定,用奮鬥改變自己的人生,奉獻我們的家國呢?

至少在目前,出身同一個專業,置身同一個新媒體行業,師兄和你的選擇是不同的。師兄希望有才華的你,可以早日回歸初心,“鐵肩擔道義,妙筆著文章”,像你之前文章裡說的,給大家留下一個“知識型網紅”,或者“社會型網紅”的印象,做自媒體界的一股清流!

你的本科05級師兄

2018年10月24日

“錦鯉”師兄的文章也被人民日報微信公眾號轉載了:

你的努力才是自己的錦鯉

我們不反對人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我們反對的是,將自己的幸福和成功寄希望於這種迷信轉發。

自媒體人在撰寫文章的時候,千萬不能為了流量編故事,傳播封建迷信內容。

自媒體在傳播互聯網資訊時,要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編造、傳播虛假資訊將構成犯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規定,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資訊,故意在資訊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處理封建迷信的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規定: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組織和利用會道門、邪教組織或者利用迷信蒙騙他人,致人死亡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組織、教唆、脅迫、誘騙、煽動他人從事邪教、會道門活動或者利用邪教、會道門、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氣功名義進行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活動的。

另外,《互聯網資訊服務管理辦法》第十五條也規定了: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傳播含有下列內容的資訊: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二十條規定:

製作、複製、發布、傳播本辦法第十五條所列內容之一的資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警察機構、國家安全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電腦資訊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對經營性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並由發證機構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經營許可證,通知企業登記機構;對非經營性互聯網資訊服務提供者,並由備案機構責令暫時關閉網站直至關閉網站。

新媒體時代

自媒體人更要堅守社會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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