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新頭條.有趣資訊

過期疫苗:不只145還有更多孩子接種了過期疫苗?

近日金湖縣成為國內聚焦地,因過期疫苗注射給兒童事件鬧的沸沸揚揚,國人還能不能相信國產疫苗?成為百姓心裡的結!據悉相關媒體介紹注射過期疫苗不只145人?具體情況是否屬實呢?下面由預約韓國香港九價接種的美佳預約網小編帶大家詳細了解一下。

近日,江蘇淮安市金湖縣145名兒童被接種過期疫苗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1月11日晚間,金湖縣官方發布公告表示,全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原因是「有關部門思想麻痹、管理混亂、玩忽職守、監管失靈」,目前已有17人被問責。

不過,部分家長反映,過期疫苗不僅僅只有脊灰疫苗,從2010年開始,就存在部分水痘、卡介苗、百白破、麻風疫苗、乙腦(減毒)疫苗等過期疫苗流入醫院,被接種到孩子身上。

1月12日凌晨,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家長名義致電金湖縣衛計委,了解過期疫苗統計情況,金湖縣衛計委回應稱,除了從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號期間存在口服脊灰疫苗過期現象,不存在更多過期疫苗,網上所傳存在更多過期疫苗消息均為不實資訊。

1月12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在金湖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現,有大量家長在此查詢疫苗情況,其中部分家長已經查到自己孩子被接種了過期疫苗。同時存在部分疫苗在系統中無法查詢的情況,或是找不到生產廠家,或是無法確定生產日期。

卞先生代表自家和親戚家共4個孩子來查詢疫苗情況,結果顯示4個孩子都被接種了過期疫苗,其中最早的一起發生在2014年。同時,卡先生對記者表示,他周圍同事的十幾個孩子都發生過被接種過期疫苗的情況。

家長提供的資訊表顯示,既有疫苗過期,也有一些疫苗在系統中無法查詢(每經記者查道坤攝)

李小姐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她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兩個孩子均被發現接種了過期疫苗,目前已經查到3次記錄。

145個孩子被接種過期疫苗

1月7日,江蘇省淮安市金湖縣的一位醫療系統人士帶自家小孩接種脊灰疫苗時發現,疫苗已經過期了近1個月。此事傳開後,金湖縣部分家長髮現,接種過期脊灰疫苗的還有自己孩子,且大都為三、四個月至4周歲的幼兒。

1月10日,金湖縣委宣傳部發布的調查通報顯示,通過對接種兒童家長的逐一電話排查,截至1月9號下午4點,確定全縣共計145名兒童接種了過期脊灰疫苗。

據悉,該批次脊灰疫苗是二價減毒活疫苗(OPV),俗稱「小糖丸」,用以預防脊髓灰質炎,俗稱「小兒麻痹症」。這批脊灰疫苗批號為201612158,生產企業是北京北生研生物製品有限公司,有效期至2018年12月11日。

調查通報還顯示,此次出現的過期脊灰疫苗系2017年5月9日由淮安市疾控中心冷鏈配送至金湖縣疾控中心,金湖縣疾控中心於當年5月18日冷鏈配送至黎城衛生院。

2018年12月27日,金湖縣疾控中心通知要求各接種部門將過期疫苗送至縣疾控中心,集中送市疾控中心統一銷毀。但黎城衛生院卻沒有報送「過期疫苗」,縣疾控中心也未繼續催報。

直到「過期疫苗」事件發酵,經統計,黎城衛生院已使用過期脊灰疫苗21支,剩餘69支未使用。

還有更多孩子接種過期疫苗?官方回應稱因批號更新不及時

據媒體報導,金湖縣多位家長反映,更多疑似過期疫苗已被發現,包括脊灰疫苗、水痘、卡介苗、百白破、麻風疫苗、乙腦(減毒)疫苗等多種疫苗。

一位家長翻閱了孩子的兒童疫苗接種記錄本,發現2017年8月7日接種的自費水痘疫苗,接種記錄本顯示該疫苗的批號為201412108-2。通過阿里健康「疫苗快查」等多種管道查詢發現,該批次疫苗的有效期為2016年12月25日。換言之,不考慮登記錯誤等因素,疫苗在接種的半年多前已經過期。

而據人民網報導,有家長從金湖縣黎城鎮防疫保健所查詢到,她家孩子被接種了3支過期疫苗,分別為:

長春生物生產批號為200801009的水痘疫苗,疫苗到期時間2009年8月3日,接種時間為2010年3月22日,過期7個月;

長春生物生產批號為20080602-01的A肝疫苗,疫苗到期時間2010年1月22日,接種時間為2010年12月13日,過期11個月;

