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中醫老劉
銀翹散的實質是清肺熱
在歷版《方劑學》教材中,銀翹散都被作為辛涼解表的代表方。只是這個所謂「解表劑」的代表方,君葯卻不是解表葯,而是銀花、連翹。
無論是方名,還是用量,銀花、連翹在方中的君葯地位都不可動搖。
為了解決這個「名實不符」的矛盾,《方劑學》硬是將「清熱解毒」的銀花、連翹,加上所謂「疏散風熱」的功效。
其實,這只是一種自圓其說和自欺欺人的做法,因為,銀翹散根本不是「解表劑」,銀翹散的實質是清肺熱。
一
現行《方劑學》這樣定義「解表劑」:「凡用解表葯為主組成,具有發汗、解肌、透疹等作用,可以解除表證的方劑,統稱解表劑。」
銀翹散的君葯是銀花、連翹,兩者是「清熱葯」,而非「解表葯」。因此,銀翹散並不符合現在《方劑學》解表劑的定義。
二
吳鞠通謂,本方謹遵《內經》:「風淫於內,治以辛涼,佐以苦甘;熱淫於內,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之訓。
可見本方證的病機,在於風、熱淫於「內」,而非淫於「外」。風熱在「內」,即當清裡,而非解表。由此亦可知,銀翹散實為「清裡方」。
《溫病條辨·上焦篇》第四條:「太陰風溫、溫熱、瘟疫、冬溫,初起惡風寒者,桂枝湯主之;但熱,不惡寒而渴者,辛涼平劑銀翹散主之。」
在這條原文中,銀翹散的主症是「但熱,不惡寒而渴」,這也是溫病初期的肺熱證,治療上應該清肺熱即可,因此此時不應該用解表葯荊芥穗和淡豆豉,這是吳鞠通的錯誤;
加上荊芥穗和淡豆豉以後,功效變成清肺熱為主,兼以解表,這時的主證中應該有「微惡寒」。
三
因此,我認為銀翹散證應為表寒裡熱證(肺熱為主兼有輕微的表寒)。
銀翹散所治主症中,「發熱、口渴、咽痛、咳嗽」應為肺熱證;而「微惡風寒」當屬表寒證。
因此,將銀翹散主證表述為肺熱為主兼有輕微的表寒證,銀翹散的功效在於重用銀花、連翹、蘆根等清熱葯以清解肺熱,稍加荊芥穗、豆豉等辛溫解表葯以發散在表之寒邪。
這一觀點不管是從對銀翹散的主症分析,還是從「以葯測證」的角度來看,都是可以得到印證的。
通過研究可以發現,在臨床運用銀翹散時,不少醫家也遵循這種思路遣方用藥,在下面的醫案研究中能夠得到證明,只是之前沒有人能夠從理論上進行清楚的闡述罷了。
好了,今天的中醫知識就講到這裡,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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