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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曰美:“道法自然”的生命智慧

“道法自然”是老子哲學中一個十分重要的命題,所謂“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雖然對這段話的解釋歷來分歧較大,迄無定論,但它所要表達的主題思想還是非常明確的,即人類應該效法天地萬物,通過對天地萬物的觀察和體悟發現蘊含其中的“自然”之道,並將其作為指導人類行為的根本原則。

“道”是老莊哲學思想的核心,是天地萬物之本:“道者,萬物之奧”(《老子》第六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老子》第四十二章)。又說:“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勢成之。是以萬物莫不尊道而貴德。”(《老子》第五十一章)“道”不僅是萬物賴以存在的根據,又是派生萬物的根源,它以其自身的尺度——“自然”作用於萬物,但它並不強製,而是順其自然,表現出“自然無為”的自信與大度。“無為”不是說“道”沒有任何活動和作為,而是“道”不采取任何反自然的行為,依照萬物的自然本性,遵循自然規律,對萬物的活動方式不控制、不乾預,目的是讓萬物自行活動。這樣做的結果恰恰成就了萬物,“道之尊,德之貴,夫莫之命而常自然”(《老子》第五十一章),“道常無為而無不為”(《老子》第三十七章)。故“道”孕育萬物卻不主宰萬物,有功於萬物卻不居功自傲。

自然界有其自身發展的內在規律,人的行為只有順應自然規律,才能做到“無為而無不為”。反之,人類若違反自然規律,恣意妄為,就必然會給人類自身帶來毀滅性的災難。正如老子所言“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第十六章)。我們常說“人類征服自然”,其實,人的力量與自然相比是何其渺小,人的生命又是何其脆弱。人類如果企圖征服自然,結局只能是兩敗俱傷。我們為什麽不能“道法自然”,與自然友好相處呢?人類亦是自然的一分子,不能超然於萬物之外,也必須遵循宇宙萬物間這一最普遍的原則。而當我們順其自然的時候,整個自然界就會呈現出一派欣欣向榮的景象。故人類不能以自身的尺度為唯一的價值取向去改造自然,而應當同時關照萬物自身的尺度,追求並實現人與自然的動態的和諧與平衡,即“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這一思想,既體現了中國古人對天地之敬畏,又肯定了人類自身的價值。《中庸》有言:“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可以讚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孟子·盡心上》:“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也是“天人合一”觀的體現。到了漢代,“天人之際,合而為一”的思想又一次被董仲舒推向高潮,其《春秋繁露·人副天數》中有言:“人有三百六十節,偶天之數也;形體骨肉,偶地之厚也;上有耳目聰明,日月之象也;體有空竅理脈,谷川之象也。”而在中國,宣揚“天人合一”思想最深刻最鮮明的代表人物被認為是宋代的理學大家——張載。“愛必兼愛”,“物無孤立之理”(張載《正蒙》)。“乾稱父,坤稱母;予茲藐焉,乃混然中處。故天地之塞,吾其體;天地之帥,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張載《西銘》)

放眼人類發展的進程,科學技術與財富積累發展最為迅猛的時代,也是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最嚴重的時代。從17世紀起,在目睹了西方國家大幅度掠奪自然、“征服”自然而獲利之後,世界各國先後步入了同樣的道路,直到今天在環境問題已經上升為世界性難題的時刻仍難以放慢其對自然資源的不合理開發。這些問題的出現,追根溯源就在於人類中心主義佔據著主導地位。人們片面地強調“人定勝天”,把天地萬物都視為人類的仆人,處處以大自然的征服者自居。人們無視自然規律,以科學與技術為手段,恣意地掠奪自然、破壞自然來顯示自身的力量,滿足自己永無止境的欲望。正當人類陶醉於自己創造的“無與倫比的工業文明”時,卻出現了嚴重影響人類生存和發展的諸如自然環境的惡化,價值信仰的缺失,人性的異化等問題。

怎樣解決這一世界性的難題呢?

筆者認為:“道法自然”就是一劑很好的良方。“自然”是天、地、人所應該共同遵循的原則。道家追求心靈自由,推崇人、社會的自然狀態,實際上是批判了異化對人的限制,肯定了人對自由的追求。這與《論語·先進》中孔門師生各抒胸懷志向,而孔子“吾與點也”的態度有異曲同工之妙。曾皙描繪的那種春日美好的自然景色,是人追求精神自由的生動寫照。而正是曾皙這種與眾不同、追求自由的選擇得到了孔子的讚許。基於對“自由”的追求,故“道法自然”,回歸到人與物和諧相處的狀態,建立起人與自然融洽無間的關係,即天人合一,進而做到從容豁達地對待人生,避免成為金錢和名利的奴隸。

“治人事天,莫若嗇。”(《老子》第五十九章)“嗇”即是簡樸、節約、珍惜之意,只有去掉窮奢和過分的私欲膨脹,才能建立人與萬物之間互利共生、相互依存、融合無間的和諧關係,才能做到一榮俱榮,一損俱損。才符合“長生久視之道”,從而達到天人和諧的境界。宋代司馬光在《訓儉示康》一文中生動地闡釋了“成由儉,敗由侈”的道理:“古人以儉為美德,今人乃以儉相詬病。……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夫儉則寡欲,君子寡欲,則不役於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則能謹身節用,遠罪豐家。……侈則多欲。君子多欲則貪慕富貴,枉道速禍﹔小人多欲則多求妄用,敗家喪身﹔是以居官必賄,居鄉必盜。”故“甚愛必大費,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老子》第四十四章),“聖人去甚,去奢,去泰”(《老子》第二十九章),“灑心去欲”(《莊子·山木》),擺脫身外之物對心靈的桎梏,過上簡單的生活,真正做到“知者樂水,仁者樂山”(《論語·雍也》)。平平淡淡,簡簡單單地遊走於天地之間,忘情於山水之中,以天地為家,與萬物為友,這才是人生真正的快樂。

總之,無論是道家的“道法自然”,儒家的“愛必兼愛”,還是佛教的“真如”“圓融”,在肯定“人與萬物同源共生,和諧相處”方面殊途同歸。它們所反映的人生境界,正是我們所追求的“天地與我並生,而萬物與我為一”(《莊子·齊物論》)的“天人合一”的最美境界,亦是一種貴賤窮通無滯於心的天人和諧的理想境界,更是儒家孜孜以求的超越功名、利祿、得失而回歸自然、追求自由的“曾點之樂”,而“‘樂’在中國哲學中實際具有本體的意義,它正是一種‘天人合一’的成果和表現”(李澤厚《中國古代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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