浙江天元生產批號為20091118-1的流腦A+疫苗,到期時間2011年11月13日,接種時間為2012年3月26日,過期4個月。

另有家長表示,根據疫苗本上機器列印的疫苗批號查詢得知,他的孩子8次被接種過期疫苗,其中2針來自金湖縣人民醫院,6針來自金湖縣銀塗鎮鄉鎮衛生院。他還透露,自己在防疫保健所查詢獲得的疫苗批號和疫苗本上機打數據不符。

環球時報報導稱,根據家長提供的證據,當地的過期疫苗問題最早可以追溯到2010年。

對於家長反映的情況,金湖縣在1月11日晚間發布的公告中回應表示,

針對部分家長反映的,除脊灰疫苗外還查詢到其他疫苗批號過期以及查詢不到等情況,縣衛計部門調查發現,2016年底,國家強製要求登記疫苗批號資訊,而在此之前,疫苗接種資訊系統平台中的批號因更新不及時,導致實際接種的疫苗批號與接種資訊系統平台中的批號不一致。家長特別是大年齡組兒童家長依據接種資訊系統平台內的批號查詢,就會出現過期、無資訊等情況。目前,我縣已向上級請示成立專門調查組,對群眾反映的帳卡不符、批號不符、廠家不符、品種不符等問題,進行全面公正排查,並及時公布調查結果。

對在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7日期間口服過期脊灰疫苗的兒童,金湖縣拿出三種體檢方案供家長選擇:

對因服用過期疫苗後身體出現不適的兒童,縣醫院集團負責免費就診;

對以往兒童接種疫苗有疑問的家長,可到指定地點登記,安排專人調查核實;

如確認接種疫苗過期的,安排體檢和就診。

玩忽職守造成事故,副縣長等17人被問責

?

據江蘇省衛健委網站消息,針對「金湖過期疫苗」事件,江蘇省衛健委派出了由相關負責人、江蘇省疾控中心、南京市兒童醫院專家等聯合組成的督導組,於1月8日趕赴當地。

最新消息顯示,金湖縣已啟動問責程式,對副縣長高昌萍政務立案;對縣衛計委黨委書記、主任陳化,縣衛計委黨委副書記邱永馥,縣衛計委黨委委員、副主任楊志立案審查;對黎城衛生院院長汪泓等13人分別予以立案調查和開除黨籍、開除公職等處分。

金湖縣公告表示,此次事件屬於一起典型的責任事故,充分暴露了有關部門思想麻痹、管理混亂、玩忽職守、監管失靈。黎城鎮衛生院防保所疫苗保管人員、接種人員沒有嚴格執行「三查七對」制度,保管人員未按規定定期清點疫苗批次、有效時間,接種人員在使用時未核對疫苗批號,導致21支過期脊灰疫苗被使用。在此過程中,上級有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未認真履職,管理失責。

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和《預防接種工作規範》中的「先短效期、後長效期」原則,安排疫苗出庫使用,須定期清查「過期疫苗」,並在出庫時仔細核對疫苗批號及有效期。

對從事臨床工作或預防接種的醫護人員來說,都有「三查七對」的要求。「三查」是指檢查受種者健康狀況和接種禁忌證、查對預防接種卡(簿)與兒童預防接種證、檢查疫苗、注射器外觀與批號、效期;「七對」指核對受種對象的基本資訊,包括姓名、年齡、疫苗品名、規格、劑量、接種部位、接種途徑。

據金湖縣委宣傳部的調查通報稱,2018年,金湖縣疾控中心兩次對黎城衛生院進行督察,發現黎城衛生院存在單日接種量過大,疫苗管理混亂、實際使用批號與出入庫帳冊批號不符等問題,並下發整改通報。直到2018年12月15日,金湖縣疾控中心再次督察,上述問題仍未整改,但縣疾控中心並未促其整改,也未上報。

調查通報還稱,2018年12月28日,淮安市組織疫苗相關工作督察時,也曾明確指出黎城衛生院疫苗出入庫帳本、門診日誌和疫苗系統三者間在疫苗數量、廠家、批號等方面均存在不一致等問題,並要求一周內整改。但該衛生院並未整改到位,金湖縣疾控中心也未督查整改落實,以至於過期疫苗不但沒有上報、上交,而且仍在繼續使用。

不過,據媒體報導,疫苗專家陶黎納認為,過期疫苗未必有害,「有效期過了半年以內的基本不用擔心」。他解釋,2016年山東「非法經營疫苗案」,被查封的疫苗沒有保存在合適的溫度,且查封時已過期1—6個月,但檢測全部合格。

另外,在金湖縣衛計委的通報中也表示,經顧問省市專家,口服過期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後,疫苗本身不會對人體造成傷害,疫苗效價會降低,影響接種效果,開展補種即可。


TAG: |
獲得更多的PTT最新消息
按讚加入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