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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楊事件變味引發全球性站隊 中國游泳,你可以說不

在光州,因為澳洲選手霍頓在游泳世錦賽第一場比賽上的“拒上領獎台”(三年前的裡約奧運會,兩年前的布達佩斯世錦賽,他也同樣是孫楊最猛烈的攻擊者。)從而在移動新媒體平台引發全球性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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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大部分官媒和運動員都認為,霍頓的行為既粗魯又缺乏體育精神,但依然還是有不明事理的運動員力挺霍頓,這些人包括效仿其行為的英國選手斯科特、英國蛙王皮蒂等。

拒絕上台,拒絕合影,且勸說其他人不登台,這個在世界錦標賽歷史上幾乎沒有出過的劇情,通過轉播鏡頭傳播到全世界,其引起的發酵,討論甚至變味,甚至已遠遠超過了賽事本身。在這個時候,對這個事件正確理性把握,理清背後的邏輯顯得尤為重要。

第一,針對孫楊的藥檢程序合規否?

媒體報導此次事件,大部分只是從孫楊暴力抗拒飛行藥檢的角度進行了報導,但有多少人關注到,這次藥檢是否程序合規?

公開的信息顯示:在2018年9月4日的一次賽外藥檢中,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發生衝突。相關媒體描述說,“在無檢測人員陪同的情況下傳遞裝有尿樣的小瓶,並命令其團隊的一名安保人員用錘子砸碎一份從附近俱樂部帶回來的血液樣本瓶”。因為衝突,導致孫楊的藥檢未能成功。

那麽,孫楊是否不合規了?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因為檢查人員不僅無法提供IDTM公司對此次檢查的授權文件,且血檢官和尿檢官也提供不出反興奮劑檢查官資格證明,血檢官無法提供護士執業證,這些都違反了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及相關國際標準。

在國際泳聯一份長達58頁的報告中,這些細節得到了證實。國際泳聯還附了很多孫楊一方和國際泳聯一方各自的陳述。這些源於國際泳聯的深入調查,以及2018年11月19日就此事在瑞士洛桑舉行的聽證會。(反興奮劑小組的律師們從早上10點開始開會,一直到午夜才結束。)在深入廣泛的研究之後,國際泳聯做出獨立裁決:IDTM在2018年9月4日執行的興奮劑檢查是無效的;依據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和2.5條規定,孫楊先生沒有違反國際泳聯反興奮劑規則第2.3條或2.5條規定。”

第二,孫楊是否可以說NO?

從上我們可以看出,國際組織在履行職責時,程序合規才是對運動員最大的保護;如程序出了問題,實體檢查就是檢查權力的濫用。從這個角度說,如果針對孫楊的那次檢查確實存在程序違規,那麽孫楊才是運動員利益的維護者。

我們可以進一步做個假設:如果某天晚上,你面對三個興奮劑檢測人員,只有一個有資質,另兩個“臨時工”,其中一個未經許可到處亂拍視頻,還有一個沒有護士證的人抽你的血(此舉在中國是違法的),你是否有一種不寒而栗的感覺。你是否還願意配合這樣的檢測。

在和國際組織的交往中,中國人向來沒有這樣的勇氣。可能當時的方法確實有失當的地方,但面對不合規的流程,孫楊有權也必須勇敢的站出來,捍衛自己的利益。

針對孫楊的情況,所有的運動員不該和他對立,而是支持他,同時為他提供強力聲援。否則,遭到權力濫用的下一個就是他自己。就好比王濛說的,其實我們才是弱勢群體。

第三,WADA的舉措是否適當?

既然針對孫楊的程序正確,那麽孫楊就有支配自己活動的權利。就好比法律中,沒有判定你有罪前,就是無罪。

面對判罰,你可以不認可,但不允許不尊重。

因為不服國際泳聯的裁決,WADA(世界反興奮劑機構)就“孫楊拒檢”一事向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提起上訴,國際仲裁法庭將會在今年9月舉行聽證會。孫楊此前已經要求聽證會時公開審理,以證清白。

WADA為什麽要乾到底,因為它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了挑戰。

但它自己依然選錯了路徑——第一,這種審查要迅速,本著疑罪從無的態度,盡快還運動員清白,否則就會造成更大的誤會和對立;第二,要本著保護運動員的角度,所有的行為都需要秘密進行。而且一旦有任何違規,就要站在運動員的立場宣布檢查無效。

它是怎麽做的呢,有計劃性的聯合媒體,將一些所謂的核心信息適時披露給媒體,繼上次英國媒體《星期日泰晤士報》曝出的孫楊“拒絕藥檢”一事之後,在孫楊第7次游泳世界錦標賽之際,澳大利亞媒體《每日電訊報》“適時”刊發了一份長達59頁的關於孫楊與興奮劑檢測人員衝突的完整報告(很多細節連國際泳聯都不知道)。而關於聽證會,他們一直拖而未決,只是模糊的亮出旗幟,9月份進行批判。

利用不平等的信息廣泛發動民意,達到攻擊孫楊和中國體育之目的;通過潑髒水影響中國選手的臨戰心態;通過搞臭搞垮中國標誌性的體育巨星,破壞中國體育的國際形象。這也是有關方面分析出的路徑和軌跡。

第四,霍頓們的汙蔑屬什麽?

面對評判,運動員是否有自己的認識和理解。

當然可以。但表達的方式有很多種,但前提是,必須在合理合規的範圍內進行。

作為運動員,遵守國際組織相關規定,禁止在頒獎典禮等場合對其他選手做不當舉動;禁止運動員出現涉及政治、宗教和歧視性的言論及行為,嚴重者可被取消獎牌(這也是最近才頒布出來的)。

但霍頓就敢這麽做。他不但拒絕與孫楊同台領獎後,甚至在頒獎典禮前鼓動銅牌得主、意大利選手德蒂一起拒絕站上領獎台,不過遭到了對方的拒絕。在此前世界體育的歷史上,還沒有過拒絕上台、拒絕握手的先例。而在公開場合,繼前兩次大賽公開攻擊孫楊之後,他又利用輿論來造勢,攻擊,此舉就應該承擔相關的法律後果。

我們其實還要考慮,是誰站在霍頓的背後,是那些一直推動的個別媒體,個別組織,當然包括對霍頓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澳洲泳協。

正如中國游泳協會表態:“澳大利亞游泳運動員在不明真相、並且在國際泳聯反興奮劑小組已經做出‘孫楊沒有違規’裁決的前提下,僅憑猜測和傳聞,公開玷汙一名優秀運動員的清白,表現出了偏見和不理智。在國際體育仲裁法庭舉行聽證會前,澳大利亞游泳協會公開支持這種行為不可理解、不能接受,這是對國際泳壇和對體育規則的踐踏,是對運動員的粗暴傷害。”

“任何人都應該遵守相關規定,沒有權利‘當判官’。”周繼紅說。

其實霍頓們的愚蠢在於,在激烈的BATTLE戰爭中贏得對手,這是對自己,對對手,對這項運動最高的尊重。

孫楊到底值不值得霍頓的尊重?當然值得,他不但一次次戰勝霍頓,還在向著人類極限發起衝擊。本次游泳世錦賽,他將個人金牌總數累積到11枚個人金牌,由此他超越美國運動員羅切特(10金),成為獲得世錦賽個人金牌數第二多的男子運動員,僅次於美國名將菲爾普斯(15金)。

此外,孫楊還成為繼澳大利亞名將索普之後,首位在連續兩屆世錦賽中同時獲得200米和400米自由式冠軍的男子運動員。

對這些明星的保護,也關乎這項運動,這個組織未來的發展。(文/大力出奇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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