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網易考拉通過公開聲明表示,已經就與中國消費者協會等部門的名譽糾紛案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出撤訴申請,並於3月12日獲準撤訴。
網易考拉還承諾,將虛心接受中國消費者協會等監管部門的監督,耐心、虛心地做好消費者服務。
事件回顧
2018年2月,《2017年"雙11"網絡購物價格、質量、售後服務調查體驗報告》中提到網易考拉自營“雅詩蘭黛小棕瓶”或涉假等相關內容。出具鑒定報告的是雅詩蘭黛在中國的總代理(上海公司)。
網易考拉則發文否認稱,雅詩蘭黛中國的鑒定流程不規範,給出了錯誤的鑒定報告。並表示,經全球公認的權威檢驗、鑒定、測試和認證機構SGS檢測比對認定,網易考拉所售的“雅詩蘭黛ANR眼部精華霜小棕瓶15ml”為正品。6月,網易考拉把中消協、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雅詩蘭黛公司、北京盛拓優訊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刪除涉案報導、刊登道歉聲明、賠償損失2100萬元。
今年3月,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2018年7月,雅詩蘭黛起訴網易考拉及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要求網易考拉立即停止實施侵害“MAC”商標權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停止銷售侵犯涉案商標的產品,披露侵權產品的供應鏈或來源,並要求被告立即銷毀侵權產品。同時,原告要求被告方賠償因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100萬元,以及原告為調查和製止侵權行為所產生的合理費用20萬元。除此之外,包括網易考拉在內的被告要連續三十日在媒體公開刊登道歉聲明。
今年3月19日,雅詩蘭黛提起撤訴申請,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款規定,裁定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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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綜合中國裁判文書網 新浪微博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