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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人士解讀光伏新政:繼續支持光伏業健康發展

  裝機規模持續擴大,也面臨補貼缺口、棄光限電、產能過剩等難題

  繼續支持光伏業持續健康發展(經濟聚焦)

  人民日報 本報記者 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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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我國光伏裝機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為全球最大應用市場。但發展取得突破的同時,也面臨補貼缺口、棄光限電、產能過剩等難題。新形勢下,需要引導市場和行業調整發展思路,將光伏發展重點從擴大規模轉到提質增效上來,推進技術進步、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推動行業向高品質發展。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於2018年光伏發電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優化光伏發電新增建設規模、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等。《通知》頒布的考慮是什麽?光伏發展節奏要如何把握?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就上述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光伏發電行業國際競爭力提升,但也面臨困難和挑戰

  近年來,我國光伏裝機規模持續擴大,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應用市場。光伏發電新增裝機連續5年全球第一,累計裝機規模連續3年全球第一。截至2018年4月底,全國光伏發電累計並網裝機容量已超過1.4億千瓦。

  規模擴大,技術水準和產品品質也在不斷突破。2017年國內組件產量達7500萬千瓦,佔全球71%,高效電池轉換效率不斷突破。2017年全球前10強光伏組件企業中我國佔據了8個,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

  但是,光伏行業發展取得突破的同時,也面臨一些困難和挑戰。

  補貼缺口持續擴大。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7年底,累計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缺口總計達到1127億元,其中光伏補貼缺口455億元(佔比約40%),且呈逐年擴大趨勢,目前已超過1200億元,直接影響光伏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如果這種超常增長繼續下去,財政補貼缺口將持續擴大。”

  消納問題不容忽視。隨著光伏發電的迅猛增長,一些地方出現了較嚴重的棄光限電問題。2015年全國棄光率12%,2016年為11%,2017年降至6%,但個別地方仍然十分嚴重,甘肅、新疆棄光率分別達到20%和22%。

  產能過大存在隱患。“在國內光伏發電市場高速增長的刺激下,光伏製造企業紛紛擴大產能,光伏製造產能過剩、產品和電站建設品質問題有所顯現。”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談道。

  他認為,當前需要引導市場和行業根據新形勢調整發展思路,將光伏發展重點從擴大規模轉到提質增效上來,推進技術進步、降低發電成本、減少補貼依賴,從而推動行業有序、高品質發展。

  《通知》提到,暫不安排2018年普通光伏電站建設規模,規範分布式光伏發展,降低補貼強度等內容,“適當調低需要補貼的新增建設規模,將避免形成系統性風險,從長遠講是有利於產業發展的。”該負責人說。

  降低電價主要基於技術進步、成本下降等考慮

  《通知》明確,普通光伏電站標杆電價統一降低0.05元,一類至三類資源區分別為每千瓦時0.5元、0.6元、0.7元,“自發自用、余量上網”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也降低0.05元,具體為每千瓦時0.32元;符合國家政策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標杆電價保持不變。

  去年底,國家已經頒布了新增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政策。為什麽5個月後再次下調普通光伏電站標杆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 

  “光伏發電目前是需要財政補貼的行業。實行光伏發電價格退坡,盡快降低補貼標準,是國家太陽能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明確的政策,市場早有預期。”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解釋,此次降低電價的主要考慮是:

  一是組件價格快速下降。今年以來,組件價格降速較快,常規組件平均價格已由去年底的每瓦3元降至今年5月的2.5元,少數企業已經報價2元。光伏組件平均價格與去年底相比降幅已達約17%。

  二是與光伏領跑者基地招標上限價格銜接。今年以來,國家能源局組織招標的10個應用領跑者基地得標價格,普遍低於同類資源區光伏電站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下降0.24元,降幅約36%。該負責人介紹,“企業投標光伏領跑者基地,需要在2018年光伏標杆電價降低10%的基礎上報價,相當於下降5.5—7.5分作為招標上限價格。由於領跑者基地技術先進,且項目建設邊界條件規範,對土地稅費、棄光率等均有嚴格規定,普通電站完全按照領跑者基地招標上限價格執行過於嚴格,所以此次降低5分。”

  三是補貼缺口增長過快。“去年以來,分布式光伏發電呈現高速發展態勢。按照分布式光伏新增1000萬千瓦測算,每年需要增加補貼約40億元,補貼20年,總計需要補貼800億元。分布式光伏發展速度過快,也存在不少風險,需要通過價格杠杆發揮適當調控作用。所以,這次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也相應下調5分。”該負責人介紹。

  此外,光伏項目建設周期較短。普通光伏電站的建設周期一般為4至5個月,分布式光伏的建設周期更短。“從實踐看,一年調整一次價格未能及時反映產業發展實際。德國實行固定補貼管理時,先是每年調整一次價格,後來組件成本下降較快,改為一個季度調整一次,再後來改為兩個月調整一次。”該負責人說,“歷次價格調整主要根據技術進步、成本下降情況進行,並沒有固定調價周期。若留‘緩衝期’會帶來‘搶裝’問題,對產業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對非技術成本低的地區優先下達規模,降低光伏企業負擔

  據了解,《通知》頒布後,有些地方電網公司簡單理解為國家要控制光伏的發展,該並網的項目也不給並了,按政策要求該墊付的分布式光伏發電的補貼也停止了。

  對此,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這類行為要立即改正,“光伏發電是綠色清潔的能源,符合能源轉型發展方向,我們將繼續支持光伏產業健康持續發展。除了需要國家補貼的項目,在保證消納、滿足品質安全等要求的情況下,其他項目是放開的。”

  從目前情況看,光伏發電項目非技術成本高、企業負擔重的問題仍較突出,影響著光伏發電平價上網和市場競爭力。加快光伏發電補貼退坡,降低補貼強度的同時,如何減輕光伏發電企業負擔?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人談道,將通過嚴格執行可再生能源發電保障性收購制度、減少土地成本及不合理收費、鼓勵金融機構將光伏納入綠色金融體系、製止糾正亂收費等增加企業負擔行為、加強政策落實和監管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

  “今後我們將把各地落實減輕企業負擔、降低非技術成本情況作為年度規模安排和基地布局建設的重要依據。對非技術成本低的地區優先下達規模、布局基地建設。著力減輕光伏企業負擔,加快實現光伏發電平價上網。”該負責人說。

責任編輯:李彥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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