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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擴大航空企業自主定價權 完善燃油附加機制

  民航局:不斷擴大航空企業自主定價權,完善燃油附加聯動機制

  澎湃新聞記者 姚曉嵐 張寧 

  8月10日,在中國民用航空局(下簡稱“民航局”)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民航局發展計劃司副巡視員張清針對燃油附加費後續徵收方式的調整和改革回答了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稱,未來隨著民航票價逐步放開,航空公司燃油附加費的徵收方式是否會有進一步改革和調整?

  對此,民航局發展計劃司副巡視員張清回復稱,今年以來國際市場油價大幅上漲,2018年6月份民航國內航線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上漲至5389元,超過了燃油附加的起徵點,按照現行的燃油附加機制測算,800公里(含)以下和以上的燃油附加最高收費標準每人10元。

  2009年,國家發改委會同民航局建立了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的聯動機制,由航空運輸企業根據航空煤油的價格變動情況,在規定的範圍內自主確定標準。2011年和2015年,國家發改委會同民航局對燃油附加聯動機制進行了完善,燃油附加的部門收取率逐年下降。自2015年2月至2018年5月,由於國際市場油價持續走低,沒有徵收燃油附加。

  據張清介紹,下一步,民航局將會同國家發改委,進一步推進民航運價的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不斷地擴大航空運輸企業自主定價的權利,同時,進一步完善燃油附加的聯動機制,促進航空運輸業更高品質發展。

  今年6月以來,多家國內航空公司均宣布複征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標準為10元/人。這是時隔3年後,國內航線燃油附加費再次恢復徵收。

  目前,國內航空公司的國際線燃油附加費由各航空公司自主確定,報民航局備案即可,具有相當大的靈活性。國內線燃油附加費則需嚴格遵循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燃油附加最高標準公式,在最高標準下自主確定具體收費標準。

  2015年4月24日,國家發改委和民航局針對燃油附加費頒發《關於調整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與航空煤油價格聯動機制基礎油價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571號)》的規定,將收取民航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依據的航空煤油基礎價格,由當時每噸4140元提高到每噸5000元,即國內航空煤油綜合採購成本超過每噸5000元時,航空運輸企業方可按照聯動機制規定收取燃油附加。

責任編輯:王瀟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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