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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事兒:“不檢點女院長”的撈錢術

去年以罕見千字的雙開通報被批的中山市博愛醫院原黨委書記、院長王瑩,最近一起受賄案件被披露。

據《中山日報》報導,根據中山中院公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商人劉某曾多次向王瑩行賄合計210.4萬元,一審獲刑3年半,並處罰金20萬元。

根據判決書,2011年至2017年間,劉某在向博愛醫院銷售藥品及承包經營該院門診大樓一層內小賣部等事項中,曾受到王瑩提供的幫助,為感謝王瑩,劉某按季度分多次向王瑩賄送現金共計人民幣210.4萬元。

據王瑩供述,劉某原是杭州一家藥廠的業務員,去王瑩辦公室推銷藥品時認識了王瑩。因為是東北老鄉,雙方關係越來越近。

2011年下半年,劉某對她說,想向博愛醫院供應中藥飲片配方顆粒。王瑩讓其按流程去申請。後來劉某打了用藥報告,藥事委員會同意進藥後,最終的審批權到了王瑩手上,王瑩沒有反對,簽了字。年底,博愛醫院開始採購該中藥飲片,劉某也開始給王瑩送好處費。

同期,劉某從2011年12月起以每月3000元租了王瑩的一套公寓房,一直租到2016年3月,而按市場價格,該房最多租1500元。2011年12月至2013年5月間,劉偉連好處費帶租金每月支付王瑩1萬元左右,每季度給一次,共計約10萬元。

2013年上半年,博愛醫院小賣部準備招標,王瑩問劉某有沒有意思經營這個小賣部,之後劉某順利中標。此後,劉偉送給王瑩的好處費逐漸增加,其中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共約36萬元,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共約180萬元。

另據劉某供述,在王瑩的幫助下,他推銷的藥品順利進入博愛醫院。因為藥賣得很好,多年來他因此賺了約1100萬元。經營小賣部5年賺了400餘萬元,他用其中200多萬元行賄給了王瑩。

中山市中級法院認為,劉某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依法可以減輕處罰。結合案情,法院一審對劉某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並處罰金20萬元。

“政事兒”注意到,王瑩於2018年4月落馬,6月被“雙開”。當時中山紀委監委對王瑩的“雙開”通報,罕見以993字的篇幅敘述她的違紀違法行為。

通報中稱:經查,王瑩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逃避組織監督管理;違反廉潔紀律,夥同他人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好處費,涉嫌受賄犯罪。

王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泯滅,政治上蛻變,經濟上貪婪,生活上放縱,目無黨紀國法。

對黨極不忠誠、極不老實,在得知其違紀違法問題敗露後,竭力夥同他人串供、製造假象,處心積慮瞞天過海,意圖逃避組織審查調查。

陽奉陰違、欺騙組織,自由散漫、視紀律如草芥。不如實報告個人外出去向,擅自辦理出入境通行證出入國境;未吸取本人違規獲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受處分的教訓,故技重施,暗地裡指示他人為配偶辦理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想方設法逃避組織監管,當隱形“裸官”,是典型“兩面人”。

人前攀附領導、巴結奉迎不知恥,人後窮奢極侈、放縱糜爛不檢點,在婚姻存續期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

貪欲膨脹、擅權妄為,挖空心思鑽營巧取,接受他人給予的乾股,隱名夥同他人開公司,利用職權幫助自己的公司承接與博愛醫院有關的業務,把國有資金和財產當成個人肥油滿溢的“錢袋子”,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將救死扶傷的醫療機構當成發家致富的生意場,在醫院工程項目建設、後勤服務承包、醫療設備和藥品採購過程中,甘願被社會老闆收買役使,披著醫者仁心的外衣收著黑心回扣,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上梁不正帶壞醫院風氣,醫院管理混亂,亂象叢生。

漠視群眾利益,長期進行利益輸送和利益交換,把組織交給的“責任田”當作個人的“自留地”,恣意讓渡手中的公權力,為一己私利甘當傀儡,放任和配合他人繼續插手醫院設備醫藥採購和基建項目等管理事務,沆瀣一氣,利益共沾,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明知組織正對自己開展調查,仍不忌憚、不知止,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賄賂,貪婪成性,置黨紀國法而不顧,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犯罪,應予嚴肅處理。

據公開資料,王瑩生於1972年8月,1992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醫學博士,遼寧沈陽人。

1995年8月,時年23歲的王瑩從遵義醫學院本科畢業後,進入博愛醫院的前身中山市婦幼保健院成為一名醫生,自此在該院工作23年。

從2005年起,王瑩的職務快速晉升,至2010年4月,5年間從她從醫生崗位擢升醫院院長。2013年7月,她擔任醫院黨委書記、院長,成為黨政一肩挑的“一把手”,直至2018年4月落馬。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撰稿/許騰飛 校對:李世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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